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66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服務就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為宗旨,適應遼寧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需要,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各類企業(含擁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單位,下同)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著力打造一支數量充足、技能精湛、結構合理、創新能力強的優秀技能人才隊伍,為我省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二)工作目標。從2019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勵推動、企業加大投入、培訓機構積極參與、勞動者踴躍參加的職業技能培訓新格局,力爭培訓1.5萬人以上企業新型學徒(以下簡稱“學徒”),2021年起力爭年培訓學徒1萬人以上。
二、切實發揮企業主體作用
(一)企業承擔主體職責。企業應與學徒簽訂培養協議,明確培訓目標、培訓內容與期限、質量考核標準等內容。企業委托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培訓中心等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承擔學徒的部分培訓任務,應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培訓的方式、內容、期限、費用、雙方責任等具體內容。企業應選拔優秀高技能人才擔任學徒的企業導師,負責指導學徒進行崗位技能操作訓練,幫助其逐步掌握并不斷提升技能水平和職業素養,使之能夠達到相應的職業技能標準和崗位要求,具備從事相應技能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企業應當建立學徒實名制信息臺賬,詳細記錄參訓人員的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學歷、培訓職業(工種)、學校班次、培訓時間、考核成績、技能等級和聯系方式等,以備查驗。
(二)自主確定培養對象。學徒培訓以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為培養對象。企業可結合生產實際自主確定培養對象。學徒培養目標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培養期限中級工通常為1年,高級工通常為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學徒培訓期滿,可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結業(畢業)考核,合格者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下同)。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自主對學徒進行技能評價。
(三)健全企業投入機制。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企業按照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向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企業對學徒開展在崗培訓、業務研修等企業內部發生的費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可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津貼標準由企業確定,津貼由企業承擔。
三、優化培訓服務供給
(一)規范培訓機構職責。培訓機構應當根據雙方協議,制訂培養計劃,履行培養協議。培訓機構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后,對學徒進行非全日制學籍注冊,加強在校學習管理。培訓機構應為學徒安排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指導教師,負責承擔學徒的學校教學任務,強化理論知識學習,做好與企業實踐技能的銜接。
(二)優化培訓內容模式。培養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安全生產規范和職業素養,特別是工匠精神的培育。具體內容由企業根據崗位需要,與合作的培訓機構研究確定各自承擔的培訓任務。采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由企業與培訓機構按照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的模式共同培養學徒。
(三)靈活確定考評方式。承擔學徒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要結合企業生產和學徒工作生活的實際情況,采取彈性學制,實行學分制管理。鼓勵和支持學徒利用業余時間分階段完成學業。要建立健全與新型學徒制相適應的教學管理制度,制訂彈性學制和學分制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和考核制度,學徒累計學分達到規定要求的,可獲得相應培訓機構畢業證書。彈性學制和學分制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四、完善培訓補貼政策
(一)明確培訓補貼標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開展學徒制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學徒期滿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中級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每人每年6000元執行;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之一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執行。
(二)優化培訓補貼方式。企業新型學徒制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支后補的辦法。財政部門按規定向列入學徒培訓計劃的企業預支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培訓任務完成后撥付其余補貼資金。對未按計劃完成培訓人數的企業,根據實際完成培訓人數給予補貼。對參加學徒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政策。
五、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保障資金。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作為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企業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工作內容,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新型學徒制實施情況的跟蹤指導,切實做好學徒培訓經費保障工作,及時足額撥付補貼資金。有條件的地區可安排工作經費,對學徒培訓教材開發、師資建設、管理人員培訓、管理平臺開發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持。支持承擔學徒培訓任務工作的培訓機構提升培訓基礎能力。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提供便捷高效的鑒定服務,相關部門按規定落實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二)主動服務突出對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重點宣傳發動當地的大中型骨干企業與培訓機構合作辦班;對有招工和培訓需求的小微企業可由行業協會或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園區、科技園區)牽頭組織小微企業聯合與培訓機構辦班等形式,組織當地培訓機構與小微企業對接協商,建立合作機制,積極推進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工作。要指導企業建立培訓臺賬,積極推行網上備案審核制度,實現信息聯通共享。中央、省屬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納入當地工作范疇,享受當地政策。
(三)強化培訓監督管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健全資金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學徒培訓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制定企業目錄、培訓機構目錄、及時向社會公開并實行動態調整。對培訓機構和培訓過程、培訓結果要加強監管,及時監控,嚴格考核驗收。發現管理混亂、弄虛作假、培訓質量低下等問題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可終止培訓、收回補貼資金,且在3年內不再備案審核其企業新型學徒制申請資料;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違法違紀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宣傳動員營造氛圍。廣泛動員企業、培訓機構和勞動者積極參與學徒培訓,擴大企業新型學徒制影響力和覆蓋面。充分運用各類新聞媒體,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大力宣傳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典型經驗和良好成效。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尊重技能人才、重視支持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1.遼寧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實施程序
2.遼寧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申報書
附件1
遼寧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實施程序
一、申報備案
擬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填寫《遼寧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申報書》(附件2)并報送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相關部門,下同)審核備案。備案材料主要包括:
(一)培訓計劃;
(二)企業與學徒簽訂的培養協議;
(三)企業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
(四)學徒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
(五)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信息。
二、預支培訓補貼資金
企業培訓計劃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后列入目錄清單,財政部門按規定向企業預支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
三、培訓日常監管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監管,不定期通過視頻系統監控或實地核查等方式,及時了解培訓實施情況。
四、考核鑒定
學徒培訓期滿后,企業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對培訓的學徒進行職業技能鑒定或結業(畢業)考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按照鑒定程序、權限和有關規定執行。培訓合格證書由企業和培訓機構按照學徒培養計劃對學徒進行考核評價,經考核評價合格者頒發合格證書;符合企業自主評價條件的,可由企業開展自主評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考核評價的監督檢查。
五、補貼申領
企業完成全部培訓任務后申領剩余職業培訓補貼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完成培訓任務的學徒花名冊;
(二)完成培訓任務學員的職業資格證書編號或復印件;
(三)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符合財務管理規定的憑證,留存復印件;
(四)不低于10次的培訓視頻資料等。
六、剩余補貼撥付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企業完成培訓任務后提交的相關材料審核無誤后,財政部門按規定向企業撥付剩余補貼資金。
附件2
遼寧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申 報 書
企業名稱: ( 公章)
培訓機構名稱: ( 公章)
所屬縣( 區):
申報日期: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制
填 寫 要 求
一、 請按照要求,如實填寫,仔細核對。
二、 文字描述要說清時間、內容、結果,抓住重點,敘述簡要。
三、 此表請使用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一式三份,連同電子文檔一并上報。
企業基本信息 | ||||
企業名稱 | ||||
組織機構代碼 | 成立日期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證號 | |||
企業類型 | 職工人數 | |||
培訓工作負責人信息 | 姓名 | |||
辦公電話 | ||||
手機號碼 | ||||
電子郵箱 | ||||
企業地址 | ||||
企業培訓體系建設情況 | ( 重點說明職工教育經費使用方向,現有職工培訓主要內容、 場地和培訓管理人員情況等) |
企業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情況 | ( 簡要介紹企業人才發展規劃、 技能人才比例結構、 技能人才激勵制度、 崗位考核辦法、 績效管理情況等) |
合作培訓機構基本信息 | ||||
培訓機構名稱 | ||||
資本屬性 | □公辦 □民辦 ( 民辦機構請填寫辦學資質) | |||
聯系人信息 | 姓名 | |||
辦公電話 | ||||
手機號碼 | ||||
電子郵箱 | ||||
培訓機構技能人才培養情況 | [ 簡要介紹場地、 設備、 培訓職業 (工種) 或專業建設情況、 培訓規模等] |
新學徒培訓計劃 | ||||
培訓職業 ( 工種) | 培訓等級 | 培訓期限 | 培訓人數 | |
合計 | ||||
培訓實施計劃 |
企校雙師建設情況 | |
學徒考核標準 |
申報單位意見 | (簽章) 年 月 日 | ||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意見 | |||
(簽章) 年 月 日 |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意見 | |||
(簽章) 年 月 日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