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鞍山市關于進一步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關于進一步支持
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遼委發〔2024〕6號)精神,推動全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鞍山實際,現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一、持續優化發展環境
(一)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企業。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和督導檢查工作,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組織清理廢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強化市場準入隱性壁壘排查清理力度,清理規范政府服務事項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非禁即入”普遍落實。重點排查在采購文件中對外地企業設置隱性門檻和壁壘情況,以及政府采購活動中是否存在排斥或變相排斥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問題。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推行告知承諾和招標文件公平競爭審查,杜絕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隱形門檻和壁壘。(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開發區;以下均需各縣〔市〕區、開發區落實,不再列出)
(二)健全涉企政策制定落實機制。強化對已出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政策的督促落實,多采取“免申即享”、“直達快享”等方式,確保民營企業應享盡享。全面梳理惠企政策和服務,動態調整“免申即享、直達快享”清單,歸集企業和個人專屬檔案信息,強化政策精準匹配和推送。扎實推進營商服務試點工作,一站式為經營主體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創、國際貿易等領域服務,加快構建經營主體和群眾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在制定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政策措施過程中,充分聽取有關企業、商會和行業協會的意見建議。建立健全涉企政策全流程評估制度,完善政策調整程序,設置合理過渡期,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健全優化涉企政策發布、解讀機制,有效解決涉企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問題。(責任單位:市數據局,涉企政策制定部門等)
(三)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定期歸集全市政府失信被執行人相關信息,并在“信用中國(遼寧鞍山)”網站上進行公示。推進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向信用良好主體精準推送惠企政策。開展“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積極向上爭取政策資金,推動企業開展“誠信興商”工作。推行信用修復網上辦理,優化信用修復工作措施和操作流程,支持企業信用修復。堅定“砸鍋賣鐵還舊賬”、“新官理舊賬”的決心,對政務誠信問題進行攻堅突破,著力化存量、遏增量,努力做到應清盡清,應還盡還。加強政策支持、統籌調度和監督考核,堅決防止同類問題屢改屢犯,打造誠信鞍山營商環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局等)
(四)完善拖欠賬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機制。持續加大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力度。無分歧欠款原則上發現一起清償一起,確有支付困難的要明確還款計劃。對有分歧欠款,推動加快協商解決或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對簽訂還款計劃的政府拖欠賬款問題建立跟蹤機制,確保拖欠問題真解決、真到位。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管理,提高進度款支付比例,保證進度款支付不低于80%,并對當年不能完工的項目推行過程結算。對未按規定在企業年度報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大型企業,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嚴肅查處違規新增拖欠賬款行為和借清償之機吃拿卡要、收受好處違規處置資產等“靠債吃債”問題,堅決防止邊清邊欠、前清后欠;對清償不力、二次失信的,加強約談、督促,堅決維護政府誠信。將拖欠企業賬款作為審計關注重點,對重點問題開展延伸審計。將拖欠企業賬款問題納入市巡察工作任務清單,著力發現拖欠企業賬款方面的問題。(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審計局、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巡察辦等)
(五)優化經營主體設立注銷程序。推行經營主體設立、變更、注銷等全流程“掌上辦”。開發新辦納稅人涉稅事項申請“一網通辦”相關系統功能,實現在網上一次性提交登記信息確認、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初始發行(含稅務UKey發放)、發票領用等事項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實現稅務注銷“即時辦結”。(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等)
(六)支持民間投資參與重大項目。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國家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項目、重點產業鏈供應鏈項目及全省15項重大工程申報納入全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并加強對庫內項目的要素保障和融資支持,增強民營企業獲得感,完善存量資產項目推薦申報機制流程,定期更新存量資產工作臺賬,篩選上報納入省擬盤活存量清單項目,定期公布項目名單,引導民間資本積極參與盤活存量資產。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依法辦事、市場倒逼,分類處置、精準施策,規范有序、維護穩定”的原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積極穩妥處置我市工業閑置廠房、土地、樓宇、停緩建項目等,切實減少無效低端供給,加快盤活閑置資產,修復經濟發展動力。通過扶持自主盤活、招商引企盤活、依法、依規清理盤活等方式,推進民營企業盤活自身閑置廠房。聚焦項目審批服務全流程,建立環環相扣、全程跟蹤、會商督辦、節點倒逼的服務體系,及時協調解決各類項目審批過程中難點、堵點問題,持續推進全市項目審批服務質效雙提升。強化專屬行業管家隊伍建設,在提供“點對點”管家服務基礎上,健全“一對多”線上管家服務機制,完善政策咨詢、訴求解答、事項辦理等服務內容。做好市屬監管國有企業閑置資產盤活工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經濟合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數據局、市國資委等)
二、持續加大要素支持力度
(七)加強民營企業金融信貸支持。加快與“遼信通”互聯互通進程,擴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圍。加大支小再貸款對小微型民營企業和單戶授信3000萬元及以下大中型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再貼現優先支持民營企業票據。加強窗口指導與貨幣政策傳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營企業貸款占比。組織銀企對接會、項目路演和融資沙龍等多形式的互動活動,實現政銀企深度對接,加大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定期更新融資項目需求庫,匯總需求企業及其擬融資需求金額,與金融機構共享,對項目對接情況進行跟蹤。(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民銀行鞍山市分行等)
(八)支持民營企業股權債權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對我市擬申報REITs的民間投資項目分類進行儲備及時錄入省庫,確認符合要求后及時轉報。幫助原始權益人向省發展改革委申請獎勵。支持企業上市,幫助企業解決上市過程遇到的問題。加強對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動態培育,對有意向的民營企業納入債券發行儲備庫管理。(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鞍山市分行等)
(九)強化民營企業用工保障。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根據全省急需緊缺技能人才職業(工種)參考目錄,動態調整補貼性職業培訓項目目錄和承擔政府補貼培訓機構目錄。發展特色技工教育,推行工學一體化技能人才培養模式,鼓勵引導技工院校與民營企業深度合作,緊密圍繞企業人才和用工需求,精準培養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組織開展“心系中小微·助民企發展”用工保障專項行動,線上線下相結合組織開展系列民營企業專場招聘活動。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就業政策扶持。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
(十)支持民營企業引育人才。在“興遼英才計劃”推薦工作中向民營企業高層次人才傾斜。對于全職引進或新培育A、B、C類人才的民營企業,分別按A類人才6萬元/人/年、B類人才3萬元/人/年、C類人才1萬元/人/年標準,給予用人單位稅前獎勵,政策享受期為5年。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支持引導具備條件的民營企業開展自主評價,推進實施“新八級工”制度。開展民營企業職稱評審“直通車”活動。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申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創新實踐基地,按規定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工作站(基地)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2年期每人5萬元獎勵。積極申報“興遼英才計劃”創新創業團隊項目。根據相關文件精神,新建專家工作站運行一年后,經量化考核后,發放建站補貼。(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
(十一)加強民營企業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優化礦業權審批流程,精簡辦理環節,壓減審批時限。將具備整合條件的整合區全部完成整合。配合制定執行“采選加”一體化企業、非鎂耐材企業的評價標準,強化菱鎂礦產資源差別化用途管制,提高資源利用率。淘汰輕燒反射窯,鼓勵企業通過產能置換新建高效、節能、環保的新型窯爐,通過窯爐的升級改造提升菱鎂行業加工能力水平。(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
(十二)強化民營企業水電氣網等服務保障。推進市政公用服務聯合報裝接入,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公開服務標準,實現水氣熱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接入全流程“一表申請”、“一網通辦”。對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城鄉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實行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的“三零”服務。拓展應用“電e金服”,為客戶繳費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國網鞍山供電公司等)
三、持續加強法治保障
(十三)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統籌政法各單位,發揮宣傳引領作用,辦好“服務企業直通車”主動靠前服務,及時依法解決企業訴求。定期開展涉案財物查扣凍排查整治,杜絕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建立健全對行政機關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監督機制,確保判決及時有效履行。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方案。推動行政機關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對于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責任單位進行約談。引導廣大民營經濟人士樹立正確的法治觀。持續完善行動品牌,以活動為載體,引導民營企業家提升法治意識、契約精神和守約觀念,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聯等)
(十四)規范監管執法行為。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協調指導各行政執法部門制定公示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強化聯合執法,減少擾企、多頭執法問題的發生,推動實現“綜合查一次”。積極推行柔性執法,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并規范運行,避免畸輕畸重、顯失公平,在行政執法案卷中規范適用裁量基準。明確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不予強制事項和認定標準。(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
(十五)促進企業合規建設。依托全市經濟犯罪接報案中心,依法對經濟犯罪案件全流程監督,杜絕有案不受、受而不立、立而不偵、久偵不結;常態化開展涉企警情如實受立案專項檢查,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按規定期限決定是否立案或者弄虛作假的問題嚴肅問責。對民營企業進行商業秘密保護法律宣傳、合規指導,幫助企業提升商業秘密保護意識和能力。(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十六)健全涉企收費管理體制機制。及時調整收費標準,常態化公示,規范收費行為。動態調整《鞍山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在政府網站公開,推動各類收費公開化、透明化,實現清單之外無收費。常態化跟蹤相關部門的系列收費基金優惠政策出臺情況,推動相關政策落實落地。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快提升企業能級
(十七)支持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謀劃指導,積極組織各地區開展向上爭取工作,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充分利用上級政策資金支持民營企業開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積極組織工業項目申報國家工信部產業基礎再造工程項目,申報智造強省專項產業基礎再造方向政策。支持民營企業實施“智轉數改網聯”,加快建設一批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綠色工廠。加大培育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專精特新企業力度,積極推薦我市有關企業申請國家和省里獎勵政策和遼寧省工業企業創新產品。組織企業參加APEC、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全國性會展,加大企業宣傳力度,提升我市企業知名度。支持民營企業申報省級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加快培育數字化轉型生態。向企業宣傳支持民營企業轉型升級政策,圍繞涵養發展新質生產力生態,聚焦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培育和傳統產業升級。獲得國家支持的民營企業重點項目,國家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資金的,要足額安排預算資金。(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數據局、市財政局、市工商聯等)
(十八)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支持民營企業依托高校院所,組建專業技術創新中心等各類研發機構,實施“揭榜掛帥”等科技攻關項目,持續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提高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服務平臺服務企業水平,推動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落實我市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券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降低企業創新成本;持續推進科技信貸工作,加強與科技擔保公司合作,為企業提供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服務,解決企業融資難題;開展“千人千企”活動,組織科技專員對接服務企業,為企業解決技術難題;落實國家科技部關于科技創新再貸款相關工作要求,組織企業填報創新積分數據樣表,與人保財險公司聯合開展科技保險業務推廣工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等)
(十九)加強民營經濟經營主體培育。加大“四上企業”培育扶持政策的支持力度。建立小升規企業培育庫,加強對培育庫企業動態監測。加大對臨退規企業摸排力度,最大程度推動企業“少退庫、不退庫”。落實《遼寧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推動專精特新企業發展。組織召開產業供需對接會。聚焦重點產業,搭建供需平臺,促進我市重點產業企業上下游產品銷售、原材料供應的供需本地化,推進供需雙方企業深度交流、合作共贏。壯大限額以上貿易單位,到2025年,新增限額以上貿易單位100戶左右。鼓勵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和增項,跨專業承攬業務。到2025年,新增建筑業資質企業25家。發揮我市建筑企業在房建、冶煉等方面優勢,與大型房地產企業戰略合作,拉長產業鏈條。與交通、電力、鐵路、化工、水利、民航等大型央企、省內外骨干企業組成戰略聯盟,共同開拓市場,努力打造“鞍山建造”品牌。加強對已入庫的“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跟蹤服務,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和“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活動,助力企業夯實計量基礎,提升企業計量保證能力和水平,開展地方標準征集工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五、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二十)健全民營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建設機制。依托“鞍商之家”公眾號,加強思想教育引領;定期舉辦“民營經濟大講堂”;開展“同心建功新時代”理想信念教育活動,引導廣大民營經濟人士做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典范。深入推進“強國復興有我”群眾性主題教育活動,組織開展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活動,大力營造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的濃厚氛圍。加大在民營企業發展黨員工作力度,在發展黨員指標設置上予以傾斜。加強民營企業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推動黨組織發揮政治引領和戰斗堡壘作用,推動黨建工作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深度融合,深入實施“共產黨員先鋒工程”,引導黨組織和黨員主動服務中心大局。(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工商聯等)
(二十一)加強民營經濟人士培養。聯合開展教育培訓,增強民營企業家愛國情懷,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做好優秀民營經濟人士作為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人選推薦工作;建立兼職班子成員和執委常委考核評價制度,全力打造一支政治上有方向、經營上有本事、文化上有內涵、責任上有擔當的民營經濟代表人士隊伍;舉辦政策宣傳解讀培訓,強化政策協同效應,動態推動各項惠企政策落地落實,促進民營企業內生動能不斷增強、獲得感不斷提升。加強政治引領吸納,定期舉辦高層次人才國情省情研修班和高端人才沙龍,推薦優秀高層次人才擔任“兩代表一委員”。推薦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參評青年五四獎章、各級勞動模范和五一勞動獎等,引導民營企業家增強愛國情懷。開展“巾幗稅月最美同行”稅務服務直通車活動,組建“巾幗稅費服務專員”團隊,依托“雅惠辦稅工作室”、“稅費大講堂”等一系列舉措,全天候常態化為女企業家協會會員企業提供專屬定制涉稅服務;組織我市女企業家、女創業帶頭人參加遼寧省婦女聯合會舉辦的“新時代女性創新創業動能提升專題培訓班”;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家參評三八紅旗手、市婦聯執委常委等。(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市總工會、市婦聯、市工商聯等)
六、持續營造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社會氛圍
(二十二)建立健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堅持黨對民營經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強化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統籌謀劃,將民營經濟與縣域經濟等作為鞍山實現全面振興新突破亟需補齊的短板放在經濟工作全局中一體推進。組織民營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中國海外學子創業周等活動。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遼寧省企業大會等活動。推薦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參加中博會、APEC技展會。借助國內外交流合作平臺,組織特色農產品企業參加“一帶一路”、中國—東盟等農業國際合作事項,開展展洽展銷活動,推進農業貿易合作形成競爭新優勢。持續推動清理影響振興發展做法工作走深走實,破解創新政務服務模式的制度障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數據局、市〔中、省〕直各有關單位等)
(二十三)加強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儲備。深入開展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調查研究,摸清民營經濟發展底數,針對民營經濟發展痛點、難點和堵點,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借鑒好經驗好做法,圍繞提信心、優環境、擴融資、促轉型等方面,研究加強政策供給和儲備。進一步堅定民營企業發展信心,推動全市各地區各單位各部門提升服務水平,為在鞍民營企業提供良好發展環境,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委政研室、市〔中、省〕直各有關單位等)
(二十四)引導社會客觀正確全面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圍繞宣傳重點,開設《民企巡禮》《百家企業(項目)巡禮》專欄,對全市民營經濟在攻堅之年攻堅之戰中的新舉措、新項目、新進展進行報道;向中省直媒體推送我市優秀民營企業稿件,展現我市優秀民營企業形象;邀請中省直媒體駐遼機構來鞍調研走訪,推介采訪選題和線索,開展高標準、高層次、高準度的對上對外宣傳。加大網上正面宣傳力度,統籌組織鞍山網絡正能量傳播矩陣,充分利用社交平臺,通過圖文、海報、短視頻等方式,加強對民營企業創新創業典型和民營企業家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針對網上熱點、重點輿情,開展網評引導,及時回應網民關切,釋放權威信息,澄清謠言傳言,穩定社會預期。加強與融媒體合作,講好鞍山企業家創業創新發展故事,宣傳先進典型,傳播正能量。(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工商聯等)
(二十五)暢通涉企溝通渠道。明確服務重點企業和聯誼交友分工,建立“政企面對面”機制,暢通問題反映渠道。深入民營企業,廣泛開展調研,定期組織商會會長、企業家開展座談交流,了解企業和商會的訴求。用好民營企業網上調查系統,深入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存在問題。用好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渠道,及時反映民營企業意見和訴求。健全民營企業黨組織與管理層共同學習、溝通會商等工作機制,及時傳達學習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強化12345熱線政務服務“總客服”作用,標準化梳理、編制確責清單。推動12345與110、政務服務“好差評”等高效對接,實現反映、分撥、辦理、監督、告知、好評辦結(差評重辦)閉環管理。完善“12345熱線+網格”聯動機制,切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發揮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作用,廣泛開展營商環境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市數據局、市工商聯等)
(二十六)支持民營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引導民營企業充分發揮活力足、韌性強的優勢,推動“萬企興萬村”行動向縱深發展。加強民營企業信用培訓,開展比對和信用修復工作,提升民營企業信用建設工作能力和水平。通過組織企業培訓和推廣典型經驗等形式,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持續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推動企業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依托市慈善總會,出資500萬元設立鄉村振興基金,發掘有能力有意愿的民營企業家積極投身到公益慈善事業中。鼓勵民營企業招錄退役軍人,號召民營企業加入社會擁軍體系,支持國防建設。鼓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參與“5·12”防災減災宣傳日活動,推動防災減災救災進企業。(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局、市應急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