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務
部分城市污水管網建設緩慢,污水處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問題突出。
二、整改目標
提升城市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1.2021年年底,完成鞍山市建設大道、一環路、園林大道共6公里雨污分流管網建設改造工程。
2.2021年年底,完成2.6公里截流管網建設,將達道灣污水處理廠、光大污水處理廠部分污水分流至永寧和寧遠2個污水處理廠,解決經開區生活污水處理問題。
3.2023年年底,海城市完成城市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處理能力由8萬噸/日提升至10.5萬噸/日;岫巖縣完成5公里污水截流干管建設,污水處理設施(6萬噸/日)建成投運。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1年年底前,結合城市道路大修改造,實施了一環路(建國大道至莘華路)、園林大道(一環路至河南路)、建設大道(四方臺路至興業環城大道)3條道路共17.582公里的雨污分流管網建設改造工作,完成了三條路共6公里雨污分流管網建設的目標任務。其中,建設改造的11.713公里污水管線收集的生活污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廠;建設改造的5.869公里雨水管線中,有4.089公里管線收集的雨水排入河流,2023年,實施了建國大道(雙山路至河南路)3.3公里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解決了先行預埋的1.78公里管線的雨污分流問題。
2.已完成5.6公里管網的建設,將進入達道灣污水處理廠、光大污水處理廠約3萬噸污水分流至永寧和寧遠2個污水處理廠。
3.海城市城市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2.5萬噸/日)和岫巖縣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6萬噸/日)已于2023年年底建成投運。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
受理部門: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 話:024-62788397
郵寄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