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鞍山市2020年遼寧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
整改任務十九:秸稈綜合利用資金預算執行率低。2018年和2019年秸稈綜合利用資金實際執行71.7萬元和122.9萬元,僅為預算的14.8%和41%。
二、整改目標
確保秸稈綜合利用資金預算執行率。
三、整改措施
(一)市農業農村部門制定市級秸稈綜合利用資金補貼實施方案。
(二)2021年7月底前,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千山區完成秸稈綜合利用資金補貼實施細則制定,確保年度預算資金依法依規落實到位。
(三)市農業農村部門加強對秸稈綜合利用資金補貼工作的督導檢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并印發了《鞍山市秸稈綜合利用資金補貼實施方案》。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千山區已制定秸稈綜合利用資金補貼實施細則制定。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市財政局對項目縣秸稈綜合利用資金補貼情況進行了檢查。2020年度市級秸稈綜合利用補貼已完成,共補貼9.2622萬元。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署聯系方式,向省級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機構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 2024年 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2月 1 日
受理部門:遼寧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電話:024-62788397
郵寄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甲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 1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