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鞍山市2020年遼寧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
整改任務十八:市農業農村部門對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把關審核不嚴,相關縣(市、區)未能提供“五化”利用臺賬和支撐材料,個別地區用考核指標倒推秸稈綜合利用量。
二、整改目標
規范秸稈資源臺賬。
三、整改措施
(一)市農業農村部門強化臺賬審核制度,加強對臺賬統計工作的督導檢查。
(二)各縣(市)區、開發區加強秸稈綜合利用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建立和完善秸稈綜合利用和收儲運企業名錄,及時提供秸稈綜合利用資源臺賬和支撐材料。
(三)開展秸稈“五化利用”,切實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增加秸稈離田儲運站建設,除保護性耕作試點項目外,提高秸稈離田率。2021年度,保護性耕作試點項目內秸稈全部還田(禁止焚燒),其余耕地秸稈全部離田,年底前完成,消除秸稈露天焚燒隱患。
(四)開展以秸稈綜合利用為重點的包片督查,對秸稈離田不到位、收儲不及時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加大督查力度,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秸稈綜合利用責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農業農村部門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秸稈臺賬技術導則要求進行質量控制。各地加強秸稈綜合利用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建立和完善了秸稈綜合利用和收儲運企業名錄。全市秸稈產生面積308.186萬畝,其中,計劃離田面積248.106萬畝,計劃還田面積60.08萬畝,截至2021年底已全部完成。市農業農村局秸稈工作專班督導組對各縣區開展督導工作。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署聯系方式,向省級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機構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 2024年 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2 月 1 日
受理部門:遼寧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電話:024-62788397
郵寄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甲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 1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