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以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中國人民銀行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健全金融穩定工作體制機制,有序處置化解了一批影響大、帶有緊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風險點,有力維護了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大局。
一、穩妥處置高風險集團和高風險金融機構
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補齊制度短板,對一批風險程度高、規模大的企業集團“精準拆彈”。通過包商銀行破產清算、海航集團、華信集團、方正集團破產重整等案例警示,推動各類經營主體切實感受到“做生意是要有本錢的,借錢是要還的,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等市場原則的硬約束,從而進一步樹牢依法從業、合規管理、審慎經營意識。持續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步推動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和風險化解。積極探索在部分省份開展硬約束早期糾正試點,對增量高風險銀行提出“限期整改”的硬約束要求。
二、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
制定出臺資管新規等系列監管制度,統一監管標準,打破剛性兌付,強化風險隔離,推進資管業務整改轉型,至2021年底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層層嵌套、資金空轉等亂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銀行規模大幅壓降。平穩完成互聯網平臺企業金融業務突出問題整改,將工作重點轉入常態化監管。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取得良好成效,P2P網貸機構全部停業,互聯網資產管理、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虛擬貨幣交易、互聯網外匯交易等領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深入推進地方金融資產交易所、“偽金交所”、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等風險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堅決遏制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持續加大洗錢案件查辦力度。
三、有效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
從供需兩端綜合施策,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持續引導實際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多項措施,積極支持地方政府穩妥化解債務風險。引導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融資平臺平等協商,通過展期、借新還舊、置換等方式,分類施策化解存量債務風險、嚴控增量債務,并完善常態化的融資平臺金融債務監測機制。
四、建設完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
持續推進金融法治建設,金融穩定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等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外匯管理條例列入國務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逆周期資本緩沖機制,出臺系統重要性銀行和保險公司評估辦法,發布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和準入規定,制定統籌監管金融基礎設施工作方案,不斷完善金融業綜合統計。完善存款保險制度,有效發揮存款保險防范擠兌、差別費率、早期糾正、風險處置等核心功能。加快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基礎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資金積累。
當前,我國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2023年二季度末,我國金融業機構總資產449.21萬億元,其中銀行業機構總資產406.25萬億元,資產占比超過九成。銀行業占主體地位,銀行穩則金融穩。從中國人民銀行按季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評級的結果看,2023年第二季度全國近4000家商業銀行中,絕大部分銀行處在安全邊界內;高風險銀行數量僅300余家,資產占全部銀行的不到2%。資產占比70%左右的24家大型銀行評級一直優良,部分銀行主要經營指標居于國際領先水平,發揮了我國金融體系“壓艙石”的關鍵作用。金融機構監管指標處于合理區間,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和撥備覆蓋率分別為14.66%、1.62%和206.13%,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88%,證券公司風險覆蓋率、平均資本杠桿率分別為255.38%、18.78%,信用風險處于可控水平,損失抵御能力總體較為充足。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強化系統性風險、影子銀行和金融科技創新監測分析,健全具有硬約束的早期糾正機制,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強化金融保障體系建設,分類施策、及時處置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切實防范風險跨區域、跨市場、跨境傳遞共振,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以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中國人民銀行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健全金融穩定工作體制機制,有序處置化解了一批影響大、帶有緊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風險點,有力維護了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大局。
一、穩妥處置高風險集團和高風險金融機構
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補齊制度短板,對一批風險程度高、規模大的企業集團“精準拆彈”。通過包商銀行破產清算、海航集團、華信集團、方正集團破產重整等案例警示,推動各類經營主體切實感受到“做生意是要有本錢的,借錢是要還的,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等市場原則的硬約束,從而進一步樹牢依法從業、合規管理、審慎經營意識。持續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步推動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和風險化解。積極探索在部分省份開展硬約束早期糾正試點,對增量高風險銀行提出“限期整改”的硬約束要求。
二、全面清理整頓金融秩序
制定出臺資管新規等系列監管制度,統一監管標準,打破剛性兌付,強化風險隔離,推進資管業務整改轉型,至2021年底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層層嵌套、資金空轉等亂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銀行規模大幅壓降。平穩完成互聯網平臺企業金融業務突出問題整改,將工作重點轉入常態化監管。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取得良好成效,P2P網貸機構全部停業,互聯網資產管理、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虛擬貨幣交易、互聯網外匯交易等領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深入推進地方金融資產交易所、“偽金交所”、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等風險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堅決遏制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持續加大洗錢案件查辦力度。
三、有效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
從供需兩端綜合施策,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持續引導實際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多項措施,積極支持地方政府穩妥化解債務風險。引導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融資平臺平等協商,通過展期、借新還舊、置換等方式,分類施策化解存量債務風險、嚴控增量債務,并完善常態化的融資平臺金融債務監測機制。
四、建設完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
持續推進金融法治建設,金融穩定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等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外匯管理條例列入國務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逆周期資本緩沖機制,出臺系統重要性銀行和保險公司評估辦法,發布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和準入規定,制定統籌監管金融基礎設施工作方案,不斷完善金融業綜合統計。完善存款保險制度,有效發揮存款保險防范擠兌、差別費率、早期糾正、風險處置等核心功能。加快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基礎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資金積累。
當前,我國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2023年二季度末,我國金融業機構總資產449.21萬億元,其中銀行業機構總資產406.25萬億元,資產占比超過九成。銀行業占主體地位,銀行穩則金融穩。從中國人民銀行按季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評級的結果看,2023年第二季度全國近4000家商業銀行中,絕大部分銀行處在安全邊界內;高風險銀行數量僅300余家,資產占全部銀行的不到2%。資產占比70%左右的24家大型銀行評級一直優良,部分銀行主要經營指標居于國際領先水平,發揮了我國金融體系“壓艙石”的關鍵作用。金融機構監管指標處于合理區間,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和撥備覆蓋率分別為14.66%、1.62%和206.13%,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88%,證券公司風險覆蓋率、平均資本杠桿率分別為255.38%、18.78%,信用風險處于可控水平,損失抵御能力總體較為充足。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強化系統性風險、影子銀行和金融科技創新監測分析,健全具有硬約束的早期糾正機制,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強化金融保障體系建設,分類施策、及時處置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切實防范風險跨區域、跨市場、跨境傳遞共振,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