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鞍山市2020年第一輪省級生態環保督察整改任務
問題編號31:羊耳峪垃圾場水、氣自行監測頻次未達到工作要求。
二、整改目標
監測頻次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標準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市住建部門制定《鞍山市羊耳峪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環境檢測技術方案》,并按照方案開展自行監測。
2.市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羊耳峪垃圾場水、氣自行監測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責令整改,并依法依規處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針對羊耳峪垃圾填埋場水、氣等自行監測頻次未達到監測要求的問題,羊耳峪垃圾填埋場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標準制定了《鞍山市羊耳峪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環境檢測技術方案》已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并按照方案中的項目頻次于2021年1月25日開始實施自行檢測。目前羊耳峪垃圾場水、氣自行監測頻次已達到整改工作要求。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署聯系方式,向市級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機構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鞍山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電話:0412-5234903
郵寄地址:鞍山市鐵東區千山中路155號鞍山市生態環境局
鞍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