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福生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市大數據管理局高度重視您提出的關于推進“城市大腦”建設,加快推進數據資源匯聚共享,推進市大數據中心同城應用容災備份中心建設,強化網絡信息安全等建議,經過認真組織調研,充分分析論證,認為您提出的建議符合我市目前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實際,針對您提出的問題及建議,市大數據管理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在“統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方面
(一)出臺《鞍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為加快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進程,全面提升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優化公共服務水平、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市大數據管理局進一步強化頂層設計,進一步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機制,進一步明確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主要工作目標及時間表、路線圖,高質量推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力爭到2025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走在全省前列。
(二)扎實開展遼寧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組織各有關單位按照《遼寧省市級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評價標準(試行)》,不斷提升工作質量,2021年5月14日,鞍山市被省發改委確定為遼寧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同時,市大數據管理局、市發改委大力推進應急管理綜合平臺項目申請省專項資金扶持工作,已獲得省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800萬元。
(三)持續調度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全市上下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積極主動,措施上有力有效,不斷加強智慧城市建設工作管理,落實工作責任,組織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從基礎設施、數字惠民、數字政府、產業發展、組織保障等五個方面,全面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62項指標落地落實。根據遼寧省市級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評價標準,截至目前,我市自評得分實現由三星級提升至四星級。
二、在“推進城市大腦建設”方面
(一)統籌推進“領導駕駛艙”建設。圍繞“場景系統、場景布局、場景效能”,謀劃全領域、全業務、全流程的“市域治理綜合管理平臺駕駛艙”,整合現有各類數據資源,形成統一、完善、標準的數據信息倉庫,完成“小魚易連”視頻會議系統在市運管中心平臺部署,建設風格統一的可視化大屏,實現指標監測、風險預警、決策研判、信息檢索、指揮調度、業務監督6大市域治理功能,全方位展示市域治理領導駕駛艙“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一網協同”、“一屏指揮”、“基層智治平臺”的5大主題16個專題場景布局。
(二)建設城市體征可視化系統展示應用。規劃黨的建設、人口信息、經濟運行、營商環境、天氣環境、防災減災、城市管理、城市交通、訴求辦理、信訪輿情、疫情防控、公共服務12個主題,匯聚數據部門52家,鏈接系統9個,其中包括供熱集團的“供暖溫度遠程監控和數據分析”系統、公交集團“GPS實時公交管理系統”等企業數據,設置159個指標集,332個指標項。通過會議溝通、指標確認、上屏指標核對和系統數據對接等方式,持續細化城市體征可視化系統指標,統籌將數據資源優勢轉化為綜合治理效能,實現“一屏觀全域 一網管全城”,為各部門提供基礎性、戰略性的信息服務和決策支持。
三、在“推進數據資源匯聚共享”方面
(一)出臺公共數據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加強鞍山公共數據管理,規范公共數據編目、匯集、共享、開放、應用,保障數據安全,在認真學習研究了國家《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和省級的《遼寧省大數據發展條例》《遼寧省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充分借鑒浙江省、深圳市、南京市、沈陽市等先進地區的數據治理經驗,研究起草了《鞍山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于2022年8月17日經第十三屆市委常委會第44次會議審議通過,于2022年8月25日以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著重解決公共數據管理職責邊界不清、管理體系分散化碎片化、數據質量不高、數據回流賦能機制不健全、數據安全保障等五個方面重點問題。
(二)規范化建立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按照《遼寧省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 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參照省模式成立鞍山市政務數據共享協調小組,明確小組主要職責、組織成員、工作機構、會議規則以及有關要求,協調小組由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組成,負責指導、督促、協調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政務數據資源普查,編制數據供需目錄,制定數據對接方案,落實政務數據共享責任,促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加強政務數據安全保障。制定《鞍山市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 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我市權威高效的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推進政務數據融合、共享和應用,以數據共享為翹板撬動信息化發展再上新臺階。
(三)匯聚全市政務信息資源。鞍山市政務信息資源數據共享交換開放平臺建設于2018年,主要用于政務數據的歸集、交換和共享,與國家、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互聯互通進行政務數據交換,是我市政務數據歸集、共享、交換的總門戶。截至目前,市政務信息資源數據共享交換開放平臺已掛接市級政務服務資源目錄2908條,累計匯聚數據量7.77億條;指導相關部門依托平臺申請國家、省、市級共享交換平臺可共享的政務數據接口資源,已共享國家、省政務數據資源139個,累計調用量635萬次;共享市級政務資源69個,累計調用量481萬次。保障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扶貧救助平臺、醫療保障系統等10個自建業務系統辦件數據的抽取、質檢和推送到省鞍山前置庫,為市審批局及自建系統單位提供辦件結果統計,指導各自建系統單位解決辦件共享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截至目前,共成功推送辦件數據 46062條。
四、在“推進市大數據中心同城容災備份中心建設”方面
鞍山市政務云平臺已具備同城及異地數據級災備。具有本地災備物理服務器10臺,每臺256G內存,2顆志強八核超線程CPU,配置440TB裸容量,已使用存儲量88TB。異地災備物理服務器1臺,每臺128G內存,2顆志強八核超線程CPU,配備裸容量600TB的存儲設備。鞍山市政務云平臺為鞍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鞍山市政府網站管理平臺、鞍山市公證處辦證系統、鞍山市商品房網上備案系統、鞍山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開放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鞍山市城市網格化管理平臺、協同辦公平臺、鞍山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等重要政務信息系統提供數據級同城容災備份服務,其他政務信息化系統容災備份工作仍在積極推進中,持續為保護重要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
五、在“強化網絡信息安全”方面
(一)建立網絡安全工作機制。為貫徹落實《黨委(黨組)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精神,按市委辦《貫徹落實<黨委(黨組)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責任分工方案》要求,制定了《鞍山市大數據管理局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試行)》。為推進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有序開展,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關工作制度,先后出臺了《鞍山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試行)》《鞍山市政府網站信息維護管理辦法》以及《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網絡設施、數據資產臺賬,明確規定了網絡與信息安全建設管理、保密、信息更新以及網絡安全應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有序運轉,不出疏漏。
(二)提升數據安全保障能力。市大數據中心部署防DDOS攻擊、入侵檢測、防病毒檢測、安全態勢感知系統、數據庫審計、網絡安全審計、WEB探針、網頁防篡改、云資源安全池等網絡安全設備,為虛擬主機提供主機安全加固軟件(EDR)和數據云容災服務。目前,市政務云平臺已完成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三級)定級備案,通過等保測評工作。
(三)定期開展政務云的安全檢查。對政務云和部署在政務云上信息系統開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滲透測試服務和不少于2次的漏洞掃描服務,依據《網絡安全漏洞掃描報告》中的信息系統漏洞問題要求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排查和修復,風險等級較高的,暫停系統運行直到整改完成;風險等級較低的,督促限期整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強制關停使用單位的信息系統。
鞍山市大數據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周福生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市大數據管理局高度重視您提出的關于推進“城市大腦”建設,加快推進數據資源匯聚共享,推進市大數據中心同城應用容災備份中心建設,強化網絡信息安全等建議,經過認真組織調研,充分分析論證,認為您提出的建議符合我市目前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實際,針對您提出的問題及建議,市大數據管理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在“統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方面
(一)出臺《鞍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為加快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進程,全面提升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優化公共服務水平、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市大數據管理局進一步強化頂層設計,進一步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機制,進一步明確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主要工作目標及時間表、路線圖,高質量推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力爭到2025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走在全省前列。
(二)扎實開展遼寧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組織各有關單位按照《遼寧省市級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評價標準(試行)》,不斷提升工作質量,2021年5月14日,鞍山市被省發改委確定為遼寧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同時,市大數據管理局、市發改委大力推進應急管理綜合平臺項目申請省專項資金扶持工作,已獲得省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800萬元。
(三)持續調度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全市上下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上積極主動,措施上有力有效,不斷加強智慧城市建設工作管理,落實工作責任,組織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從基礎設施、數字惠民、數字政府、產業發展、組織保障等五個方面,全面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62項指標落地落實。根據遼寧省市級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評價標準,截至目前,我市自評得分實現由三星級提升至四星級。
二、在“推進城市大腦建設”方面
(一)統籌推進“領導駕駛艙”建設。圍繞“場景系統、場景布局、場景效能”,謀劃全領域、全業務、全流程的“市域治理綜合管理平臺駕駛艙”,整合現有各類數據資源,形成統一、完善、標準的數據信息倉庫,完成“小魚易連”視頻會議系統在市運管中心平臺部署,建設風格統一的可視化大屏,實現指標監測、風險預警、決策研判、信息檢索、指揮調度、業務監督6大市域治理功能,全方位展示市域治理領導駕駛艙“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一網協同”、“一屏指揮”、“基層智治平臺”的5大主題16個專題場景布局。
(二)建設城市體征可視化系統展示應用。規劃黨的建設、人口信息、經濟運行、營商環境、天氣環境、防災減災、城市管理、城市交通、訴求辦理、信訪輿情、疫情防控、公共服務12個主題,匯聚數據部門52家,鏈接系統9個,其中包括供熱集團的“供暖溫度遠程監控和數據分析”系統、公交集團“GPS實時公交管理系統”等企業數據,設置159個指標集,332個指標項。通過會議溝通、指標確認、上屏指標核對和系統數據對接等方式,持續細化城市體征可視化系統指標,統籌將數據資源優勢轉化為綜合治理效能,實現“一屏觀全域 一網管全城”,為各部門提供基礎性、戰略性的信息服務和決策支持。
三、在“推進數據資源匯聚共享”方面
(一)出臺公共數據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加強鞍山公共數據管理,規范公共數據編目、匯集、共享、開放、應用,保障數據安全,在認真學習研究了國家《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和省級的《遼寧省大數據發展條例》《遼寧省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充分借鑒浙江省、深圳市、南京市、沈陽市等先進地區的數據治理經驗,研究起草了《鞍山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于2022年8月17日經第十三屆市委常委會第44次會議審議通過,于2022年8月25日以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著重解決公共數據管理職責邊界不清、管理體系分散化碎片化、數據質量不高、數據回流賦能機制不健全、數據安全保障等五個方面重點問題。
(二)規范化建立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按照《遼寧省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 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參照省模式成立鞍山市政務數據共享協調小組,明確小組主要職責、組織成員、工作機構、會議規則以及有關要求,協調小組由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組成,負責指導、督促、協調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政務數據資源普查,編制數據供需目錄,制定數據對接方案,落實政務數據共享責任,促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加強政務數據安全保障。制定《鞍山市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 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我市權威高效的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推進政務數據融合、共享和應用,以數據共享為翹板撬動信息化發展再上新臺階。
(三)匯聚全市政務信息資源。鞍山市政務信息資源數據共享交換開放平臺建設于2018年,主要用于政務數據的歸集、交換和共享,與國家、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互聯互通進行政務數據交換,是我市政務數據歸集、共享、交換的總門戶。截至目前,市政務信息資源數據共享交換開放平臺已掛接市級政務服務資源目錄2908條,累計匯聚數據量7.77億條;指導相關部門依托平臺申請國家、省、市級共享交換平臺可共享的政務數據接口資源,已共享國家、省政務數據資源139個,累計調用量635萬次;共享市級政務資源69個,累計調用量481萬次。保障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扶貧救助平臺、醫療保障系統等10個自建業務系統辦件數據的抽取、質檢和推送到省鞍山前置庫,為市審批局及自建系統單位提供辦件結果統計,指導各自建系統單位解決辦件共享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截至目前,共成功推送辦件數據 46062條。
四、在“推進市大數據中心同城容災備份中心建設”方面
鞍山市政務云平臺已具備同城及異地數據級災備。具有本地災備物理服務器10臺,每臺256G內存,2顆志強八核超線程CPU,配置440TB裸容量,已使用存儲量88TB。異地災備物理服務器1臺,每臺128G內存,2顆志強八核超線程CPU,配備裸容量600TB的存儲設備。鞍山市政務云平臺為鞍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鞍山市政府網站管理平臺、鞍山市公證處辦證系統、鞍山市商品房網上備案系統、鞍山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開放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鞍山市城市網格化管理平臺、協同辦公平臺、鞍山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等重要政務信息系統提供數據級同城容災備份服務,其他政務信息化系統容災備份工作仍在積極推進中,持續為保護重要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
五、在“強化網絡信息安全”方面
(一)建立網絡安全工作機制。為貫徹落實《黨委(黨組)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精神,按市委辦《貫徹落實<黨委(黨組)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責任分工方案》要求,制定了《鞍山市大數據管理局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試行)》。為推進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有序開展,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關工作制度,先后出臺了《鞍山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試行)》《鞍山市政府網站信息維護管理辦法》以及《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網絡設施、數據資產臺賬,明確規定了網絡與信息安全建設管理、保密、信息更新以及網絡安全應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有序運轉,不出疏漏。
(二)提升數據安全保障能力。市大數據中心部署防DDOS攻擊、入侵檢測、防病毒檢測、安全態勢感知系統、數據庫審計、網絡安全審計、WEB探針、網頁防篡改、云資源安全池等網絡安全設備,為虛擬主機提供主機安全加固軟件(EDR)和數據云容災服務。目前,市政務云平臺已完成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三級)定級備案,通過等保測評工作。
(三)定期開展政務云的安全檢查。對政務云和部署在政務云上信息系統開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滲透測試服務和不少于2次的漏洞掃描服務,依據《網絡安全漏洞掃描報告》中的信息系統漏洞問題要求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排查和修復,風險等級較高的,暫停系統運行直到整改完成;風險等級較低的,督促限期整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強制關停使用單位的信息系統。
鞍山市大數據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