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
你們提出的關于創新實施我市個人信用積分機制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2022年,鞍山市出臺了《鞍山市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要加快推進個人信用記錄建設,為實施我市個人信用積分機制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鞍山市已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信用科,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全面推進鞍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推進個人信用積分應用。下一步,市發展改革委將在現有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框架下結合工作實際成立個人信用積分工作專班,推進有關工作。
(二)個人積分推廣應用的基礎是個人信用數據庫的建立,市發展改革委向市公安局發送個人數據征集函,根據市公安局回復意見:“根據公安部《關于與政務一體化平臺對接有關問題的批復》的批復意見‘各地公安機關不得將人口、證件信息以任何形式向外拷貝,不得向外提供人口、證件信息原始照片等數據,不得使用公安信息資源服務平臺授權各地警務應用的接口對外提供服務。’以及《公安部關于印發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范的通知》第八十八條要求:‘政府部門共享公安機關掌握的人口基礎數據應提出具體應用場景,并通過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現有共享服務方式實現。各級公安機關不得以批量或全量拷貝的方式對外單位提供人口信息數據’”,所以市公安局無法提供個人數據共享需求。
市發展改革委接著啟動第二套方案,根據個人社保數據為基礎推進個人信用積分的推廣,市發展改革委向市人社局發送了個人社保數據征集函。根據市人社局回復意見:“市社保中心辦理業務所涉及的系統已全部升級為省級系統,部分已實行全國統籌。業務數據都由省級統一管理。市社保中心將根據大數據局對接要求向省社保中心提出相關數據申請,待省中心批示后由省級對接市大數據局”。下一步我委將積極協調市人社局推進個人社保數據信息共享,推動個人積分推廣應用。
(三)個人信用積分的推廣涉及個人隱私范圍和隱私權限的界定,《國家社會信用條例》目前還處于立法階段,從征求意見稿來看,《條例》對個人信用積分的法律規定涉及較少,且根據市人民銀行協辦意見:“地市級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工作職責為配合人民銀行總行監督管理征信系統及其接入機構相關征信行為,維護征信信息主體合法權益并加強個人征信信息保護?!墩餍艠I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十三條規定‘采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人民銀行無權對外共享征信系統信息,也無權要求各銀行對外共享其內部對客戶的信用評價積分。”所以目前個人信用積分的推廣應用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規支撐,市發展改革委將審慎探索,確保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推進個人信用積分的推廣應用。
(四)積極尋找法律法規支撐,以重點職業人群信用建設為突破口推進個人信用積分推廣應用。市發展改革委已經建立了公務員、教師等重點人群信用檔案。待相關制度條件成熟后研究制定《鞍山市個人信用積分管理辦法》和《鞍山市個人信用積分應用手冊》,以個人信用積分機制的推廣推進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鞍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6月21日
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
你們提出的關于創新實施我市個人信用積分機制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2022年,鞍山市出臺了《鞍山市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要加快推進個人信用記錄建設,為實施我市個人信用積分機制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鞍山市已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信用科,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全面推進鞍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推進個人信用積分應用。下一步,市發展改革委將在現有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框架下結合工作實際成立個人信用積分工作專班,推進有關工作。
(二)個人積分推廣應用的基礎是個人信用數據庫的建立,市發展改革委向市公安局發送個人數據征集函,根據市公安局回復意見:“根據公安部《關于與政務一體化平臺對接有關問題的批復》的批復意見‘各地公安機關不得將人口、證件信息以任何形式向外拷貝,不得向外提供人口、證件信息原始照片等數據,不得使用公安信息資源服務平臺授權各地警務應用的接口對外提供服務?!约啊豆膊筷P于印發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范的通知》第八十八條要求:‘政府部門共享公安機關掌握的人口基礎數據應提出具體應用場景,并通過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現有共享服務方式實現。各級公安機關不得以批量或全量拷貝的方式對外單位提供人口信息數據’”,所以市公安局無法提供個人數據共享需求。
市發展改革委接著啟動第二套方案,根據個人社保數據為基礎推進個人信用積分的推廣,市發展改革委向市人社局發送了個人社保數據征集函。根據市人社局回復意見:“市社保中心辦理業務所涉及的系統已全部升級為省級系統,部分已實行全國統籌。業務數據都由省級統一管理。市社保中心將根據大數據局對接要求向省社保中心提出相關數據申請,待省中心批示后由省級對接市大數據局”。下一步我委將積極協調市人社局推進個人社保數據信息共享,推動個人積分推廣應用。
(三)個人信用積分的推廣涉及個人隱私范圍和隱私權限的界定,《國家社會信用條例》目前還處于立法階段,從征求意見稿來看,《條例》對個人信用積分的法律規定涉及較少,且根據市人民銀行協辦意見:“地市級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工作職責為配合人民銀行總行監督管理征信系統及其接入機構相關征信行為,維護征信信息主體合法權益并加強個人征信信息保護?!墩餍艠I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十三條規定‘采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人民銀行無權對外共享征信系統信息,也無權要求各銀行對外共享其內部對客戶的信用評價積分?!彼阅壳皞€人信用積分的推廣應用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規支撐,市發展改革委將審慎探索,確保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推進個人信用積分的推廣應用。
(四)積極尋找法律法規支撐,以重點職業人群信用建設為突破口推進個人信用積分推廣應用。市發展改革委已經建立了公務員、教師等重點人群信用檔案。待相關制度條件成熟后研究制定《鞍山市個人信用積分管理辦法》和《鞍山市個人信用積分應用手冊》,以個人信用積分機制的推廣推進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鞍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