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鞍山市貫徹落實遼寧省進一步穩經濟若干政策舉措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貫徹落實遼寧省進一步穩經濟
若干政策舉措實施細則
為全面貫徹落實《遼寧省進一步穩經濟若干政策舉措》,推動全市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推動抓發展、促振興取得新成效,確保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首戰告捷,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加強企業金融信貸支持
1.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力度。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引導各法人機構保持和加大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強化窗口指導和常態化督導服務,進一步拓寬和暢通銀企對接渠道,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加大對民營小微等領域的信貸投放。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市金融發展局)
2.加快金融改革創新。組建市金融產品創新工作小組,推動金融模式、金融產品創新,為我市企業提供“量身定制”金融服務。加快建立“首貸、續貸”多維服務體系,2023年建成“50+”服務站點,實現縣(市)區全覆蓋,為市場主體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服務。延伸首貸和續貸服務輻射面,組織全市銀行機構開展首貸續貸能力優化提升工程專項行動,鼓勵銀行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擴大金融政策和產品影響力。(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3.強化運輸企業車輛金融服務政策宣傳。針對省交投集團、金融機構提供的通過ETC為車輛通行高速公路提供線上快捷信貸等創新服務,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明確辦理流程,提供對接服務,實現“先通行后付費”的消費體驗,切實降低各類小微運輸企業資金周轉壓力。(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4.開展銀企對接和融資撮合活動。構建常態化、便捷化、網絡化銀企對接機制,搭建高效的政銀企合作平臺。加大銀企對接頻次和力度,2023年開展各級對接活動不少于8次。建立全市重點領域融資項目庫,為銀行機構精準提供各類項目融資需求清單,推動銀行機構有針對性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強化金融政策宣傳,幫助項目達到提款用信條件,著力提高信貸授信轉化率。(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發展局)
二、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
5.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充分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利用小微企業降費獎補資金、應急轉貸扶持資金、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政府性增信工具,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增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6.降低科技型企業融資擔保成本。加強對接服務,宣傳我省加大科技擔保業務保費補貼力度政策內容,推動科技擔保機構對科技型企業持續減費讓利,降低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擔保成本。(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支持企業直接融資
7.加大企業上市扶持力度。充分落實我市支持企業上市發展各項政策,加強對企業上市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綜合服務,不斷完善上市培育部門、監管部門、交易所、中介機構服務鏈條,對轄區內上市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300萬元補助。堅持“隨報隨審”原則撥付企業上市補助。全力支持引導爭取省資金補助:北京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企業分階段補助總額不超過800萬元;境內科創板首發上市企業分階段補助總額不超過1500萬元;境內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企業分階段補助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市財政局)
8.發揮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作用。完善我市合格市場主體發債企業儲備庫,加大鄉村振興票據、科創票據等新型債務融資工具宣傳推介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強相關政策指導和融資輔導。(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9.推動企業利用交易所債券市場融資。鼓勵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以及創新創業債券、綠色債券等創新債券產品,對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成功發行公司債、雙創債、資產證券化等實現債券融資的,按照融資額的2‰,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
10.發揮股權和期貨市場作用。引進、承接私募股權基金在鞍山投資,為中小企業融資和資源整合、公司治理提供服務。在臺安縣、海城市推廣生豬“保險+期貨”項目。(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市農業農村局)
四、支持重點產業發展
11.支持工業企業穩增長。支持工業企業開展技術升級改造、數字化改造、節能改造和環保改造,對納入市級“四改”項目庫的上一年度竣工項目,符合補助條件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支持中小企業穩增長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貼息利率不超過同期人民銀行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單個企業貼息額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2.支持科技創新企業發展。2023年,對省科技廳入庫的瞪羚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性后補助資金,對省科技廳備案的種子獨角獸、潛在獨角獸、獨角獸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獎勵性后補助資金。(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3.鼓勵加大研發投入。2023年,對建立國家、省、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專業技術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的單位,按三個層級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建立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創業平臺的單位,按三個層級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以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券后補助的形式對鞍山市的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團隊(創客)在科研創新過程中利用平臺儀器發生的檢驗、檢測的費用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4.強化農產品生產保障支持。對當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每畝平均補助不低于1300元。對實施黑土地保護進行差異化作業補助,少耕、免耕畝補助不低于38元,秸稈還田畝補助25元,有機肥還田畝補助100元。對新建規模連片日光溫室畝補助標準不低于1.2萬元。對全市產糧大縣實施玉米種植收入保險和水稻完全成本保險,玉米種植收入保險每畝880元,水稻完全成本保險每畝1290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15.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加快制定出臺《鞍山市2023年遼寧省農產品深加工項目和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組織開展國家、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創建工作。支持臺安縣申報2023年農產品加工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組織申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項目。全力爭取省級補助資金:農產品加工企業新上先進加工設備項目補助30%資金,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新認定的省和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和100萬元。農產品加工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擇優一次性補助2000萬元。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投資補助30%,單體補助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五、推動消費復蘇回暖
16.多元化提供消費補貼。2023年,聯合銀聯、各大銀行、平臺企業,在汽車、家電、百貨、旅游、餐飲等重點領域發放1200萬元消費券,組織開展配套促銷活動,進一步活躍消費市場。支持各地區因地制宜開展區域特色主題活動,鼓勵各商貿企業開展主題營銷活動,有效拉動消費快速增長。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工作部署,切實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取消部分票據業務收費,降低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加快出臺優惠措施,完成系統改造、小微企業動態識別、價格公示等有關工作,強化政策宣傳及定期督查,確保降費工作持續開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17.激發文化和旅游市場活力。2023年發放文旅惠民消費券400萬元,籌辦四季文化旅游活動,推動文旅行業恢復發展,符合相關條件的旅行社可申請全額暫退保證金或暫緩交納,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電局)
18.著力打造消費新場景。推動我市步行街升級改造,改善街區環境、優化商品和服務供給,大力發展夜經濟,全力爭取獲評省級示范步行街和夜經濟示范街區,爭取省級資金支持;培育更多省級電商直播示范基地和縣域重點電商直播基地,進一步拓寬商品銷售渠道。全力爭取省獎補資金:評定為省級以上示范步行街獎補不超過200萬元。評定為省級電商直播示范基地獎補20萬元;重點培育的縣域電商直播基地獎補10萬元。評定為省級夜經濟示范街區獎補30萬元以上。(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9.加大對縣域商業和重點商貿流通市場主體支持力度。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建立鞍山市縣域商業建設項目庫,向上申報符合方向和支持環節的項目,積極爭取省級資金支持。定期督導入庫項目,加快項目建設。項目完工后,組織相關單位及第三方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審核,審核驗收后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省相關政策進行補貼。全力爭取省級資金支持:符合方向和支持環節的項目給予實際投入金額50%以下的資金支持。年度零售額增速超過全省平均水平的限上單位,獎勵5萬元以上。(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20.鼓勵合理住房消費。鼓勵二手房交易與新建商品房銷售享受同等補貼支持政策。落實非住宅類商品房去庫存支持政策,對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實際用于居住用途且為首套剛需的,水電氣暖等收費價格參照住宅標準執行。實施“賣舊買新”政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在我市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我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降低契稅適用稅率,對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發生契稅納稅義務的,不區分土地、房屋權屬,不區分買賣(出讓、出售)、贈與、交換交易方式,統一按照3%的契稅適用稅率執行。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模式,對存在抵押的房產不用提前還貸即可辦理過戶,進一步活躍房地產市場。(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六、推動外貿外資穩增長
21.推動外貿企業加快發展。加強省、市支持外貿企業發展政策宣傳,引導外貿企業走出去、拓市場、搶訂單。開展常態化展會信息發布,指導外貿企業對接會展公司,參加重點境外及境內展會。組織外貿企業參加中信保培訓,鼓勵投保出口信用保險。以西柳服裝城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為依托,創新市場采購貿易準入制度,加快外貿新業態新模式以及對外開放平臺和海陸大通道建設,鼓勵邊境貿易和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穩步擴大出口規模。組織開展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和省全面開放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市外向型經濟發展水平。全力爭取省級資金支持:企業參加重點境外展會6個展位以內(含6個)的展位費給予100%資金支持,6個展位以外的其他展位費給予50%以下資金支持。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給予60%以下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240萬元。外貿企業銀行貸款給予200萬元以下貼息支持。對新增外貿企業和新引進加工貿易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以下和200萬元以下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22.提高大宗資源性商品通關便利度。在監管場所實現“7×24”小時預約通關驗放,大力推進“互聯網+海關”應用,在貨物通關等領域全面實施在線身份認證、電子證照和電子簽章應用。協調大窯灣海關、北良港海關、鲅魚圈海關等我市大宗商品主要進境口岸海關,壓縮通關、查驗及異常處置時間,提高通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對進口大宗資源性商品依企業申請實施重量鑒定,對進口鐵礦等大宗礦產品實施“先放后檢”“船邊直提”,對進口鐵礦,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由選擇是否申請海關實施品質檢驗,企業不申請海關出具品質證書的,海關在對進口鐵礦實施現場檢驗檢疫合格后直接放行。(責任單位:鞍山海關)
23.加大引進外資支持力度。加大對歐美、日韓等國家和地區招商力度,鼓勵行業頭部企業擴大在鞍投資,加快融入全球產業分工體系,力爭實際利用外資實現倍增。(責任單位:市經合局)
七、著力穩就業
24.加大就業創業支持力度。充分落實就業政策,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加快鞍山市創業孵化園改造升級,爭創國家級創業孵化基地,爭創省級創業型城市和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范城市。全力爭取省級獎補資金:省級創業型城市和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范城市分別獎補300萬元,優秀創業孵化基地給予最高獎補50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5.提升職業技能水平。貫徹執行“技能遼寧行動”實施方案,深入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積極爭取省級培訓補貼,2023年,面向不同需求勞動者,開展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培訓2萬人次以上。(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八、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成本
26.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2024年12月31日前,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27.降低企業用水用電用氣成本。持續深化水電氣辦理審批改革,不斷完善各級政務服務大廳水電氣報裝“綜合窗口”服務,對項目單位非關鍵性材料提供不全的申報事項實行“容缺辦、承諾辦”。加快推動水電氣等各相關業務系統與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和數據共享,進一步提升水電氣暖綜合報裝“一網通辦”“聯合報裝”服務能力,持續降低企業、群眾辦事成本。對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指導供水供氣供電企業設立6個月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每戶企業可享受一次,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營商局〔市行政審批局〕)
28.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對承租市屬國有企業(包括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和行政事業單位權屬物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3年度減免4個月租金或免費延長4個月租期。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確保免租惠及最終承租人。鼓勵其他各類國有權屬物業及非國有物業業主與租戶在協商的基礎上,為租戶免租、減租、緩租。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減免租金對應月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額不得超過減免租金額。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市金融發展局、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29.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本市房屋建筑、市政、軌道交通等在建項目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應繳納的各類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可緩繳一個季度,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質量保證金。(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30.減免企業檢驗檢測費用。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2023年以不低于2022年減免幅度為企業、個體工商戶減免檢驗檢測費用。鼓勵引導各類檢驗檢測機構為企業、個體工商戶減免檢驗檢測費用。(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檢驗檢測認證中心)
31.延長住房公積金補繳期限。已辦理緩繳且受疫情影響較重或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緩繳到期后不能辦理補繳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補繳期限可申請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32.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按照國家、省規定,延續實施1%的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至2023年8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33.優化企業信用服務。2023年6月30日前,對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一般失信行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暫時不納入信用記錄,給予企業“信用保護緩沖期”。進一步優化信用修復流程,實行“T+0”初審機制。對僅存在一般行政處罰并已完全履行處罰義務,但尚處于公示期內的企業,可視同信用修復完成。(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九、積極盤活存量資產
34.鼓勵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加強政策宣傳,重點圍繞交通、能源、市政、生態環保、倉儲物流、園區、新型基礎設施、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基礎設施領域,培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爭取納入省發展改革委REITs項目庫申報試點,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投資項目申報試點項目。全力支持引導爭取省級獎勵資金:注冊并成功發行REITs基金的原始權益人按照發行額1‰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35.加快停緩建項目盤活處置。將符合條件的停緩建項目納入項目“超市”,多渠道向開發企業、資產管理公司、投資機構推介,搭建對接平臺,加快項目盤活。加大對盤活閑置資產企業的金融扶持力度,協調金融機構對盤活閑置資產的新項目給予續貸轉貸、流動資金配套等支持。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爛尾樓”項目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住建部門提供的項目清單,對項目單位進行一對一業務輔導,確保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實現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十、強化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思想和行動統一有關部署上來,組建貫徹落實穩經濟政策工作專班,逐項對照吃透政策,深入研究、全面貫徹,清單化、項目化、工程化抓好落實,確保省政府提出的各項措施在我市盡快成勢見效。
(二)營造良好環境。通過各類媒體渠道加大省、市政策宣傳解讀力度,送政策進企業、進園區,擴大知曉度和覆蓋面,與“抓項目、進企業、解難題”專項行動相結合,及時協調解決企業難點、堵點問題,真心實意服務企業和項目,全力打造方便誠信賺錢安全的營商環境。
(三)向上爭取更多支持。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與國家部委、省廳局的溝通銜接,及時有效掌握國家、省政策措施,密切跟蹤相關政策實施細則出臺情況,第一時間研究制定我市實施辦法和落實舉措,爭取更多上級政策、資金、項目支持。
(四)做好統籌協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強化上下聯動、溝通銜接,更加高效兌現政策,推動更多“免申即享”,確保政策直達企業、資金盡早下達,形成強大政策合力,夯實高質量發展根基。
(五)強化督導考核。健全穩經濟政策措施和接續政策舉措落實情況的督導制度,定期調度、定期檢查、定期督辦,對落實不力、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及時總結提升工作經驗,挖掘樹立典型。
以上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政策條目中明確期限的,按期執行;國家及省、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與現行同類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不可兼得。各條款由具體責任單位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