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鞍山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版)》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本清單確定的實施機關、實施層級依法規范實施行政許可。要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同時要按照《遼寧省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實施方案》(遼職轉辦發〔2022〕2號)等有關規定,繼續梳理編制縣(市)區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市、縣(市)區兩級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及時更新我市現行的行政許可事項及辦事指南,依托遼寧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做好有效銜接,確保行政許可事項平穩、規范運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現行的有關調整行政許可事項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附件:鞍山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版)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