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精神為指引,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舉措,按照《遼寧省紀委監委營商環境監督行動方案》有關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牽頭協調各行政執法部門,在扎實完成執法監督基本工作的成果之上,不斷開拓進取,實現了多項工作創新。
一、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體系,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1、推進執法行為規范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以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即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為抓手,進一步提升執法行為合法公正透明。為確保“三項制度”在全市執法領域得到切實貫徹執行,先后狠抓專題培訓、現場指導、督促檢查、限期整改等項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目前,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已得到全面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的得到基本落實,截至2021年底全市裝備執記錄儀1969臺、其他輔助記錄設備393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行率達100%。
2、確保執法主體合法化。為保證行政執法部門管理行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結合我市機構改革后的實際情況,市司法局完成了市本級53個執法單位的主體審核確認及公示工作,其中:法定行政機關29個,法律法規授權機構10個,受委托機構14個。為下一步全市行政執法工作高效有序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實現部門權責明晰化。市司法局組織市本級32個主要行政執法部門梳理形成了本部門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其中包括行政許可事項322項、行政處罰事項2092項、其他執法事項742項。清單的建立使執法事項依據更加精準、權責更加明晰。
4、推進執法隊伍專業化。市司法局組織開展了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試,用三年時間完成了全市7300余名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培訓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了執法監督專項考評,分批次對20個執法單位共2500多名一線執法人員進行本執法領域業務和法律知識測試,多層面,多方式提升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針對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開展了對30家行政執法部門的系統內部培訓和考核,完成了7個縣市區司法局的督查,并由各縣(市)區司法局組織本地區新法培訓考核。
5、推進執法監督精準化。為及時分析解決執法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把握協調監督方向,緊密圍繞社會普遍關注的執法領域以及容易引發熱點輿情的執法活動,市司法局先后對40個主要行政執法單位開展了執法情況調研工作,針對發現的執法問題,現場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見及工作建議,實現多方位精準化監督。
6、推進執法爭議協調工作法治化。制定出臺《鞍山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辦法》, 將我市行政機關之間的行政執法爭議的解決納入了法治化的管理軌道,為提高行政執法效率,促進依法行政,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7、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方式多元化。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制定出臺了《鞍山市關于進一步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實施方案》,不斷完善行政裁決工作體制機制,強化行政機關解決同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功能。《方案》的實施,將充分發揮行政裁決在解決矛盾糾紛、建設法治政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構建“活力鞍山”中的重要作用。
8、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在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文化旅游、農業、應急等領域綜合執法隊伍組建、職能確認、職權劃分、法制審核部門占比等環節嚴格把關,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如期完成了隊伍組建,并順利開展工作。在推進鄉鎮街一支隊伍管執法、開發區綜合執法改革等工作中,積極配合市委政研室、編委辦,推進改革順利進行。解決執法爭議,開展個案監督,在審批、城市管理等領域,針對辦案程序、適用法律等環節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監督意見,監督整改,取得了實效。
9、重拳整治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嚴格落實《遼寧省行政責任追究辦法》和《遼寧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大力開展個案監督工作。2020年,對鐵東區某審批人員下達執法監督函,督促該單位將其調離審批崗位。2021年至今,已接到8件群眾投訴舉報,市司法局依照職責認真開展了協調監督,群眾滿意度達到100%。自2020年起,我市32家執法部門在省內率先公布了行政執法監督舉報電話,在我市五家重點企業設立了“遼寧省執法監督點”。
二、圍繞法治營商建設目標,創新事中事后監管模式
1、加強源頭控制,嚴格涉企執法計劃管理制度。認真開展鞍山市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制定公示工作。自2021年起,為確保在六大重點執法領域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順利實施,市司法局聯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托遼寧省“互聯網+監管平臺”,通過橫向協調推動市直29家行政執法部門,縱向指導監督7個縣(市)區、3個開發區管委會,覆蓋全市144個執法主體,全方位落實,完成了100%隨機抽取制定年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推進了部門間聯合執法工作,真正實現了涉企執法“一次檢查,綜合體檢”的營商服務理念。
目前,全市法治營商建設工作已經取得新突破,一是首次采用兩個行政執法機關聯合工作共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工作模式;二是首次實現了全地區行政執法機關在”互聯網+監管”系統制定計劃的模式;三是首次在平臺制定聯合執法檢查計劃;四是實現了平臺使用全省領先;五是率先制定了《鞍山市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操作規程》,規范化工作省內領先,得到了省司法廳、省市場局的認可。
2、創新執法模式,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清單化。根據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市司法局組織相關部門赴營口自貿區考察學習包容免罰工作經驗,成功復制并實施行政執法“包容免罰”模式,結合本地實際將我市市場監管、住建規劃、文化監管、勞動監察等22個行政執法領域全部納入其中,形成了《鞍山市包容免罰事項清單》。根據《清單》明確的免罰內容,對市場主體發生符合規定情形的1308項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予處罰。鞍山市《包容免罰事項清單》的公布實施,實現了從“以罰代管”到“信用監管”的轉變,并將逐步引導市場建立內部自律監督機制,助力我市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優化,為新經濟、新業態、新從業者提供有別于過往的相對寬松、自由的成長環境,推進我市經濟社會全方位振興發展。如果有人想更加詳細的了解有關事項,可以撥打我們的咨詢電話,號碼是5542016。
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