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2022年4月26日發布《關于對部分經營場所實施有序開放的通告》。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滿足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對部分經營場所實施有序開放。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各類餐飲機構(酒店、飯店、餐館)要在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做好下列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有序恢復堂食服務。
開業前要對經營場所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洗消毒,且開業后每天對經營場所進行一次消毒消殺。同時設置單獨房間(包間)作為臨時隔離場所備用。
所有從業人員返崗前需提供全程接種疫苗證明和連續3天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能返崗,返崗后每48小時進行1次核酸檢測,并做好健康監測。
開業后要對顧客實行嚴格的掃碼(易鞍碼、健康碼、行程卡)、測溫等防控措施。對健康碼為非綠碼和行程卡帶“*”號的人員不得讓其進入。
要嚴格控制就餐人員數量,落實“間隔就座”“分散就餐”等防控措施,接待顧客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50%。
不得承接、舉辦大型宴會等聚集性活動。
各類洗浴中心、大眾浴池等洗浴場所要在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做好下列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有序恢復經營開放。
開業前要對經營場所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洗消毒,同時設置單獨房間(包間)作為臨時隔離場所備用。
所有從業人員返崗前需提供全程接種疫苗證明和連續3天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能返崗,返崗后每48小時進行1次核酸檢測,并做好健康監測。
開業后要對顧客實行嚴格的掃碼(易鞍碼、健康碼、行程卡)、測溫等防控措施。對健康碼為非綠碼和行程卡帶“*”號的人員不得讓其進入。
要嚴格控制洗浴人員數量,落實“洗完即走”等防控措施,接待顧客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30%。
各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監管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對上述經營單位和場所開展明察暗訪,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經營單位或場所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可結合自身疫情防控實際,酌情制定相關行業(場所)放開管控措施,確保做好防控工作和滿足百姓需要“兩手抓、兩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