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要求,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指導托育機構切實做好安全防護,為嬰幼兒提供科學、規范的照護服務,制定《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本指南適用于經有關部門登記、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托育服務的機構。
《托育機構嬰幼兒傷害預防指南(試行)》共分為九個部分,前七部分分別針對窒息、跌倒傷、燒燙傷、溺水、中毒、異物傷害、道路交通傷害等3歲以下嬰幼兒常見的傷害類型,為托育機構管理者和工作人員在安全管理、改善環境、加強照護等方面開展傷害預防提供技術指導。第八部分提出注意做好動物傷、銳器傷、鈍器傷、凍傷、觸電等其他類型傷害的預防控制。第九部分為嬰幼兒傷害緊急處置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