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答復信訪人情況(選填) |
1 | LN2020LD0915AS15 | 鞍鋼集團口腔醫院將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裝,同時擔心醫療放射線設備對人體產生危害。中央空調噪聲擾民。 | 鞍山市 | 經調查,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一、“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裝”問題:經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衛生監督中心執法人員現場檢查,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在醫療廢物管理中存在以下問題:未按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未使用專用工具運送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存處內,裝有醫療廢物的包裝袋散堆在地面,且未對消毒情況進行記錄;在二樓和三樓的兩個生活垃圾箱內發現使用后的治療巾、一次性使用的治療盤、口鏡和棉球。有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裝現象。 二、“擔心醫療放射線設備對人體產生危害”問題:經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衛生監督中心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單位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診療科目中登記有醫學影像科,有《放射診療許可》,有1名放射工作人員,有放射工作人員證,現場有1間口腔CT機機房,2間口內牙片機機房,均能提供經市行政審批局批準合格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有符合要求的受檢者個人防護用品、電離輻射警示標志,有工作狀態指示燈且能正常工作。經市疾控中心現場檢測,結果符合《醫用X射線診斷放射防護要求》(GBZ130-2013)的相關要求;同時,市衛生健康委對市生態環境局送達了《關于遼寧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事項(LN2020LD0915AS15)的協辦函》,要求對舉報的“擔心醫療放射線設備對人體產生危害”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市生態環境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查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輻射安全許可證》,該單位環保手續齊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綜上,該舉報情況不屬實。 三、“中央空調噪聲擾民”問題:鐵東區政府立即指派鐵東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到現場進行調查。經調查,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中央空調設備現在沒有啟用,無法判定聲音大小。 | 部分屬實 | 已辦結。 市衛生健康委已對存在的違法問題下達了整改意見,對該單位未按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未使用專用工具運送醫療廢物和將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的違法行為已進行行政處罰,現已結案。2020年10月10日,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衛生監督中心對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進行了復查,現場未發現生活垃圾中混有醫療廢物。2020年9月16日發現的違法行為已全部整改。 2020年9月22日下午,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委托遼寧友信環境監測有限公司對空調外掛機進行噪音檢測。經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國家法律標準。 | 無 | |
2 | LN2020LD0916AS08 | 鞍鋼集團口腔醫院將醫院垃圾堆至東門附近,外排黑水到地面上。 | 鞍山市 |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經市衛健委現場檢查,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東門附近未見醫療廢物堆放,該院有污水處理設備,運轉正常,對醫院污水進行了每月一次的糞大腸菌群檢測,結果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市住建局會同鐵東區環衛中心立即到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進行現場調查,現場未發現外排黑水,未發現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 | 不屬實 | 不屬實,待銷號。 | 無 | |
3 | LN2020LX0926AS01 | 鞍山中心醫院,鞍鋼總醫院,鞍山市中醫院,市婦兒醫院,鞍山市第三醫院,鞍山市腫瘤醫院等各大醫院。1.長期非法出賣醫用廢棄物,舉報人要求按照固廢法處置醫療廢棄物并公開信息。 2.輸液瓶、袋,透析壺等醫用廢棄物做到下落可追溯。 | 鞍山市 | 調查處理情況: 一、市衛生健康委調查工作 市衛生健康委帶領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衛生監督中心執法人員,對鞍山市中醫院、鞍山市婦兒醫院、鞍山市第三醫院、鞍山市腫瘤醫院進行了現場檢查,并結合近期對鞍山市中心醫院、鞍鋼集團總醫院的檢查,對以上舉報問題中與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相關的調查情況匯總如下: 1.以上6家單位均與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簽訂了醫療廢物處置合同,將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全部交給該單位處置,并按要求填寫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2.以上6家單位診療過程中使用后的被患者血液、體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和一次性使用透析器材按照醫療廢物均交給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進行集中處理; 3.以上6家單位傳染性疾病科產生的所有廢物包括未被患者血液、體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及其它生活垃圾一律按醫療廢物收集交給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進行集中處理。 二、市生態環境局調查工作 經鞍山市生態環境局調查,鞍鋼集團總醫院環保手續齊全,醫院西北側設有醫療廢棄物暫存處,醫療廢棄物每兩天清運一次。負責清運醫療廢棄物的公司為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該公司具有《醫療廢物處置許可證》;鞍山市婦兒醫院危險廢物貯存間位于醫院西北角,該醫院有遼寧省鞍山市醫療廢物運輸處置服務合同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負責清運醫療廢棄物的公司為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鞍山市第三醫院、鞍山市腫瘤醫院均有醫療廢物轉移合同和轉移聯單,均有有資質的醫療廢物回收企業統一收購,負責清運醫療廢棄物的公司為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所有的醫療廢物都有下落可追溯,其中鞍山市腫瘤醫院沒有透析科室,不產生透析壺;鞍山市中心醫院醫療廢物由專人收集,統一存放,由有處理資質的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公司統一收運處置,院內的輸液瓶、輸液袋、透析壺專人收集,統一存放,由鞍山市有菌有毒垃圾焚燒管理站回收;鞍山市中醫院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開展此項工作,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分類收集、登記和交接廢棄物、并有專人每天按規定路線進行收集。委托有處理資質的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公司進行集中處置,雙方每年簽訂醫療廢物運輸處置服務合同。執法人員現場查閱了以上醫院的醫療廢物運輸處置服務合同、醫療廢物產生臺賬以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均未發現舉報人所反映的問題。 | 部分屬實 | 六家醫院立即整改,將醫療垃圾,滴液瓶袋透析壺分類收集,分類管理。醫療垃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置,滴液瓶袋透析壺嚴格按國家八部委文件要求做到與有資質的滴液瓶袋回收單位簽署正規協議,做到每次回收都有轉移聯單,寫明轉移滴液瓶袋透析壺重量。截止2020年10月,六家醫院均已經與有回收資質的單位簽署回收協議。 | 無 |
以上群眾舉報問題查處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以信函或者電話形式署聯系方式,向鞍山市生態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機構反饋。郵寄的以寄出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2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門:鞍山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電話:0412-5234903
郵寄地址:鞍山市鐵東區千山中路155號鞍山市生態環境局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答復信訪人情況(選填) |
1 | LN2020LD0915AS15 | 鞍鋼集團口腔醫院將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裝,同時擔心醫療放射線設備對人體產生危害。中央空調噪聲擾民。 | 鞍山市 | 經調查,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一、“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裝”問題:經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衛生監督中心執法人員現場檢查,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在醫療廢物管理中存在以下問題:未按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未使用專用工具運送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存處內,裝有醫療廢物的包裝袋散堆在地面,且未對消毒情況進行記錄;在二樓和三樓的兩個生活垃圾箱內發現使用后的治療巾、一次性使用的治療盤、口鏡和棉球。有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裝現象。 二、“擔心醫療放射線設備對人體產生危害”問題:經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衛生監督中心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單位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診療科目中登記有醫學影像科,有《放射診療許可》,有1名放射工作人員,有放射工作人員證,現場有1間口腔CT機機房,2間口內牙片機機房,均能提供經市行政審批局批準合格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有符合要求的受檢者個人防護用品、電離輻射警示標志,有工作狀態指示燈且能正常工作。經市疾控中心現場檢測,結果符合《醫用X射線診斷放射防護要求》(GBZ130-2013)的相關要求;同時,市衛生健康委對市生態環境局送達了《關于遼寧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事項(LN2020LD0915AS15)的協辦函》,要求對舉報的“擔心醫療放射線設備對人體產生危害”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市生態環境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查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輻射安全許可證》,該單位環保手續齊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綜上,該舉報情況不屬實。 三、“中央空調噪聲擾民”問題:鐵東區政府立即指派鐵東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到現場進行調查。經調查,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中央空調設備現在沒有啟用,無法判定聲音大小。 | 部分屬實 | 已辦結。 市衛生健康委已對存在的違法問題下達了整改意見,對該單位未按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未使用專用工具運送醫療廢物和將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的違法行為已進行行政處罰,現已結案。2020年10月10日,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衛生監督中心對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進行了復查,現場未發現生活垃圾中混有醫療廢物。2020年9月16日發現的違法行為已全部整改。 2020年9月22日下午,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委托遼寧友信環境監測有限公司對空調外掛機進行噪音檢測。經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國家法律標準。 | 無 | |
2 | LN2020LD0916AS08 | 鞍鋼集團口腔醫院將醫院垃圾堆至東門附近,外排黑水到地面上。 | 鞍山市 |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經市衛健委現場檢查,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東門附近未見醫療廢物堆放,該院有污水處理設備,運轉正常,對醫院污水進行了每月一次的糞大腸菌群檢測,結果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市住建局會同鐵東區環衛中心立即到鞍鋼集團公司總醫院口腔分院進行現場調查,現場未發現外排黑水,未發現醫療垃圾和生活垃圾。 | 不屬實 | 不屬實,待銷號。 | 無 | |
3 | LN2020LX0926AS01 | 鞍山中心醫院,鞍鋼總醫院,鞍山市中醫院,市婦兒醫院,鞍山市第三醫院,鞍山市腫瘤醫院等各大醫院。1.長期非法出賣醫用廢棄物,舉報人要求按照固廢法處置醫療廢棄物并公開信息。 2.輸液瓶、袋,透析壺等醫用廢棄物做到下落可追溯。 | 鞍山市 | 調查處理情況: 一、市衛生健康委調查工作 市衛生健康委帶領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衛生監督中心執法人員,對鞍山市中醫院、鞍山市婦兒醫院、鞍山市第三醫院、鞍山市腫瘤醫院進行了現場檢查,并結合近期對鞍山市中心醫院、鞍鋼集團總醫院的檢查,對以上舉報問題中與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相關的調查情況匯總如下: 1.以上6家單位均與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簽訂了醫療廢物處置合同,將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全部交給該單位處置,并按要求填寫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2.以上6家單位診療過程中使用后的被患者血液、體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和一次性使用透析器材按照醫療廢物均交給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進行集中處理; 3.以上6家單位傳染性疾病科產生的所有廢物包括未被患者血液、體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及其它生活垃圾一律按醫療廢物收集交給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進行集中處理。 二、市生態環境局調查工作 經鞍山市生態環境局調查,鞍鋼集團總醫院環保手續齊全,醫院西北側設有醫療廢棄物暫存處,醫療廢棄物每兩天清運一次。負責清運醫療廢棄物的公司為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該公司具有《醫療廢物處置許可證》;鞍山市婦兒醫院危險廢物貯存間位于醫院西北角,該醫院有遼寧省鞍山市醫療廢物運輸處置服務合同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負責清運醫療廢棄物的公司為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鞍山市第三醫院、鞍山市腫瘤醫院均有醫療廢物轉移合同和轉移聯單,均有有資質的醫療廢物回收企業統一收購,負責清運醫療廢棄物的公司為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所有的醫療廢物都有下落可追溯,其中鞍山市腫瘤醫院沒有透析科室,不產生透析壺;鞍山市中心醫院醫療廢物由專人收集,統一存放,由有處理資質的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公司統一收運處置,院內的輸液瓶、輸液袋、透析壺專人收集,統一存放,由鞍山市有菌有毒垃圾焚燒管理站回收;鞍山市中醫院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開展此項工作,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分類收集、登記和交接廢棄物、并有專人每天按規定路線進行收集。委托有處理資質的華信華方國際環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公司進行集中處置,雙方每年簽訂醫療廢物運輸處置服務合同。執法人員現場查閱了以上醫院的醫療廢物運輸處置服務合同、醫療廢物產生臺賬以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均未發現舉報人所反映的問題。 | 部分屬實 | 六家醫院立即整改,將醫療垃圾,滴液瓶袋透析壺分類收集,分類管理。醫療垃圾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置,滴液瓶袋透析壺嚴格按國家八部委文件要求做到與有資質的滴液瓶袋回收單位簽署正規協議,做到每次回收都有轉移聯單,寫明轉移滴液瓶袋透析壺重量。截止2020年10月,六家醫院均已經與有回收資質的單位簽署回收協議。 | 無 |
以上群眾舉報問題查處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以信函或者電話形式署聯系方式,向鞍山市生態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機構反饋。郵寄的以寄出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2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門:鞍山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電話:0412-5234903
郵寄地址:鞍山市鐵東區千山中路155號鞍山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