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出臺《鞍山市柔性引進人才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包含六章20條具體操作辦法,并圍繞發揮人才、用人主體和黨委政府作用,提出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強的政策措施。日前,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就《實施辦法》的出臺背景、規定條件、主要亮點和落實舉措等問題答記者問。
問:作為我市人才發展的最新政策措施,《實施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人才是第一資源,在“十四五”全面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征程中,鞍山迫切需要一支高水平、高素質的人才隊伍作支撐,而柔性引進人才便是幫助我們破解高層次人才短缺、人才資源區域分布不平衡問題,實現優質人才資源共享的有效途徑。具體來講,柔性引進人才是指打破國籍、戶籍、地域、身份、檔案、社保、人事關系等剛性制約,按照“市場運作、契約管理、需求導向、政策引領”的原則,實現“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為”的一種引才機制。
黨中央高度重視柔性引進人才,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不唯地域引進人才,不求所有開發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2020年10月,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關于鼓勵和支持柔性引進人才若干措施》,提出13條政策舉措,并要求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市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委有關部署要求,對柔性引進人才工作作出總體謀劃。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將制定柔性引進人才政策納入工作要點,并作為年度重點任務予以推進部署。可以說,出臺《實施辦法》既是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的重大舉措,也是加快推進我市人才政策創新的重要內容,對于拓寬人才引進渠道,集聚各類優秀人才引領服務鞍山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實施辦法》中對于柔性引進人才規定了哪些條件?
答:柔性引進人才要聚焦做好產業發展“三篇大文章”,堅持“瞄準產業引人才、針對短板引人才、聚焦需要引人才”原則,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引進符合《鞍山市人才認定標準》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同時,柔性引進人才只需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服務年限一年以上,且在鞍累計工作每年不少于一個月即可。
對于用人主體的要求也很寬泛,只要是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包含駐鞍高校、科研院所等中省直單位,都可柔性引進人才,并享受政策支持。
問:本次出臺的《實施辦法》有哪些亮點?
答:《實施辦法》無論是在對人才和用人主體的支持力度,還是在管理服務舉措上都有較大突破,具體表現出方式靈活、以用為本、突出主體、平臺廣闊、待遇優厚、認定便捷等六方面特點。
第一,方式靈活。《實施辦法》鼓勵用人單位采取顧問指導、兼職服務、項目合作、服務外包、對口交流、掛職鍛煉、二次開發以及其他靈活有效的方式柔性引進優秀人才。
第二,以用為本。引進人才重在使用,《實施辦法》堅持“以實績論英雄”,對柔性引進人才在職業發展、項目申報及金融扶持上給予優惠政策。
一是允許柔性引進人才在鞍參加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對業績突出的可以破格申報或直接認定相應級別職稱;
二是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工作協議3年以上且每年累計為用人單位工作2個月以上的,可以憑在本市取得的業績成果申報參加“興遼英才計劃”等省級以上重大人才工程評選;
三是帶技術、帶項目、帶成果來鞍創新創業的,可享受最高200萬元的“鋼都英才貸”,或申請最高500萬元的省“人才貸”、最高6000萬元的省“人才投”資金支持。
第三,突出主體。引什么樣的人才、用什么樣的人才由用人主體說了算,《實施辦法》堅持“給政策”和“降負擔”雙管齊下,支持用人主體柔性引進人才。
一是對于開展柔性引才的用人單位在場地、設備、研發、人才薪酬獎勵以及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積極爭取省人才專項資金和省科技專項后補助獎勵資金支持;鼓勵市內用人單位在域外建立研發中心(機構)、開放實驗室、技術轉移中心等“人才飛地”,或從域外柔性引進知名專家學者擔任“名譽副校長”“名譽副院長”“科技副總”。
二是國有科技型企業對柔性引進人才以技術成果實施股權激勵的,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對企業柔性引進人才所支付的獎勵和勞務報酬,可以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扣除;對企業聘用退休人員和已經由原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柔性引進人才的勞務報酬,不計入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
第四,平臺廣闊。《實施辦法》還就發揮黨委政府職能作用,幫助用人主體搭建人才引進平臺提出具體措施。比如,搭建信息化對接平臺,提升“鞍山招聘云廳”運行質量,定期圍繞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和骨干企業,編制發布柔性引進人才需求目錄;搭建學術技術交流平臺,支持各級學會、行業協會在鞍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或舉辦賽事展會;搭建開放合作平臺,強化與南京、沈陽經濟區、沈撫示范區等跨區域人才合作,深入開展“院士鞍山行”“全球鞍山人”等活動,促進人才、科技、教育等資源向鞍山集聚;大力發展專業化、市場化、信息化人力資源服務業,提高柔性引進人才精準度。
第五,待遇優厚。《實施辦法》還進一步擴大了人才政策的受惠范圍,讓柔性引進人才享受更多政策紅利。在資金支持上,對于柔性引進人才按照每年年薪10%比例給予獎勵;在服務保障上,向柔性引進人才頒發“鋼都英才卡”,享受醫療保健、休假療養、研修培訓、周轉住房、文旅休閑等14項個性化服務。
第六,服務便捷。人才本人或用人單位均可向市人才辦“一站式”服務平臺提出柔性人才認定申請,經申請、審核、公示無異議的,將由市人才辦頒發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和“鋼都英才卡”,并給予政策待遇支持。
問:政策的活力在于落實,下一步將采取哪些措施確保《實施辦法》落地落實?
答: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對《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一是壓實責任。按照鞍山市“黨管人才”四項配套制度要求,對照任務分工,積極推動各地區各部門細化舉措、狠抓落實,全力構建部署、落實、督考、激勵、評價的工作閉環體系。二是加強宣傳。積極運用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平臺和“鞍山市人才辦”新媒體矩陣,大力宣傳柔性引進人才政策措施,讓用人主體和廣大人才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跟蹤問效。深入開展調研,調度了解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跟蹤評估政策成效,扎實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
近日,鞍山市出臺《鞍山市柔性引進人才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包含六章20條具體操作辦法,并圍繞發揮人才、用人主體和黨委政府作用,提出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強的政策措施。日前,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就《實施辦法》的出臺背景、規定條件、主要亮點和落實舉措等問題答記者問。
問:作為我市人才發展的最新政策措施,《實施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人才是第一資源,在“十四五”全面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征程中,鞍山迫切需要一支高水平、高素質的人才隊伍作支撐,而柔性引進人才便是幫助我們破解高層次人才短缺、人才資源區域分布不平衡問題,實現優質人才資源共享的有效途徑。具體來講,柔性引進人才是指打破國籍、戶籍、地域、身份、檔案、社保、人事關系等剛性制約,按照“市場運作、契約管理、需求導向、政策引領”的原則,實現“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為”的一種引才機制。
黨中央高度重視柔性引進人才,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不唯地域引進人才,不求所有開發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2020年10月,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關于鼓勵和支持柔性引進人才若干措施》,提出13條政策舉措,并要求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市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委有關部署要求,對柔性引進人才工作作出總體謀劃。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將制定柔性引進人才政策納入工作要點,并作為年度重點任務予以推進部署。可以說,出臺《實施辦法》既是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的重大舉措,也是加快推進我市人才政策創新的重要內容,對于拓寬人才引進渠道,集聚各類優秀人才引領服務鞍山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實施辦法》中對于柔性引進人才規定了哪些條件?
答:柔性引進人才要聚焦做好產業發展“三篇大文章”,堅持“瞄準產業引人才、針對短板引人才、聚焦需要引人才”原則,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引進符合《鞍山市人才認定標準》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同時,柔性引進人才只需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服務年限一年以上,且在鞍累計工作每年不少于一個月即可。
對于用人主體的要求也很寬泛,只要是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包含駐鞍高校、科研院所等中省直單位,都可柔性引進人才,并享受政策支持。
問:本次出臺的《實施辦法》有哪些亮點?
答:《實施辦法》無論是在對人才和用人主體的支持力度,還是在管理服務舉措上都有較大突破,具體表現出方式靈活、以用為本、突出主體、平臺廣闊、待遇優厚、認定便捷等六方面特點。
第一,方式靈活。《實施辦法》鼓勵用人單位采取顧問指導、兼職服務、項目合作、服務外包、對口交流、掛職鍛煉、二次開發以及其他靈活有效的方式柔性引進優秀人才。
第二,以用為本。引進人才重在使用,《實施辦法》堅持“以實績論英雄”,對柔性引進人才在職業發展、項目申報及金融扶持上給予優惠政策。
一是允許柔性引進人才在鞍參加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對業績突出的可以破格申報或直接認定相應級別職稱;
二是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工作協議3年以上且每年累計為用人單位工作2個月以上的,可以憑在本市取得的業績成果申報參加“興遼英才計劃”等省級以上重大人才工程評選;
三是帶技術、帶項目、帶成果來鞍創新創業的,可享受最高200萬元的“鋼都英才貸”,或申請最高500萬元的省“人才貸”、最高6000萬元的省“人才投”資金支持。
第三,突出主體。引什么樣的人才、用什么樣的人才由用人主體說了算,《實施辦法》堅持“給政策”和“降負擔”雙管齊下,支持用人主體柔性引進人才。
一是對于開展柔性引才的用人單位在場地、設備、研發、人才薪酬獎勵以及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積極爭取省人才專項資金和省科技專項后補助獎勵資金支持;鼓勵市內用人單位在域外建立研發中心(機構)、開放實驗室、技術轉移中心等“人才飛地”,或從域外柔性引進知名專家學者擔任“名譽副校長”“名譽副院長”“科技副總”。
二是國有科技型企業對柔性引進人才以技術成果實施股權激勵的,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對企業柔性引進人才所支付的獎勵和勞務報酬,可以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扣除;對企業聘用退休人員和已經由原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柔性引進人才的勞務報酬,不計入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
第四,平臺廣闊。《實施辦法》還就發揮黨委政府職能作用,幫助用人主體搭建人才引進平臺提出具體措施。比如,搭建信息化對接平臺,提升“鞍山招聘云廳”運行質量,定期圍繞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和骨干企業,編制發布柔性引進人才需求目錄;搭建學術技術交流平臺,支持各級學會、行業協會在鞍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或舉辦賽事展會;搭建開放合作平臺,強化與南京、沈陽經濟區、沈撫示范區等跨區域人才合作,深入開展“院士鞍山行”“全球鞍山人”等活動,促進人才、科技、教育等資源向鞍山集聚;大力發展專業化、市場化、信息化人力資源服務業,提高柔性引進人才精準度。
第五,待遇優厚。《實施辦法》還進一步擴大了人才政策的受惠范圍,讓柔性引進人才享受更多政策紅利。在資金支持上,對于柔性引進人才按照每年年薪10%比例給予獎勵;在服務保障上,向柔性引進人才頒發“鋼都英才卡”,享受醫療保健、休假療養、研修培訓、周轉住房、文旅休閑等14項個性化服務。
第六,服務便捷。人才本人或用人單位均可向市人才辦“一站式”服務平臺提出柔性人才認定申請,經申請、審核、公示無異議的,將由市人才辦頒發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和“鋼都英才卡”,并給予政策待遇支持。
問:政策的活力在于落實,下一步將采取哪些措施確保《實施辦法》落地落實?
答: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對《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一是壓實責任。按照鞍山市“黨管人才”四項配套制度要求,對照任務分工,積極推動各地區各部門細化舉措、狠抓落實,全力構建部署、落實、督考、激勵、評價的工作閉環體系。二是加強宣傳。積極運用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平臺和“鞍山市人才辦”新媒體矩陣,大力宣傳柔性引進人才政策措施,讓用人主體和廣大人才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跟蹤問效。深入開展調研,調度了解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跟蹤評估政策成效,扎實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