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根據《遼寧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政策措施》,特制定具體辦法如下。
1.針對疫情當中受到重大損失的文旅企業,落實兌現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政策,及時向文旅企業公示辦理流程和辦理電話。具體政策執行參照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稅務局)
2.針對疫情當中受到重大損失的文旅企業,落實兌現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房租減免政策,及時向文旅企業公示辦理流程和辦理電話;有條件的地區可統一辦理。(牽頭單位:市國資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市屬國有企業)
3.針對疫情當中受到重大損失的文旅企業,落實兌現社保費免繳或減半征收政策,及時向文旅企業公示辦理流程和辦理電話;有條件的地區可統一辦理。(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4.針對疫情當中受到重大損失的文旅企業,落實兌現失業保險費援企穩崗政策,及時向文旅企業公示辦理流程和辦理電話;有條件的地區可統一辦理。(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5.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分類)四大類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稅務局)
6.實施政府貼息,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文旅企業貸款給予30%財政貼息補助,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及時兌現政策,公示辦理流程。(牽頭部門:市財政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市金融發展局、市文旅廣電局)
7.對接省文化和旅游廳,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冰雪項目、旅行社和景區(溫泉)等旅游企業申報省旅游企業專項紓困基金。(牽頭部門:市文旅廣電局)
8.及時下撥中央補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等各類專項資金,加大疫情后政府采購基層公益性演出力度,加強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建設,支持文化旅游演出。(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電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9.鼓勵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旅企業提供金融支持,不得抽貸、斷貸、壓貸;對有發展前途暫時遇到困難的文旅企業提供政策支持,降低融資成本,提供貸款擔保,推進融資增信;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且貸款即將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應當予以展期或續貸。(牽頭部門:市金融發展局;責任部門:中國銀保監會鞍山監管分局、中國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10.設立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鼓勵各縣(市)區設立相應數額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調整我市2020年度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扶持方向,市縣兩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出版發行、廣播電視、文化旅游、休閑娛樂、演藝等行業傾斜。(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文旅廣電局,各縣(市)區委宣傳部)
11.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文旅企業擔保業務,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按不高于1%收取擔保費,各級財政部門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反擔保要求。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文旅企業從業人員,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牽頭部門:市金融發展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遼寧新鞍控股公司、中國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12.開展項目包保,對市委市政府明確的重點文旅項目由各縣(市)區所在地政府指定1名領導作為直接包保責任人,市直相關部門成立項目包保責任組,對每一個項目立項、環評、土地、建設、規劃等環節進行跟蹤包保,做好項目服務和推進工作。(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廣電局)
13.發揮文化企業“項目管家”作用,協調各縣(市)區按照市文化產業統計平臺所屬規上文化企業配備項目管家,并按照規上、規下1:1比例對文化企業配備項目聯絡員。(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電局,各縣(市)區委宣傳部)
14.開展引客入鞍工程,獎勵鞍山市地接旅行社引入外地客源;對組織外地游客團隊游、包車包列來鞍的旅行社給予財政資金補貼獎勵;千山風景區對地接旅行社引入外地游客門票半價優惠政策;鼓勵景區企業多方式多渠道對外來游客門票優惠,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引客效果明顯、消費拉動性強的景區企業出臺獎補政策。(牽頭單位:市文旅廣電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15.發展智慧旅游,建設“一部手機游鞍山”服務平臺,建立四產融合聯合消費平臺;制作鞍山旅游地圖,為游客提供智能化、便捷化的服務。(牽頭單位:市文旅廣電局;責任單位:市公共服務集團)
16.設立100萬元旅游投訴賠償專項資金,制定實施《鞍山市旅游投訴先賠付后調查實施辦法》;出臺《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引發旅游糾紛處理的指導意見》,妥善處理疫情引發的旅游投訴,規范和提升市場服務。(牽頭單位:市文旅廣電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
17.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對文旅企業辦理事項推出“一站式”服務,提高便民化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