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穩定就業崗位,促進積極就業,確保全市就業局勢穩定,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8〕4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時和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家和省關于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把穩就業作為首要政治責任,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就業政策,拓寬就業渠道,鼓勵創業創新,助力脫貧攻堅,強化重點群體公共就業服務,確保全市就業形勢總體持續穩定。
(二)基本原則。
突出政治引領。穩就業就是穩發展,要堅持將“穩就業”放在首要位置,以“重實干、強執行、抓落實”專項行動為抓手,壓實各相關部門穩就業責任,健全完善責任明晰、措施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機制,形成穩定就業的強大合力。
突出問題導向。從解決好就業等重點民生問題入手,抓住影響就業穩定的關鍵環節,實施惠及廣大群體的就業政策,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強化困難群體就業托底幫扶,切實解決企業和勞動者的實際問題。
突出市場作用。堅持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統籌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人力資源方面的決定性作用,加快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培育吸納就業新市場主體,努力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
二、進一步激勵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
(一)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引導協調國有擔保機構,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擔保支持,提高小微企業貸款的可獲得性。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融資擔保資金支持。根據財力可能,適時安排一定數額的風險補償資金,同時爭取省級風險補償基金。(市財政局、市金融發展局、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信貸資源向小微經濟傾斜。重點支持金融機構發放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以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的經營貸款,推動小微企業及創新創業主體獲得更多低成本融資機會。(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市金融發展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促進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支持中小微企業參與冰雪經濟、月亮經濟和康養產業發展,利用我市旅游資源、冰雪資源、溫泉資源從事餐飲、旅游等產業,活躍都市經濟,穩定就業崗位,增加就業機會,積極吸納就業。(市商務局、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一)返還社保費用支持企業發展。落實企業失業保險階段性降費政策。對2018年1月1日以來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返還,返還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鼓勵企業加大職工教育投入,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市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發放困難企業職工在崗培訓補貼。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提取的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后,按照我市職業培訓政策補貼專業指導目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四)落實企業職工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政策。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可向企業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五)發放就業見習補貼。擴大就業見習滿足企業用人需求,鼓勵企業留用就業見習人員,對見習期滿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見習單位,基本生活費由財政承擔2/3(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補貼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費及指導管理費用由見習單位承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全額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見習單位,基本生活費(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補貼上限)、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及指導管理費用全額補貼。(市人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四、進一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一)支持創業企業健康發展。圍繞打造“雙創”升級版,鼓勵各地區、高校和社會力量加快建設重點群體創業孵化載體(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創業孵化器以及具備創業孵化功能的其他各類載體),根據入孵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帶動就業成效、扶持登記失業人員創業效果給予一定獎勵和補貼。對建立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的單位,按三個層級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補助資金,支持創業孵化載體做大做強。創業孵化載體按規定為入駐其中的創業企業提供不低于2年的優惠、低價或免費的辦公場地,為登記失業人員創辦的企業提供免費的辦公場所或經營場地,為創業者和創業企業提供免費創業輔導及財務、法務、人力資源等專業服務,幫助創業者完善成果(創意)、制訂商業計劃、搭建團隊、獲得融資等。(市科技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優勢。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大學生在高新技術領域實現自主創業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含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市金融發展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市人才服務中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五、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一)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培訓機構承擔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可通過項目制方式,向承擔政府補貼項目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項目,為去產能失業人員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鼓勵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對自行墊付培訓費用且培訓合格的上述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按照我市職業培訓政策補貼專業指導目錄執行。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在培訓期間參照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實際參加培訓天數再給予生活費補貼。生活費補貼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1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培訓期間可在失業保險金和生活費補貼中任選一項領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積極推進“雙元培育”改革。持續推進以校企合作為基礎的技術技能人才“雙元培育”,逐步擴大培訓專業范圍,建立完善滿足我市產業發展需求的技術工人培養新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職教城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學徒每人每年的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據經濟發展、培訓成本、物價指數等情況逐步提高。財政部門按規定向企業預支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培訓任務完成后及時撥付其余補貼資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六、進一步促進重點群體就業
(一)實施青年就業見習計劃。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國家三年百萬青年見習計劃,將就業見習補貼范圍調整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中職畢業生及16—24歲失業青年,見習期限調整為3—12個月。就業見習補貼范圍包括見習人員在見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以及指導管理費用。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標準為300—500元(保險由見習單位購買,實行先繳后補),指導管理費用標準為100元/人月。2019年1月1日前,新參加就業見習和尚未完成見習的畢業生,補貼政策按原政策執行至見習期滿。(市人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開展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專項行動。各地區重點開發一批鄉鎮(街)、社區(村)公共服務崗位作為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高校畢業生和烈士子女高校畢業生,崗位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0%的比例上浮。(市人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提高重點群體就業服務質量。建立重點群體公共就業創業分類服務標準化清單。全面落實高校畢業生來鞍、回鞍就業創業政策措施。落實相關優惠政策,為退役軍人開展多層次多方式的就業服務,鼓勵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積極主動為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廠辦大集體職工、去產能職工提供就業服務,對其中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及時提供就業援助。加強農民工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各項保障工作。進一步做好農民工資保障工作。(市人才服務中心、市退役軍人局、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四)全力保障失業人員權益。失業人員可到本市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創業證》,并憑《就業創業證》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其中,大齡、殘疾、低保家庭等勞動者可在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就業援助。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基金發放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統一支付,個人不繳費。自2019年1月1日起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下崗失業人員,在辦理失業登記求職期間,遇到臨時生活困難的,可給予臨時生活補助,所需資金由專項用于當前穩就業工作的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給予臨時救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民政部門要加強信息比對,綜合施策,共同幫助困難群眾解困脫困。(市人才服務中心、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七、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精準力度
(一)促進就地就近就業。支持臺安、岫巖圍繞種養殖、加工、鄉村旅游、電子商務等特色產業發展一批就業創業扶貧載體,擇優建立一批就業創業扶貧基地,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即16周歲以上、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下簡稱貧困勞動力)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崗位。對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參照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數量多、成效好的就業創業扶貧基地,按規定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等給予一次性獎金獎補。(市扶貧辦、市人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鼓勵自主創業。對有創業意愿并有一定創業條件的貧困勞動力、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及時開展創業培訓,落實稅費減免、創業場地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符合創業場地補貼申領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按上限給予補助。(市人才服務中心、市扶貧辦,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推動轉移就業。貧困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部門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和完善專門的勞務輸出組織,負責當地的勞務輸出工作,促進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市人才服務中心、臺安縣政府、岫巖縣政府)
(四)推進技能就業。開展技能扶貧行動,針對貧困勞動力的實際情況和就業意愿,有針對性地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落實培訓補貼政策。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生產經營主體和參加職業培訓的貧困勞動力,給予一定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五)保障援助就業。貧困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將新增和騰退的公益性崗位優先用于安置貧困勞動力,并按照相關政策標準給予崗位補貼和保險補貼。(市人才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以上就業扶貧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具體細則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另行制定。
八、進一步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切實承擔本地區促進就業工作的主體責任,完善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就業工作機制。健全就業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監督機制,將就業創業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細化指標,層層分解,督促落實。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調度成員單位和各地區工作進展情況,開展聯合調研、專項督導,形成各方共促就業合力。(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加強形勢研判。各地區、各部門要完善“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應急責任體系,加強本地區、本行業就業形勢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加強預警穩定就業專項預案,提高突發性失業應對處置能力,全力維護就業局勢穩定。(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加強協調落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服務中心要統籌協調督促政策落實、開展統計監測等工作。市財政局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保障促進就業政策落實。其他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積極落實促進就業創業政策舉措,開展更多有利于促進就業的專項活動,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四)加強企業服務。各地區、各部門要引導困難企業更加注重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通過轉型轉產、培訓轉崗、支持創業創新等,多渠道分流安置職工,依法處理勞動關系。引導職工關心企業生存發展,困難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采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就業崗位,穩定勞動關系。引導勞動者樹立正確就業觀,主動提升就業能力,通過自身努力實現就業創業。廣泛調動社會各界積極性,形成穩定、擴大就業的合力。(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五)加強數據統計。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統,對享受政策的企業和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及時記載提供服務落實政策情況。杜絕虛假數據,確保數據質量,按要求及時統計匯總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