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鞍山市委:
貴委提出的《關于我市物業服務管理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收到貴委提出的提案后,我委領導非常重視,對此進行了認真研究,認為該提案為不斷創新物業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推動物業管理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構建和諧鞍山具有十分現實的意義。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居民對物業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斷提升。經過十幾年的發展,物業管理工作以及人們對物業管理的意識在逐步強化,為進一步推進全市物業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提出了切合實際的建議。
一、關于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7號)和《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住建部制定并下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相關工作的通知》(建辦房[2017]75號)。根據通知要求,各地不再受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申請和資質變更、更換、補證申請,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將原核定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作為承接物業管理業務的條件。
二、不斷加強物業服務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設
1、《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自今年2月1日起實施。條例對諸多物業管理和服務問題進行了界定和規范。明確物業管理應當遵循業主自治管理、專業服務、社區治理、政府監管相結合的原則。條例的出臺促進了我市物業管理的法制化和規范化,我市正按照物業提升年行動部署,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大力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
2、物業收費標準和服務標準。為規范物業服務行業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發改委、建設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定,省物價局和省住建廳聯合下發了遼寧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已經多輪征求意見,力爭在今年出臺。并且我市將根據省廳出臺的管理辦法制定《鞍山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細則》,提升依法治物水平。以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基本依據,為實現我市物業管理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法律支撐。
三、建立“易安居”物業管理服務平臺
為及時接收和處理物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有效解決廣大居民對物業報修難、投訴難等心結,省住建廳建立了“易安居”數字化物業管理平臺,該平臺與民心網互聯互通,實現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全面監管。該平臺能夠實現業主在線投訴報修、三級響應,及時處理物業投訴、報修等問題。目前,該平臺已在我市全面推廣。
四、啟動“物業服務質量提升年”行動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遼寧省物業服務質量提升年行動方案》的通知>(遼住建[2018]81號)精神,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政府監管能力、企業服務水平、業主滿意程度,規范物業服務行為,著力解決物業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改善人民群眾生活和工作環境,推動我市物業管理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決定在全市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提升年活動。
通過開展物業服務質量提升年行動,廣泛宣傳貫徹《條例》,依法維護物業各方的合法權益;強化物業服務意識,規范物業服務行為;健全物業自治組織,提高業主自治能力,暢通投訴渠道,開展服務質量考核,有針對性解決一批社會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從源頭化解物業矛盾糾紛,提高人民群眾對物業服務的滿意度。
鞍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5月25日
民建鞍山市委:
貴委提出的《關于我市物業服務管理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收到貴委提出的提案后,我委領導非常重視,對此進行了認真研究,認為該提案為不斷創新物業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推動物業管理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構建和諧鞍山具有十分現實的意義。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居民對物業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斷提升。經過十幾年的發展,物業管理工作以及人們對物業管理的意識在逐步強化,為進一步推進全市物業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提出了切合實際的建議。
一、關于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7號)和《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住建部制定并下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相關工作的通知》(建辦房[2017]75號)。根據通知要求,各地不再受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申請和資質變更、更換、補證申請,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將原核定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作為承接物業管理業務的條件。
二、不斷加強物業服務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設
1、《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自今年2月1日起實施。條例對諸多物業管理和服務問題進行了界定和規范。明確物業管理應當遵循業主自治管理、專業服務、社區治理、政府監管相結合的原則。條例的出臺促進了我市物業管理的法制化和規范化,我市正按照物業提升年行動部署,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大力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
2、物業收費標準和服務標準。為規范物業服務行業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發改委、建設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定,省物價局和省住建廳聯合下發了遼寧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已經多輪征求意見,力爭在今年出臺。并且我市將根據省廳出臺的管理辦法制定《鞍山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細則》,提升依法治物水平。以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基本依據,為實現我市物業管理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法律支撐。
三、建立“易安居”物業管理服務平臺
為及時接收和處理物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有效解決廣大居民對物業報修難、投訴難等心結,省住建廳建立了“易安居”數字化物業管理平臺,該平臺與民心網互聯互通,實現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全面監管。該平臺能夠實現業主在線投訴報修、三級響應,及時處理物業投訴、報修等問題。目前,該平臺已在我市全面推廣。
四、啟動“物業服務質量提升年”行動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遼寧省物業服務質量提升年行動方案》的通知>(遼住建[2018]81號)精神,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政府監管能力、企業服務水平、業主滿意程度,規范物業服務行為,著力解決物業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改善人民群眾生活和工作環境,推動我市物業管理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決定在全市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提升年活動。
通過開展物業服務質量提升年行動,廣泛宣傳貫徹《條例》,依法維護物業各方的合法權益;強化物業服務意識,規范物業服務行為;健全物業自治組織,提高業主自治能力,暢通投訴渠道,開展服務質量考核,有針對性解決一批社會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從源頭化解物業矛盾糾紛,提高人民群眾對物業服務的滿意度。
鞍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