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政務服務,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實現企業和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只去一個窗”“一網全程跑、最多跑一次”,市政府決定實施市級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集中辦理事項
根據《鞍山市全面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重點任務分工方案》(鞍政辦〔2018〕10號),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以及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59項市級政務服務事項(詳見附件)集中辦理。
二、集中辦理要求
(一)集中進駐。12月25日前,59項市級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各部門不得擅自撤出政務服務事項或搞“明進暗不進”。
(二)充分授權。各部門要按照“權責統一、便民高效”的原則,充分授權服務窗口,完善辦理機制,制定落實具體措施,提高現場辦結率。對無法當場辦結的事項,由服務窗口轉交、協調、督促限時辦結。
(三)優化流程。各部門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推進相關辦理事項歸并整合,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壓縮辦理時限。
(四)網上通辦。各部門要在鞍山政務服務網上公開辦理程序和指南,接受群眾監督。同時,依托鞍山政務服務網大力推行網上辦理,做到“應上盡上,全程在線”。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實施市級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基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任務,是優化我市營商環境的具體舉措。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工作順利實施。
(二)定期動態管理。各部門新增、取消、下放或調整政務服務事項,要按照《鞍山市權責清單管理辦法》(鞍政發〔2017〕4號)要求,向市審改辦提交申請。市審改辦在履行相應報批程序后,定期對《政務服務事項目錄》進行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三)加大督查力度。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支持、不配合進駐或政務服務事項“應進未進”的部門予以通報批評,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附件:市級集中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目錄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