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2018年鞍山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8年鞍山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省、市政府關于“重實干、強執行、抓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健全監管體制,加強監管基礎能力建設,創新監管方式,落實屬地責任,加強食品安全源頭治理和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風險防控,推動社會形成尚德守法、共享共治的食品安全文化,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一、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一)強化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各地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把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當做重大政治任務來完成,聚焦群眾普遍關心的食品安全問題,保證工作落到實處。切實發揮好各級食安委及其辦公室在綜合協調、監督指導、督查考評、制度建設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力量。強化對食品監管抽檢經費和基層機構執法能力建設的保障和投入,基層監管機構規范化建設達標率鞏固在60%以上并穩步提升。(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穩步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出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鞍山市評價細則》,指導我市國家食品安全創建活動穩步推進,督促各縣(市)區、開發區分層次、分步驟開展創建工作,將城市創建納入全域常態化管理。(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聚焦突出問題加強源頭治理
(一)強化種養環節源頭監管。研究制定禁限用措施,積極開展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工作,積極開展農藥追溯信息平臺建設。積極開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市農委負責)
(二)加大農產品整治力度。深入推進生豬、禽類屠宰資格清理工作常態化,關停不符合設立條件的生豬、禽類屠宰場點。積極開展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瘦肉精”、私屠濫宰、水產品“三魚兩藥”、生鮮乳違禁物質等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行動。(市農委、市環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日常監管,堅持風險嚴控
(一)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合理設置各級食品安全監管崗位,確保權責劃分明晰,不斷充實基層監管力量,督促各級政府切實把食品安全監管作為首要職責。依托現有資源加快建設職業化檢查員隊伍,明確檢查員的資格標準、檢查職責、培訓管理、績效考核等要求。加強基層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監)測和監管執法能力建設,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強化基層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積極推進“十三五”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項目建設。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和檢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持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術能力驗證工作。積極推廣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格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推進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規范體系檢查,完成“三年全覆蓋”目標。積極開展重點食品生產企業體系檢查,進一步修訂完善風險分級監管制度,推動食品加工企業落實風險控制要求,明確風險點及控制措施、責任人,做到生產過程數據完整、真實、可追溯,進一步提升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落實率。落實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質量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落實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責任,加強網絡訂餐規范管理,鼓勵“后廚直播”,做到“線上”“線下”餐食同質同標。加快食用農產品、食品供應鏈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啟動市級肉菜等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建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農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抽檢監測工作。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加強風險監測工作質量控制,推進食源性疾病溯源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依法發布質量信息,妥善做好超標糧食收購處置。加大食品接觸材料風險監測力度。加大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力度,完善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發布風險預警信息和通告。加大對食用農產品和保健食品等重點種類,大型批發市場、校園及周邊等重點區域,農獸藥、微生物、食品添加劑等重點指標的抽檢檢測力度,重點食品品種累計抽檢覆蓋率達到50%。積極推進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工作,及時曝光和處置不合格產品及其企業。加強食品現場快速檢驗工作日常管理。(市衛生計生委、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質監局、鞍山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重點品種風險控制。嚴厲打擊制售假酒等危害公眾生命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解決非法添加、濫添加等突出問題。加強水產制品、嬰幼兒輔助食品等重點食品監管,對重點食品生產企業開展專項檢查。進一步強化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進口單位的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規范廣告、宣傳、推廣行為,鏟除行業“潛規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農村和校園食品安全治理。持續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大農村地區食品日常監督檢查力度,著力解決假冒偽劣、過期食品等問題,強化食品安全協管員培訓管理,督促發揮協管作用,積極構建農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開展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和聯合督查,整治突出問題,嚴格管控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風險,加強以學生為主要供餐對象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健全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積極開展學生營養改善行動。(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農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一)完善行刑銜接機制。深入實施《鞍山市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實施細則》,探索研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措施辦法。積極推進食品安全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與執法辦案信息共享,明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證據規則,加強大案要案聯合督辦、典型案件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農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加強專業化、智能化偵查打擊能力建設,提升主動發現、精準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效能。深入推進食品打假“利劍”行動,加大監督檢查頻次。針對問題多發頻發、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域,組織開展專項稽查行動,落實違法行為處罰到人有關規定。加大對食品走私打擊力度,嚴厲查處食品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維護食品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市公安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鞍山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深入實施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鋪開對我市主次干道、集中連片區域的餐飲業質量提升,全面推行“明廚亮灶”示范建設,深入開展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進一步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各縣(市)區、開發區至少打造一條餐飲業質量提升示范街。(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入貫徹實施農業標準化戰略。積極開展“農業質量年”活動,實施品牌提升行動,加強農產品品牌建設,堅持品牌建設與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相結合,突出優質、安全、綠色向導,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標識(三品一標)認證,保護地理標志農產品,發展一村一品。實施優質糧食工程。(市農委、市質監局、鞍山海關、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推進食品相關行業發展。推進食品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引導食品加工企業向主產區、優質產區和產業園集中區集中,著力扶持一批有信譽、質量好、發展前景好的重點企業做大做強,促進食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在中心城市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全面推進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良好生產規范(GMP)管理體系,鼓勵獲得認證。推進餐廚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場所建設,穩步提高資源循環利用效率。(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農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冷鏈物流健康發展。鼓勵市場主體加強食品、食用農產品冷鏈物流基礎性建設,積極推進農產品冷鏈流通標準化工作,促進裝車、運輸、卸貨、存儲各環節無縫銜接。(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農委、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進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加快實施進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質量競爭力提升工程、出口食品企業同線同標同質工程。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提升示范區建設。培育出口食品同線同標同質示范企業,擴大“三同”工程實施范圍。(鞍山海關負責)
六、構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一)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普法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普法宣傳。實施食品安全大科普行動,妥善處置熱點問題和輿情事件,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綜合治理食品安全謠言。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在中小學課堂教育活動中增加食品安全核心知識教育內容,通過多種多樣的形式開展食品安全教育。(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社會共同治理水平。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逐步開通網絡投訴舉報平臺,建設覆蓋市、縣兩級的投訴舉報業務系統,提高投訴舉報辦理結果查實率,健全舉報獎勵制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員工、消費者投訴舉報違法行為,積極建立舉報人保護制度。各級監管部門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監管信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鼓勵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食品安全進行評價。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制定行規行約、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和獎懲機制,在督促企業誠信守法自律方面發揮更大作用。開展對生產經營企業管理人員,監管人員、注冊和備案人員以及志愿者的培訓。(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