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關于開展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開展政府履行教育職責
評價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推動各級政府切實履行教育工作相關職責,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和教育事業協調發展,提升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解決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新期待與教育事業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矛盾,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貫徹落實〈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辦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1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開展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應堅持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中心,以促進教育均衡、公平發展為根本,遵循依法依規、突出重點、客觀公正、注重實效的原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具體組織實施,各地區、各部門各負其責,按照評價工作要求做好評價工作。市政府從2018年起,每年開展一次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工作。
二、評價的內容
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情況。主要包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和改善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教育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加強和改進學校思想政治工作,把握黨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導權,健全安全工作制度,防治校園欺凌,完善學校突發事件預案及處置規程,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等。
(二)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情況。主要包括: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省、市重大教育政策,推進國家、省、市重大教育工程、項目,深化教育改革開放等。
(三)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情況。主要包括:鼓勵和支持普惠性學前教育發展,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農村加強鄉鎮中心園建設,城區加強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推動區域內校際間教育教學資源均衡配置,確保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八項評估指標”差異系數符合國家標準,義務教育學校全面開展課后服務工作,落實大班額控制計劃,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和教師交流輪崗;推進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推進普通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和特色化發展,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支持鞍山職教城發展,搭建職業教育“立交橋”,大力支持農村職業教育發展,推進縣級職教中心轉型發展;推進高等教育分類發展,支持遼寧科技大學和鞍山師范學院建設,推進大學生創新、創業、就業;促進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大力發展繼續教育;加快發展民族教育,落實援疆援藏干部人才政策待遇情況;大力加強國防教育;辦好特殊教育;落實各項教育資助政策,保障困難群體受教育權利;及時解決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等。
(四)統籌推進教育工作情況。主要包括:建立教育工作決策管理機制,制定實施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優化教育結構和學校布局,制定實施各級各類教育標準,強化教育督導,配強配齊專兼職督學隊伍,建立健全教育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制度機制等。
(五)加強教育保障情況。主要包括:全面推進依法治教,落實教育投入,保障教育財政投入足額及時到位并高效發揮作用,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滿足“20條辦學底線”要求,加快農村薄弱學校改造實施進度,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全面開通“三通兩平臺”等。
(六)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情況。主要包括: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開展學校管理評估工作,全面做好規范辦學行為各項工作,堅持正確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完善學校管理制度,校長依法治校,教師依法執教,整治教育“三亂”,強化教學紀律,規范學生管理,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等。
三、評價的實施
(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省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對上一年度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自查自評。
(二)市政府每年初向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下達年度考核方案和評估細則,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實施。評價工作通過自查自評、滿意度調查、實地檢查等方式進行。
(三)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市政府下達的年度考核方案和評估細則開展自檢自查,并形成自評報告,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四)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成立考核評估組,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實地檢查評價,評價結果向受檢地區反饋。同時,視受檢地區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為增強工作透明度,適時面向社會和學生開展滿意度調查。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綜合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自查自評、滿意度調查、實地檢查等情況,形成年度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履行教育職責評估報告。
(五)市教育局綜合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評估報告和各有關部門自查自評情況,形成市政府自評報告,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并接受國家、省實地檢查。
(六)評價結果的運用??h(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履行教育職責評估報告按程序報批后,向社會公開發布。評價結果作為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作為教育系統內市級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對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現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地區,將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適當形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