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鞍山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
為最大限度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78號)和《“健康鞍山2030”行動計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強化政府監管職責,督促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提升職業病防治工作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為推進健康鞍山建設奠定重要基礎。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面完成《遼寧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的目標和任務,形成較為完善的全市職業病防治監管體系、職業病防治服務體系、企業職業病防治自身管理和勞動用工工傷保險體系,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進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遏制塵肺病和職業中毒高發勢頭。全市職業病綜合防治能力顯著提高,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一)建立基本完善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體系。建立健全市、縣兩級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落實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經營必須管職業病防治的工作責任;各級政府職業衛生監管網絡基本健全,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培訓全覆蓋。
(二)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1家“健康企業”;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5%以上;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0%以上;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90%以上;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建檔率達到90%以上;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95%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0%以上。
(三)加強職業病監測能力。要全面掌握職業病防治基本信息,完善職業病信息互通機制,初步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健全監測網絡,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風險評估的縣(市)區達到100%,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率達到95%以上。
(四)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權益。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將職業病防治納入各級政府民生工程。開展全市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領域調查摸底,掌握產生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基本情況,職業危害的行業、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以職業性塵肺病、化學中毒為重點,在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治理,引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進行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2019年6月底前完成汽車制造和鉛蓄電池生產行業塵毒危害專項治理行動;2019年底前完成水泥行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行動。推廣應用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從源頭上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從根本上減少職業病的發生。(牽頭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
(二)加強職業衛生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加強職業衛生監管隊伍建設,配備專業人員,逐步健全監管執法隊伍。落實監管責任,建立職業病防治目標和責任考核體系,職業衛生監管部門依法對轄區內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全面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職業病危害綜合治理工程,開展隱患排查。(牽頭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管局,配合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總工會)
(三)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督促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管理責任制度,通過開展“健康企業”等示范創建方式引導用人單位積極發揮主體作用,自主履行法定義務,改善作業環境,做好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日常監測、定期檢測和個體防護用品管理等工作。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控制效果評價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管理。指導用人單位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制度,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依法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和應急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調離職業禁忌人員,妥善安置職業病患者。督促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救援器材,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牽頭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總工會)
(四)提升職業病防治服務質量和信息化建設水平。統籌全市職業病防治資源,完善職業病防治服務網絡,加大設施設備和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投入,形成政府主導、職能明確、規模適度、精干高效的職業病防治網絡。簡化職業病診斷程序,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提升救治水平。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支持社會性技術服務機構發展。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整合現有職業衛生信息平臺,將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情況與務工崗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等信息結合起來,逐步實現部門間信息共建共享,互聯互通,消除信息孤島。在全市范圍內建立完善重點職業病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報告和管理網絡,持續系統收集相關信息。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及時掌握重點人群和行業的職業病發病特點、規律和趨勢。(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安全生產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總工會)
(五)落實職業病保障救助措施。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重點加強對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監管,用人單位在合同中要明確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做好工傷保險、職工醫保、城鄉醫療救助、社會慈善等制度的有效銜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塵肺病等職業病病人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
(六)開展宣傳教育和健康促進。充分利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重點加強對農民工的宣傳培訓,增強農民工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和維權意識。督促用人單位重視工作場所的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工作。依托健康鞍山建設,創新方式方法,大力開展職業健康促進,推動“健康企業”建設。(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衛生計生委、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
(七)加強科研及成果轉化應用。圍繞我市職業病防治工作發展需要,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基礎性科研工作和前瞻性研究。開展重點技術攻關,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推廣以無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加強地區間交流與合作,借鑒發達地區先進經驗,及早研究、應對產業轉型、技術進步可能帶來的職業健康新問題。(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將其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層層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具體措施。建立完善責任體系,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把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年度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加強統籌協調,提升職業病防治合力。
(二)落實部門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要求,按照職責分工,落實部門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分解細化任務,扎實有序推動各項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負責職業病報告、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化學品毒性鑒定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專項調查;開展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加強源頭治理;負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管,調查處置職業衛生事件和事故,組織指導并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做好職業病防治宣傳、輿論引導和監督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支持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科技部門負責將與職業病防治相關的科技創新工作納入科技發展規劃,鼓勵職業病防治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發與推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強化行業管理,在行業規劃、技術改造、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企業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民政部門負責依法開展符合救助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及其家庭社會救助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職業病防治的財政補助政策,保障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勞動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開展對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督促用人單位糾正侵犯勞動者工傷保險權益的行為,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以及職業病患者享受相關福利待遇等權益;貫徹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工作人員的高風險崗位津貼制度。國有資產監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指導國有企業依法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負責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本行業領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配合開展職業病防治監督執法。工會組織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合理安排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用人單位要根據職業病防治要求,保證職業病防治相關的工藝技術改造、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職業健康監護、個體防護及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職業病防治資金籌措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職業病防治領域。
(四)開展技術交流。加強同先進地區職業病防治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充分發揮科技的支撐和保障作用,積極開展區域性職業病防治的科研攻關、經驗和技術交流,建設一批職業病防治示范工程,切實提升鞍山市職業病防治整體水平。
(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要強化職業病防治和技術服務專業隊伍建設,重點加強職業衛生專家庫建設和職業病防治人才梯隊建設,加強對臨床和公共衛生復合型人才的培養。用人單位要強化專(兼)職職業衛生技術人員儲備。
五、考核評估
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要適時開展規劃實施的督查和評價工作,2018年底前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2020年組織開展本規劃實施的終期效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