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新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著重解決下水井蓋傷人、傷車問題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我市井具設施現狀
全市范圍內道路井具設施總量約13萬座,井具產權涉及供水、排水、燃氣、電力、通訊、供熱、廣播電視、交通信號、消防、園林綠化等25家產權單位。其中,水務集團的供水井34000余座,房產下水井30000余座(指原委屬鐵東、鐵西、立山管修所轄),市政排水井31000余座,燃氣井4100余座,供暖井余6000座,通訊井10000余座。以上各類井具設施確實存在著下沉、傾斜、井蓋響動、井邊破損等問題。
二、我市井具設施管理和調修工作進展
(一)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布置。2015年5月12日,鞍山市政府責成市住建委組織召開了全市范圍內道路井具設施調整與調修工作會議,會上安排鞍山市排水事業總公司講解了其井具調整的先進工藝、新型材料及技術規范,觀看視頻資料,并邀請各單位到市排水事業總公司調井現場觀摩,學習新工藝,要求各級市政道路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監督和管理,對拒不貫徹落實的單位將采進行定期通報和媒體曝光及相關處罰。6月9日,市政府下發《鞍山市城市道路檢查井病害治理實施方案》(鞍政辦發〔2015〕68號),要求市住建委負責對城市井具設施治理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檢查;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及鞍鋼集團各自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的檢查井病害治理工作。7月3日,召開專門會議,要求各通訊井具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規范井具維護與管理工作。10月26日,下發了《關于加強我市城市井具設施管理和維護的通知》;11月3日,召開全市病害井具調整工作會議,傳達市政府68號文件精神,提出總體整治要求,確定各產權單位是井具調整工作的責任人。
(二)落實產權,明確任務責任。2015年以來,市政府對市政道路井具損壞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19條主干道上的廢棄井和長期無人管理的產權不清的45座問題井具進行普遍排查并處理;對涉及自來水、煤氣、供暖、房產、電力和通訊等存在問題井具設施的產權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32份,共涉及問題井具315處;各產權單位對井具設施進行較大規模的調修,其中,發現市政排水問題井共8600座(檢查井2200座,雨水井6400座),已調修3300座;發現病害自來水井2900座,已調修560座;病害燃氣井已調修14座;電業局組織調修病害井450座。
(三)井具維護管理常抓不懈。2016年4月,組織對2015年集中調修后存在問題的排水檢查井(200座)進行重新維修,改進工藝及用料。2016年維修、補裝市政排水井共計2000余座。2017年5月16日,市政府召開問題井蓋專項整治工作會議,會議強調,各產權單位及各責任主體要嚴把井蓋質量關,嚴格施工工藝,不得使用劣質井蓋,保證高標準、高質量進行井具維修。今年以來,共維修市政排水雨水井275座,檢查井389座,且全部采用新工藝高強度材料施工。計劃今年總計維修井具約2000座。
(四)處理一批“廢棄、無主井”。對靈山地區建設大道、中華路與建國路交叉處、勝利路與恒通街交叉處存在的5處“無主井”和鞍千路上1處廢棄地溝進行調修或填埋,消除安全隱患。
三、建章立制,出臺相關措施
為進一步推進城市井具設施管理,由市住建委起草了《鞍山市城市井具設施管理辦法》,已經正式列入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行政立法計劃。該辦法對監督管理,施工質量及工藝,廢舊井蓋的回收及處理,“無主井”的填埋以及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同時通過擬定《城市道路“病害井”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重點對無人管理、廢棄的病害井進行處理。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王洪新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著重解決下水井蓋傷人、傷車問題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我市井具設施現狀
全市范圍內道路井具設施總量約13萬座,井具產權涉及供水、排水、燃氣、電力、通訊、供熱、廣播電視、交通信號、消防、園林綠化等25家產權單位。其中,水務集團的供水井34000余座,房產下水井30000余座(指原委屬鐵東、鐵西、立山管修所轄),市政排水井31000余座,燃氣井4100余座,供暖井余6000座,通訊井10000余座。以上各類井具設施確實存在著下沉、傾斜、井蓋響動、井邊破損等問題。
二、我市井具設施管理和調修工作進展
(一)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布置。2015年5月12日,鞍山市政府責成市住建委組織召開了全市范圍內道路井具設施調整與調修工作會議,會上安排鞍山市排水事業總公司講解了其井具調整的先進工藝、新型材料及技術規范,觀看視頻資料,并邀請各單位到市排水事業總公司調井現場觀摩,學習新工藝,要求各級市政道路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監督和管理,對拒不貫徹落實的單位將采進行定期通報和媒體曝光及相關處罰。6月9日,市政府下發《鞍山市城市道路檢查井病害治理實施方案》(鞍政辦發〔2015〕68號),要求市住建委負責對城市井具設施治理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檢查;各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及鞍鋼集團各自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的檢查井病害治理工作。7月3日,召開專門會議,要求各通訊井具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規范井具維護與管理工作。10月26日,下發了《關于加強我市城市井具設施管理和維護的通知》;11月3日,召開全市病害井具調整工作會議,傳達市政府68號文件精神,提出總體整治要求,確定各產權單位是井具調整工作的責任人。
(二)落實產權,明確任務責任。2015年以來,市政府對市政道路井具損壞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19條主干道上的廢棄井和長期無人管理的產權不清的45座問題井具進行普遍排查并處理;對涉及自來水、煤氣、供暖、房產、電力和通訊等存在問題井具設施的產權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32份,共涉及問題井具315處;各產權單位對井具設施進行較大規模的調修,其中,發現市政排水問題井共8600座(檢查井2200座,雨水井6400座),已調修3300座;發現病害自來水井2900座,已調修560座;病害燃氣井已調修14座;電業局組織調修病害井450座。
(三)井具維護管理常抓不懈。2016年4月,組織對2015年集中調修后存在問題的排水檢查井(200座)進行重新維修,改進工藝及用料。2016年維修、補裝市政排水井共計2000余座。2017年5月16日,市政府召開問題井蓋專項整治工作會議,會議強調,各產權單位及各責任主體要嚴把井蓋質量關,嚴格施工工藝,不得使用劣質井蓋,保證高標準、高質量進行井具維修。今年以來,共維修市政排水雨水井275座,檢查井389座,且全部采用新工藝高強度材料施工。計劃今年總計維修井具約2000座。
(四)處理一批“廢棄、無主井”。對靈山地區建設大道、中華路與建國路交叉處、勝利路與恒通街交叉處存在的5處“無主井”和鞍千路上1處廢棄地溝進行調修或填埋,消除安全隱患。
三、建章立制,出臺相關措施
為進一步推進城市井具設施管理,由市住建委起草了《鞍山市城市井具設施管理辦法》,已經正式列入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行政立法計劃。該辦法對監督管理,施工質量及工藝,廢舊井蓋的回收及處理,“無主井”的填埋以及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同時通過擬定《城市道路“病害井”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重點對無人管理、廢棄的病害井進行處理。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