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鞍山市統計數據采集方式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統計數據采集方式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強化部門聯動協作,積極構建現代統計體系,保障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共鞍山市委辦公廳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鞍委辦發〔2017〕76號)精神,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鞏固和擴大“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科學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基本原則,適應鞍山振興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逐步完善經濟基礎數據,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堅實可靠的統計支撐,為全面振興鋼都提供堅實可靠的統計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提升統計數據質量。統計數據質量是統計的生命線,要從源頭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在統計數據采集環節將部門行政記錄、大數據和傳統報表采集數據等多種方式形成合力,加大非傳統數據在經濟決策中作用的研究力度,建立統計數據共享平臺,推動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積極推進宏觀數據相互印證,更好地支撐宏觀決策。
(二)拓展“三新”統計途徑。根據“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分布廣、規模小、變化快的特征,尋找新方法,拓展新途徑,探索新渠道,通過建立“鞍山經濟大數據應用系統”,將數據采集范圍擴展至全行業、全規模、全口徑,用全面數據及時準確反映經濟發展新狀況,了解“三新”企業的變化情況。
(三)擴大“多證合一”改革成果。推行統計平臺應用,落實“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定期取得登記部門行政記錄資料,實現基本單位名錄庫及時更新,獲得更大范圍、更深層次的數據信息資源共享和經濟業務協同,擴大“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
(四)及時滿足政府社會需求。大力推進統計平臺建設,深度挖掘系統功能,將統計數據采集結果納入統計誠信體系,進一步滿足黨委政府對經濟統計數據的需求,為社會公眾提供內容豐富、時效性強、獲取便捷、使用方便的統計信息資料。
三、主要任務
(一)搭建全市統計平臺。結合智慧城市建設,積極搭建全市經濟大數據應用系統,充分挖掘部門行政記錄等數據資源,實現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全面建成“兩庫一平臺”,即:一個綜合數據庫,一個法人資料庫,一個統計服務平臺,最終實現全方位提供統計服務的功能。
1.建立全市綜合數據庫。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上傳更新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掌握的統計數據資料,通過歷史數據信息化存儲與管理,完整、全面掌握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形成全市綜合經濟數據庫,有效支撐全市規劃、建設、運營、監測、民生及應急等管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提高政府決策、應急能力,優化政府服務功能和管理水平,實現一庫共享、多方受益。
2.建立全市法人資料庫。建立完善包含全市有經營活動的法人單位數據和資料庫,通過取得稅務部門納稅記錄和各相關部門(社保、電力、衛生、質監、金融、安監、科技、環保等)的行政記錄,全面采集法人單位數據,保證法人資料全面、及時、準確,實現數據資料在部門間按需共享和市、縣、鄉三級聯動。
3.建立多功能統計服務平臺。基于全市綜合數據庫和法人資料庫,深入開發各項高級應用,全面提供統計服務,實現統計服務全覆蓋。通過網站、微信、微博等平臺對外公開發布統計數據資料,提高全市政務公開水平。強化統計與各部門間數據資料交換共享管理,保證數據資料安全存儲,實現部門數據共建共用共享、項目地理信息可視化、領導點對點數據查詢和市、縣、鄉三級數據聯動等功能。
(二)構建全市大統計格局。依托全市經濟大數據應用系統,加強部門協作和市縣聯動,確保部門統計數據一致、匹配,源頭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形成全市經濟工作“一盤棋”的良好局面。
1.建立統一的動態名錄庫。以“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為基礎,深入加強與工商、稅務、人社、編制、銀行等部門信息的互認、共享,實現經濟活動單位基礎信息的高效采集和充分運用。逐步將法人單位定期和年度報告及公示內容納入數據采集系統,對3年不更新數據的企業納入企業誠信“黑名單”,實施各部門基本單位名錄庫動態管理,使我市統計數據采集方式改革試點經驗可推廣、可復制。
2.建立統一的數據共享平臺。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規定,建立各部門統一的數據采集共享平臺,推進部門統計指標、調查方法、分類目錄等標準化,統一部門數據上報格式、時點、程序,規范統計資料搜集、處理、傳輸、共享、存儲流程,明確部門、企業責任,避免基層單位數據多次重復上報,減輕基層單位負擔,從源頭提高數據質量,保障各項調查數據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實現統計數據庫體系的現代化,
3.建立統一的數據應用系統。結合智慧城市建設,推進統計云工程實施,充分挖掘部門行政記錄等數據資源,統籌建立經濟運行監測體系、統計信用體系、城市綜合智能管理體系和產業協同升級轉型決策支撐體系等一系列數據應用體系,為宏觀決策提供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統計數據支撐,建立健全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應用體系。
(三)創新統計管理體制。結合統計平臺推廣使用,健全完善資源共享平臺功能,不斷提高統計平臺使用效率,不斷增強統計平臺使用效果,立足實際搞創新,逐步提升全市經濟運行監測的科學化、信息化水平。
1.建立規范的數據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數據信息采集、處理、存儲、共享、對比、分析及公開發布的相關規范和辦法,完善部門資料采集、共享、交換、使用及保密制度,確保各部門對平臺數據的有效融合及依法應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統計。通過健全制度、規范管理權限,實現市、縣、鄉三級聯動管理,將統計數據采集方式改革建立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使法律法規既保護企業、又保護政府,既保護經營、又保護改革。
2.建立科學的數據評價方法。通過各部門定期上傳數據資料及行政記錄等,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定期對工商、質監、稅務、社保、金融、衛生等各部門數據進行整理比對、分析評價,驗證各部門數據之間的邏輯性和匹配性,提高數據精準度和公信力。各部門間要實現信息共享、數據共享,強化數據對業務工作的指導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功能。
3.全面升級經濟運行監測系統。逐步開發數據應用系統,提高數據使用效率,實現經濟統計數據價值最大化。通過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和統計信用體系的應用,有效避免監管真空,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經濟運行;通過對城市綜合智能管理體系和產業協同升級轉型決策支撐體系的開發,實現全市經濟社會和民生領域協同發展,切實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7年10月底前)
1.開展重點企業調研。統計部門采用抽樣方式,選取各行業、不同規模的重點企業進行實地調研,了解企業對統計數據采集方式改革的接受程度,開展改革可行性分析,研究相關問題的解決辦法。
2.推進經濟大數據應用系統項目建設。通過規范程序,完成鞍山經濟大數據應用系統建設立項工作,將系統建設列入政府購買服務計劃,明確系統建設技術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程序執行。
(二)試點及運行階段。(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試點,2018年正式運行)
1.制定規范的部門統計制度。采取業務交流會等形式,完成統計與其他相關部門的業務對接,明確統計指標設置、填報范圍、上報時點等要求,全面共享部門行政記錄,規范部門統計方法制度,實現各部門數據全面融入全市經濟大數據應用系統。
2.組織試點地區、試點部門先行先試。選取全市典型地區、重點部門開展統計平臺試點工作,總結積累試點經驗,對試點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困難及時解決、及時修正,不斷完善和修訂經濟大數據應用系統。
3.推廣系統使用,實現市、縣、鄉三級聯動。通過數據采集權限管理,統籌市、縣、鄉三級數據,約束數據進出系統渠道,加強數據間審核和后臺分析,保證系統數據質量。同時,要加強對市、縣、鄉三級及各相關部門統計人員的培訓,保證系統順利使用。
(三)后續開發與維護階段。(2018年以后)
在建成“兩庫一平臺”的基礎上,建立部門統計長效機制,維持系統長期高效運行。逐步開發完善經濟運行監測體系、統計信用體系、城市綜合智能管理體系和產業協同升級轉型決策支撐體系等應用系統,提升部門行政記錄等基層數據應用價值,發揮大數據作用,實現部門間數據信息全面共享。
五、組織保障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統計數據采集方式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將改革作為提高數據真實性的重要手段擺上工作日程。市政府成立市統計數據采集方式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詳見附件),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統計數據采集方式改革工作,及時解決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自身職責,主動作為,大膽創新,認真履職,切實提升統計數據質量,確保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鞍山市統計數據采集方式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附件
鞍山市統計數據采集方式改革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張世超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陳大江 市政府副秘書長
金 峰 市統計局局長
成 員:劉 軍 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叢 波 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趙 博 市編委辦副主任
宋延明 市人大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金玉華 市發展改革委黨組副書記
馬繼仁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何玉春 市教育局副局長
許利民 市科技局副局長
解 偉 市公安局工會主席
胡谷會 市民政局副局長
程 東 市司法局副局長
張曉強 市財政局副局長
徐懷東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邊喜海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楊 野 市環保局副局長
高向寧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賈 波 市交通委副主任
王成和 市農委黨委副書記
盛常順 市水利局副局長
杜 明 市商務局副局級調研員
栗朝勝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高光來 市衛生計生委主任
王自霞 市國資委正局級調研員
朱曉霞 市體育局副局長
張呈旭 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副局長
婁學營 市旅游委副局級調研員
李 鵬 市金融辦副主任
王敬東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張 宇 市工商局副局長
谷云鵬 市質監局副局長
呂 品 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艾福斌 市經濟合作局副局長
原世剛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正局級調研員
趙壽安 市檔案局副局長
李士凱 市林業局副局長
李玉龍 市政協委員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杜爾莉 市中級人民法院專職審委會委員
劉 新 市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
程 斌 市總工會副主席
孔 華 市婦聯副主席
李洪偉 市科協副主席
馮 松 市工商聯副主席
王云霞 市殘聯專職理事
張政民 海城市副市長
范 磊 臺安縣副縣長
王鵬林 岫巖縣副縣長
周丹東 鐵東區政府黨組副書記、鐵東城南新城管委會主任
左忠鵬 鐵西區副區長
鄭思南 立山區副區長
董春安 千山區區委常委
杜 慶 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胡國華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劉國平 千山風景區管委會副主任
趙國發 市國稅局副局長
王世華 市地稅局副局長
孫 欣 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
楊文舉 鞍山海關副關長
李寶章 市氣象局副局長
聶 磊 國家統計局鞍山調查隊副隊長
周 超 遼寧省統計局鞍山市調查隊隊長
王明旭 沈陽鐵路局鞍山車務段總會計師
李友紅 國網鞍山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姜維權 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長
賈維民 鞍山銀監分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金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