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鞍山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方案
為深化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向縱深發展,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鞍山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方案的批復》(遼政〔2017〕147號)精神,結合鞍山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主線,以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府組織架構、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為核心,以著力完善體制機制為重點,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建立審管分離的審批管理體制,全面優化審批、監管、服務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為建設更高水平的產業創新示范城市、更具要素積聚和輻射力的區域城市、更宜創新創業的活力城市、更高質量的幸福城市提供良好發展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根據“于法有據”的要求,確保行政許可權集中后行政審批部門實施行政審批行為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進行,扎實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
(二)精簡高效。按照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通過整合職責權限、調整組織結構、優化資源配置、簡化辦事程序,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率,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
(三)審管分離。按照有權必有責、權責相統一的要求,合理劃分行政審批部門與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行政審批部門對審批負責,行政管理部門對審批后的監管負責。
(四)陽光便民。按照“陽光、便民、高效”的要求,推進行政審批環節全程透明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從制度上解決好“權力尋租”問題,努力構建功能完備、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三、改革范圍
市及所轄縣(市)區均納入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范圍。市本級自省政府批復之日起啟動改革工作;各縣(市)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同步推進改革工作。
四、主要任務
(一)組建行政審批局,建立行政許可權相對集中管理體制
組建鞍山市行政審批局(以下簡稱“市行政審批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鞍山市公共行政管理辦公室不再加掛鞍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牌子,其他有關事項另行調整。市行政審批局負責行使原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市重點項目辦公室、市開發性金融合作項目辦公室)、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規劃局、市交通委員會(市民航機場管理辦公室)、市農村經濟委員會(市糧食局、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文物局、市版權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體育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單位)依法履行的147項行政許可(詳見附件1)、62項其他權力(詳見附件2)和17項相關聯的行政確認、行政征收、公共服務事項(詳見附件3)。
各縣(市)區要結合自身實際,在市委、市政府規定的政府機構限額內,分別整合組建行政審批局,作為同級政府工作部門,依法履行相關行政審批職能。
市、縣(市)區政府組建行政審批局后,對市行政審批局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不服申請的行政復議,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機構負責受理;對縣(市)區行政審批局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不服申請的行政復議,由市行政審批局或本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受理。
(二)加快配套體系建設,健全行政審批局工作運行機制
1.建設集約高效的審批服務體系。市行政審批局全面實施“一個部門、一個網絡、一個印章管審批”,實行行政審批服務“一個口受理、一站式辦結”,實現行政審批權力的項目化、標準化、數字化、透明化。對關聯事項進行整合,實行一口告知、綜合收件,對審批環節內待審要素實行合并審查,對現場勘查、集體討論、專家論證、聽證或公告等程序實行歸口管理;對所有證照實行受理窗口統一發證。建立專業化的幫辦隊伍,逐步推行全過程指導服務。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建立中介服務黑名單等制度。
2.建設縱橫協調的工作運行體系。建立行政審批部門與行政管理部門的會商協調機制。針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且具有直接關聯性的重大項目和專業技術性強的行政審批事項,市行政審批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建立行政審批聯合踏勘、聯合審查制度,完善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和專家會商共同研究的工作機制和操作程序,保障審批服務質量。建立行政審批部門與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開發建設行政審批與監督管理信息交換平臺,行政審批結果(含要件)信息和監督管理處罰信息網上即時共享。
3.建設科學有效的全程監管體系。積極創新監管方式,強化部門聯動監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網絡。行政管理部門對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事項,要逐條逐項列出監管目錄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定監管工作流程,確保審批、監管無縫銜接。充分運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實現“一個平臺管信用”。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對監管不力、工作缺位的,依法追究監管部門和相關領導的責任。發揮法律法規的規范作用、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輿論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實現社會共同治理。
4.建立規范嚴密的監督制約體系。實行審批要素全公開、審批行為全監督、審批過程全透明,從源頭上規范權力的行使,杜絕權力尋租空間,確保行政審批局高效、規范、廉潔運行。進一步加強審批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探索建立廉政承諾責任制、個人報告核查制等制度,實現制度約束有效銜接、閉合成環,確保審批服務的各項權力依法依規正確行使。
(三)強化支撐體系建設,打造政府治理新模式
1.建設運行順暢的部門職責體系。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科學確定行政審批部門、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定位,理順職責關系,厘清責任邊界,調整相關部門權責清單,修訂完善“三定”規定。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制定實施本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行業政策和標準等,把工作重點轉移到行業的監管和服務上來,建立健全標準明確、程序嚴密、運作透明、制約有效、權責分明的事中事后監管服務體制機制。行政管理部門要通過信息交換平臺等載體和方式,及時向市行政審批局通報國家、省關于行政審批方面新出臺的相關文件、工作要求等;要會同市行政審批局,加強對審批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同時,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有序整合部門職責,減少職責交叉和職能分散,推動部門之間機構優化、部門內部職能融合,穩步推進大部門制、大處室制改革。
2.建設功能完善的信息網絡體系。貫徹落實《遼寧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加快建設網上審批服務平臺。把行政審批服務的標準和流程固化到網上審批服務平臺,實施網上申報、受理和辦結,推進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全過程的數字化運作,實現線上線下高度融合和“不見人”的審批服務,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市行政審批局的組建工作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協調推進,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縣(市)區納入相對集中范圍的行政許可事項由同級政府提出調整方案,經市政府審核后,報省政府審批。縣(市)區確定的行政審批管理機構由同級政府提出組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并報省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備案。
(二)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要明確職責分工,圍繞推進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制定具體方案,狠抓工作落實。涉及行政審批職能劃出的部門要把此項工作提上重要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具體抓,確保改革任務按時優質完成。市委組織部負責市行政審批局領導班子配備工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市行政審批局和行政管理部門職能整合,職責、人員劃轉,內設機構調整和機構編制核定等工作,根據機構編制管理權限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后按程序審批;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確認市行政審批局的行政主體資格和集中行政許可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市行政審批局負責行政許可權集中后行政審批運行機制的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審批大廳內部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等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市行政審批局經費保障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行政審批局與行政管理部門的人員調配管理等工作;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配合行政許可事項劃轉、人員調配和選調人員培訓工作。
(三)分步實施,穩妥推進
各相關部門要圍繞行政審批職能劃轉,有計劃分步驟穩步推進,切實保障行政審批職能的無縫銜接、機構編制人員的順利整合、各項業務工作的平穩轉移。要保證行政審批職能整合劃轉期間工作不斷、管理不亂、服務不減,完成行政審批職能的順利交接,實現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平穩有序運行。
(四)強化督查,務求實效
績效管理部門要把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評范圍,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門要做好改革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及時發現和反饋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推進工作不力的責任部門要追究問責,確保改革工作按計劃如期完成。
附件:1.鞍山市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2.鞍山市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的其他權力事項清單
3.鞍山市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的行政征收、行政確認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
附件:
鞍山市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pdf
鞍山市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的其他權力事項清單.pdf
鞍山市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的行政征收、行政確認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