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行政立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起草、修訂、審查、論證及協調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行政立法計劃
一、地方性法規項目
(一)列入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的項目
序號 名稱
1、鞍山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二) 待條件成熟隨時列入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項目
序號 名稱
1、鞍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
2、鞍山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修訂)
3、鞍山市統計監督檢查條例(修訂)
(三) 市人大地方立法計劃外項目
序號 名稱
1、鞍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修訂)
二、政府規章項目
序號 名稱 起草單位
1、鞍山市城市井具設施管理辦法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2、鞍山市城區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重新制定) 市公安局
3、鞍山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修改)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4、鞍山市綜合行政執法規定(修改) 市綜合執法局
5、鞍山市河道管理實施細則(修改) 市水利局
6、鞍山市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征收管理辦法(廢止) 市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