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市政府決定對鞍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組成人員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協調、組織、開展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有關工作;擬訂基金管理辦法和操作規則;指導和監督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等。
二、組成人員
組 長:李 超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王 澍 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 員:于真昕 市公安局副局長
付志鵬 市民政局副局長
趙 毓 市司法局副局長
張曉強 市財政局副局長
崔艷君 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張屹輝 市農機局局長
李繼軍 市中級人民法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
翁勝福 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范曉冰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
鐘 影 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
三、工作機構
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范曉冰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農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擔任。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