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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政辦發〔2016〕99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680號)精神,發揮電子商務對創新農村商業模式作用,強化產銷銜接,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推動、示范帶動與全面發展、鼓勵創新與規范管理相結合的原則,以促進電子商務與農村實體經濟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為重點,以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創建為抓手,以特色農產品網絡銷售為突破,深化農村流通體制改革,提升農村現代流通水平;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政策環境;培育和壯大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加快電子商務在農村的推廣應用,形成覆蓋全程、高效有序、便捷實惠、安全通暢的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和服務網絡,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提質增效,推動我市城鄉一體化進程。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市電子商務應用覆蓋農村率達到100%,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帶動作用的農村電子商務示范縣(市)區、開發區,鄉(鎮),村和企業。初步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綠色環保的農村電子商務市場體系,在降低農村流通成本、開拓農村消費市場、提高農產品商品化率和農民收入、推動農民創業就業、帶動農村扶貧開發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農村電子商務的普及應用。

1.構建農產品電子商務銷售體系。鼓勵大型現代化農產品交易中心、專業批發市場和涉農流通龍頭企業加快電子商務應用,推動農產品進城實現高效流通。指導和支持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骨干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供銷合作社、扶貧龍頭企業、涉農殘疾人就業和扶貧基地等對接電子商務平臺,探索農產品網上直銷,開展生鮮農產品基地+社區直供業務。(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林業局、市供銷社、市殘聯)

以區域特色資源為依托,大力培育互聯網特色農產品品牌。鼓勵特色農產品主產區在知名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設地方特色館,促進三品一標名特優新一村一品農產品上網銷售。(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鼓勵特色農產品經營企業整合糧食、林果、畜牧和水產品等地方優勢資源,按照網絡消費需求,打造個性化特色農產品。推動一批標準化水平較高的農產品進行網上大宗商品交易。鼓勵開展農產品網上促銷活動,緩解區域性農產品滯銷等問題。支持整合農產品產業供應鏈,打造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新模式,實現農產品跨國銷售。(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林業局、市金融辦、市外經貿局)

2.完善農村電子商務消費服務體系。提高和改善農民上網購物環境,推動農村消費升級。支持電子商務企業充分利用信息進村入戶工程、交通、郵政、供銷合作社和商貿企業等現有農村渠道資源,建設縣、鄉級服務配送中心和村級電子商務服務站(點),解決連接電子商務和農戶的關鍵環節。(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交通委、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

鼓勵農資生產企業應用電子商務,開展化肥、種子、農藥等生產資料直營直銷,為農民提供優質、實惠、可追溯的農業生產資料。鼓勵農村電子商務網點與服務業企業、銀行金融機構等加強合作,逐步增加手機充值、票務代購、水電氣費繳納、農產品網絡銷售、小額取現、信用貸款、家電維修、婚介、招工、養老、醫療、土地流轉等功能,為農民提供一站式便民綜合服務。(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供銷社、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委、市衛生計生委、市金融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3.拓展農村電子商務應用領域。積極利用移動互聯網拓寬電子商務渠道,為農民提供信息服務。鼓勵結合地域旅游資源,大力發展旅游觀光、農業體驗、鄉村生態休閑的電子商務,延伸發展農村服務業。(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委、市旅游委、市服務業委)

鼓勵郵政快遞、鄉村商貿和供銷網點拓展自提、配送、電子支付、代購代銷等服務功能。鼓勵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推動農村電子支付的普及應用,創新互聯網金融的服務模式。(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擴大電子商務在扶貧開發中的應用,探索創新電子商務扶貧模式,增強扶貧工作的針對性、精準性和有效性。(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

(二)培育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

1.支持發揮農村電子商務企業主體作用。擴大電子商務在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雙向流通中的應用,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依托我市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的農村經濟布局優勢,鼓勵村民開設網店擴大銷售,推進農村電子商務集聚發展。支持在我市注冊的統一采購、集中批發、統一配送的大型農產品經營企業開展“O2O”垂直模式運營。發揮本地農村電子商務企業的地緣優勢,提高競爭實力,推動區域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加強農產品經營企業、農村合作社和農業經紀人等與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的合作,實現借船出海、合作共贏。支持云供銷網絡交易平臺建設,打造全市農業電子商務核心購銷平臺。(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供銷社)

2.鼓勵社會力量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加強電子商務、物流、商貿、金融、郵政、快遞等各類社會資源之間的合作,實現優勢資源對接與整合,參與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培育多元化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金融辦、市郵政管理局、市供銷社、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支持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利用云計算、大數據技術,提供網上交易數據分析,指導農戶實現農產品按需種植、定制化生產。引導涉農信息發布平臺向在線交易和電子商務平臺轉型,提升服務功能。支持依托信息進村入戶工程12316農業系統信息服務資源,創建全市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云平臺。(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3.培育農村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引導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拓展農村業務,支持組建區域性農村電子商務協會等行業組織和專業服務機構,為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咨詢、人員培訓、技術支持、網店建設、品牌培育、品質控制、營銷推廣、物流解決、代理運營等專業化服務。引導市場主體規范有序發展,培育一批扎根農村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為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提供電子商務服務。(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交通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4.鼓勵農民開展電子商務創業。實施農村青年電子商務培育工程和巾幗電子商務創業行動,擴大農村電子商務主體。以返鄉高等院校畢業生、農民技術員、大學生村官、農村青年、巾幗致富帶頭人、退役軍人等為重點,培養一批農村電子商務帶頭人和實用型人才。指導具有特色農產品生產基礎的鄉村開展電子商務,吸引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支持各類農村電子商務運營網點吸收農村婦女、殘疾人等就業。(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

(三)完善農村電子商務支撐體系。

1.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物流服務體系建設。合理規劃和布局農村物流基礎設施,有效整合農村現有物流資源。加強交通運輸、商貿流通、農業、供銷、郵政等部門和電子商務快遞企業對農村物流服務網絡和設施的共享銜接,鼓勵多站合一,服務同網。(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委、市農委、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

加快農村公路建設,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發揮農村客運站與供銷網點的集散、分撥作用,創新農村物流服務體系。推進農村電子商務物流數據公共平臺建設,提高農村電子商務物流效率。加強農產品產地集配和冷鏈等設施建設,發展產地預冷、冷凍運輸、冷庫倉儲、定制配送等全冷鏈物流。(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服務業委、市供銷社、市農委)

2.加快農村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按照《鞍山市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暫行管理辦法》實施寬帶網絡建設。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加快農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寬帶普及,推進中心村鎮公共無線網絡建設。支持農村電子商務園區(基地)光纖接入,全面提升農村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網速。到2017年底,4G網絡全面覆蓋農村。(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服務業委)

3.推進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和有條件的鄉(鎮)建設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加強與農村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臺的共享共用。鼓勵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拓展農村市場,整合和布局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網點,開展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為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基礎服務。(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

加快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工程益農信息社建設,支持益農網打造全市村(屯)級一站式綜合公共服務平臺,把政府惠民益民政策進一步落實到農村。(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政府購買服務、示范創建、人才培訓、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推進農村電子商務配套設施建設。積極爭取國家、省專項資金扶持,吸收社會資本支持電子商務產業發展,鼓勵涉農電子商務企業采取風險投資、戰略投資等方式引入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農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農村電子商務企業,可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責任單位:市地稅局)

鼓勵電子商務基礎較好的縣(市)區、開發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情況下,利用閑置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建設農村特色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園區或綜合運營服務中心。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創業園、公共倉儲和配送中心建設用地支持力度,優先保障列入市重點建設項目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擴大經營和重大電子商務項目的用地供應。(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服務業委、市農委)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勵金融機構完善滿足農村電子商務發展需求的網上支付、手機支付功能。建立健全適應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的信貸支持,推廣適合電子商務特點的供應鏈、產業鏈融資。鼓勵符合要求的涉農電子商務企業發行各類債券,通過交易所、新三板市場上市掛牌。協調各類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簡化農村網商小額短期貸款辦理手續,加大對電子商務創業農民的授信和貸款支持。充分利用各金融機構設計開發的雙創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支持農村青年電商創業。鼓勵保險機構通過互聯網為客戶提供信息咨詢、網上投保、承保等保險業務。(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金融辦、團市委、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鞍山銀監分局)

(三)加大培訓工作力度。

加強對農村電子商務培訓工作,對機關、企業、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等進行電子商務知識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地區要建立專業的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加強對大學生村官、退役士兵、返鄉創業農民電子商務業務培訓,培養一批既懂理論又懂業務、會經營網店、能帶頭致富的復合型人才。(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委組織部、市農委)

降低農村電子商務人才就業保障等方面的門檻,引導具有實踐經驗的電子商務從業者返鄉創業,鼓勵電子商務職業經理人到農村發展,培養和帶動一批農村創業人員。加強各級電子商務協會、學會、農民專業合作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之間的合作,開展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運營與技術咨詢等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四)規范市場秩序。

嚴厲查處農村網絡市場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打擊虛假宣傳、侵犯知識產權和傳銷等違法行為,加強農村網絡市場消費預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守法誠信經營。建立健全網絡經營主體數據庫,夯實網絡市場監管基礎。完善電子商務涉農產品協查協作機制,探索建立市級專利侵權調處聯動機制。督促第三方交易平臺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遏制刷信用等欺詐行為,推進農村電子商務誠信建設,建立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信用檔案。(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技局、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

加強農產品標準化、檢驗檢測、安全監控、分級包裝、冷鏈倉儲、加工配送、追溯體系等技術的研究和應用,提高對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等環節的質量管控水平,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保障體系。(責任單位:市農委、市質監局、市服務業委)

(五)開展示范和宣傳推廣。

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探索建立有利電子商務在農村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學習國家和省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市)的經驗和做法,指導和引領電子商務在我市農村更大范圍推廣和應用。加強縣域電子商務工作溝通與交流,促進相互學習借鑒,取長補短,攜手發展。(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

對開展電子商務創業的農村青年、農村婦女、農村殘疾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商業模式等進行總結推廣,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介,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的宣傳力度,推動社會各界關注和支持農村電子商務發展。(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團市委、市婦聯)

(六)各司其職,抓好落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戰略高度推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打破傳統觀念和模式,大膽探索創新,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區要結合實際,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明確負責農村電子商務工作的職能機構,加強工作經費和人員保障,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帶頭作用,整合農村各類資源,推動農村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市服務業委作為推進全市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牽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跟蹤督查,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9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政辦發〔2016〕99號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680號)精神,發揮電子商務對創新農村商業模式作用,強化產銷銜接,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推動、示范帶動與全面發展、鼓勵創新與規范管理相結合的原則,以促進電子商務與農村實體經濟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為重點,以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創建為抓手,以特色農產品網絡銷售為突破,深化農村流通體制改革,提升農村現代流通水平;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政策環境;培育和壯大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加快電子商務在農村的推廣應用,形成覆蓋全程、高效有序、便捷實惠、安全通暢的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和服務網絡,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提質增效,推動我市城鄉一體化進程。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市電子商務應用覆蓋農村率達到100%,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帶動作用的農村電子商務示范縣(市)區、開發區,鄉(鎮),村和企業。初步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綠色環保的農村電子商務市場體系,在降低農村流通成本、開拓農村消費市場、提高農產品商品化率和農民收入、推動農民創業就業、帶動農村扶貧開發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農村電子商務的普及應用。

1.構建農產品電子商務銷售體系。鼓勵大型現代化農產品交易中心、專業批發市場和涉農流通龍頭企業加快電子商務應用,推動農產品進城實現高效流通。指導和支持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骨干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供銷合作社、扶貧龍頭企業、涉農殘疾人就業和扶貧基地等對接電子商務平臺,探索農產品網上直銷,開展生鮮農產品基地+社區直供業務。(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林業局、市供銷社、市殘聯)

以區域特色資源為依托,大力培育互聯網特色農產品品牌。鼓勵特色農產品主產區在知名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設地方特色館,促進三品一標名特優新一村一品農產品上網銷售。(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鼓勵特色農產品經營企業整合糧食、林果、畜牧和水產品等地方優勢資源,按照網絡消費需求,打造個性化特色農產品。推動一批標準化水平較高的農產品進行網上大宗商品交易。鼓勵開展農產品網上促銷活動,緩解區域性農產品滯銷等問題。支持整合農產品產業供應鏈,打造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新模式,實現農產品跨國銷售。(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林業局、市金融辦、市外經貿局)

2.完善農村電子商務消費服務體系。提高和改善農民上網購物環境,推動農村消費升級。支持電子商務企業充分利用信息進村入戶工程、交通、郵政、供銷合作社和商貿企業等現有農村渠道資源,建設縣、鄉級服務配送中心和村級電子商務服務站(點),解決連接電子商務和農戶的關鍵環節。(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交通委、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

鼓勵農資生產企業應用電子商務,開展化肥、種子、農藥等生產資料直營直銷,為農民提供優質、實惠、可追溯的農業生產資料。鼓勵農村電子商務網點與服務業企業、銀行金融機構等加強合作,逐步增加手機充值、票務代購、水電氣費繳納、農產品網絡銷售、小額取現、信用貸款、家電維修、婚介、招工、養老、醫療、土地流轉等功能,為農民提供一站式便民綜合服務。(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供銷社、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委、市衛生計生委、市金融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3.拓展農村電子商務應用領域。積極利用移動互聯網拓寬電子商務渠道,為農民提供信息服務。鼓勵結合地域旅游資源,大力發展旅游觀光、農業體驗、鄉村生態休閑的電子商務,延伸發展農村服務業。(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委、市旅游委、市服務業委)

鼓勵郵政快遞、鄉村商貿和供銷網點拓展自提、配送、電子支付、代購代銷等服務功能。鼓勵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推動農村電子支付的普及應用,創新互聯網金融的服務模式。(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擴大電子商務在扶貧開發中的應用,探索創新電子商務扶貧模式,增強扶貧工作的針對性、精準性和有效性。(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

(二)培育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

1.支持發揮農村電子商務企業主體作用。擴大電子商務在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雙向流通中的應用,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依托我市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的農村經濟布局優勢,鼓勵村民開設網店擴大銷售,推進農村電子商務集聚發展。支持在我市注冊的統一采購、集中批發、統一配送的大型農產品經營企業開展“O2O”垂直模式運營。發揮本地農村電子商務企業的地緣優勢,提高競爭實力,推動區域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加強農產品經營企業、農村合作社和農業經紀人等與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的合作,實現借船出海、合作共贏。支持云供銷網絡交易平臺建設,打造全市農業電子商務核心購銷平臺。(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供銷社)

2.鼓勵社會力量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加強電子商務、物流、商貿、金融、郵政、快遞等各類社會資源之間的合作,實現優勢資源對接與整合,參與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培育多元化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金融辦、市郵政管理局、市供銷社、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支持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利用云計算、大數據技術,提供網上交易數據分析,指導農戶實現農產品按需種植、定制化生產。引導涉農信息發布平臺向在線交易和電子商務平臺轉型,提升服務功能。支持依托信息進村入戶工程12316農業系統信息服務資源,創建全市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云平臺。(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3.培育農村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引導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拓展農村業務,支持組建區域性農村電子商務協會等行業組織和專業服務機構,為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咨詢、人員培訓、技術支持、網店建設、品牌培育、品質控制、營銷推廣、物流解決、代理運營等專業化服務。引導市場主體規范有序發展,培育一批扎根農村的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為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提供電子商務服務。(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交通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4.鼓勵農民開展電子商務創業。實施農村青年電子商務培育工程和巾幗電子商務創業行動,擴大農村電子商務主體。以返鄉高等院校畢業生、農民技術員、大學生村官、農村青年、巾幗致富帶頭人、退役軍人等為重點,培養一批農村電子商務帶頭人和實用型人才。指導具有特色農產品生產基礎的鄉村開展電子商務,吸引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支持各類農村電子商務運營網點吸收農村婦女、殘疾人等就業。(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

(三)完善農村電子商務支撐體系。

1.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物流服務體系建設。合理規劃和布局農村物流基礎設施,有效整合農村現有物流資源。加強交通運輸、商貿流通、農業、供銷、郵政等部門和電子商務快遞企業對農村物流服務網絡和設施的共享銜接,鼓勵多站合一,服務同網。(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委、市農委、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

加快農村公路建設,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發揮農村客運站與供銷網點的集散、分撥作用,創新農村物流服務體系。推進農村電子商務物流數據公共平臺建設,提高農村電子商務物流效率。加強農產品產地集配和冷鏈等設施建設,發展產地預冷、冷凍運輸、冷庫倉儲、定制配送等全冷鏈物流。(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服務業委、市供銷社、市農委)

2.加快農村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按照《鞍山市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暫行管理辦法》實施寬帶網絡建設。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加快農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寬帶普及,推進中心村鎮公共無線網絡建設。支持農村電子商務園區(基地)光纖接入,全面提升農村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網速。到2017年底,4G網絡全面覆蓋農村。(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服務業委)

3.推進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和有條件的鄉(鎮)建設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加強與農村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臺的共享共用。鼓勵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拓展農村市場,整合和布局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網點,開展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為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基礎服務。(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

加快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工程益農信息社建設,支持益農網打造全市村(屯)級一站式綜合公共服務平臺,把政府惠民益民政策進一步落實到農村。(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服務業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政府購買服務、示范創建、人才培訓、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推進農村電子商務配套設施建設。積極爭取國家、省專項資金扶持,吸收社會資本支持電子商務產業發展,鼓勵涉農電子商務企業采取風險投資、戰略投資等方式引入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農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

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農村電子商務企業,可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責任單位:市地稅局)

鼓勵電子商務基礎較好的縣(市)區、開發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情況下,利用閑置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建設農村特色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園區或綜合運營服務中心。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創業園、公共倉儲和配送中心建設用地支持力度,優先保障列入市重點建設項目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擴大經營和重大電子商務項目的用地供應。(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服務業委、市農委)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勵金融機構完善滿足農村電子商務發展需求的網上支付、手機支付功能。建立健全適應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的信貸支持,推廣適合電子商務特點的供應鏈、產業鏈融資。鼓勵符合要求的涉農電子商務企業發行各類債券,通過交易所、新三板市場上市掛牌。協調各類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簡化農村網商小額短期貸款辦理手續,加大對電子商務創業農民的授信和貸款支持。充分利用各金融機構設計開發的雙創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支持農村青年電商創業。鼓勵保險機構通過互聯網為客戶提供信息咨詢、網上投保、承保等保險業務。(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金融辦、團市委、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鞍山銀監分局)

(三)加大培訓工作力度。

加強對農村電子商務培訓工作,對機關、企業、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民等進行電子商務知識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地區要建立專業的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加強對大學生村官、退役士兵、返鄉創業農民電子商務業務培訓,培養一批既懂理論又懂業務、會經營網店、能帶頭致富的復合型人才。(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委組織部、市農委)

降低農村電子商務人才就業保障等方面的門檻,引導具有實踐經驗的電子商務從業者返鄉創業,鼓勵電子商務職業經理人到農村發展,培養和帶動一批農村創業人員。加強各級電子商務協會、學會、農民專業合作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之間的合作,開展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運營與技術咨詢等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四)規范市場秩序。

嚴厲查處農村網絡市場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打擊虛假宣傳、侵犯知識產權和傳銷等違法行為,加強農村網絡市場消費預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守法誠信經營。建立健全網絡經營主體數據庫,夯實網絡市場監管基礎。完善電子商務涉農產品協查協作機制,探索建立市級專利侵權調處聯動機制。督促第三方交易平臺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遏制刷信用等欺詐行為,推進農村電子商務誠信建設,建立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信用檔案。(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技局、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

加強農產品標準化、檢驗檢測、安全監控、分級包裝、冷鏈倉儲、加工配送、追溯體系等技術的研究和應用,提高對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等環節的質量管控水平,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保障體系。(責任單位:市農委、市質監局、市服務業委)

(五)開展示范和宣傳推廣。

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探索建立有利電子商務在農村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學習國家和省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市)的經驗和做法,指導和引領電子商務在我市農村更大范圍推廣和應用。加強縣域電子商務工作溝通與交流,促進相互學習借鑒,取長補短,攜手發展。(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

對開展電子商務創業的農村青年、農村婦女、農村殘疾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商業模式等進行總結推廣,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介,加大對農村電子商務的宣傳力度,推動社會各界關注和支持農村電子商務發展。(責任單位:市服務業委、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團市委、市婦聯)

(六)各司其職,抓好落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戰略高度推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打破傳統觀念和模式,大膽探索創新,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區要結合實際,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明確負責農村電子商務工作的職能機構,加強工作經費和人員保障,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帶頭作用,整合農村各類資源,推動農村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市服務業委作為推進全市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牽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跟蹤督查,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9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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