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鞍山市畜禽禁養區劃定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6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畜禽禁養區劃定方案
為有效防治畜禽養殖業污染,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科學劃定畜禽禁養區,依法關閉或搬遷畜禽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促進鞍山市畜禽養殖業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遼寧省畜禽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統領,堅持畜禽養殖“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加快轉變粗放式畜禽養殖方式,不斷提升標準化規模養殖水平,優化畜禽養殖產業布局,控制農業面源污染,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二、基本原則
堅持規劃先行原則。嚴格落實畜牧業發展規劃和污染防治規劃,統籌考慮畜禽養殖生產布局與環境承載能力關系,科學劃定禁養區、合理規劃養殖布局,做到宜養則養、該禁則禁。
堅持責任明確原則。落實各級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責任,對污染嚴重的散養密集區域開展綜合整治工作,落實畜禽養殖業主“誰養殖、誰治理”的主體責任。
堅持全程管控原則。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利,公開畜禽養殖場(戶)污染防治信息,依靠社會力量監督,全過程確保糞便污水無害化處理和還田資源化利用。
三、主要目標
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劃定畜禽禁養區和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工作的通知》(遼政辦明電〔2015〕65號)精神,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畜禽禁養區劃定工作。
四、畜禽禁養區劃定及范圍
鞍山市畜禽禁養區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畜禽禁養區、風景名勝區畜禽禁養區、自然保護區畜禽禁養區、城鎮居民區畜禽禁養區等。禁養區總面積為70153.69公頃,占全市總面積的7.58%。
(一)飲用水源保護區畜禽禁養區劃定及范圍。
1.鞍山市西郊水源保護區畜禽禁養區。以西郊水源水井(17眼)取水口50米半徑范圍內為畜禽禁養區,面積為13.3公頃。
2.海城響堂和中央堡供水水源地畜禽禁養區(攔河水源水源地)。攔河水源為潛水地下水源,以取水井為中心50米半徑范圍內的區域為一級保護區,現用水井27眼,面積為21.2公頃;以水井一級保護區邊界向外延伸500米半徑的區域,包括延伸到河流的水域為二級保護區,面積為1300公頃。劃定畜禽禁養區總面積為1321.2公頃。
3.西柳自來水公司和南臺自來水公司水源地畜禽禁養區。以取水井為中心半徑50米范圍內的區域為一級保護區,面積為4.7公頃;以一級保護區邊界向外延伸500米半徑區域,包括延伸到河流的水域為二級保護區,面積為375公頃。劃定畜禽禁養區總面積為379.7公頃。
4.臺安縣自來水公司水源地畜禽禁養區。水源地畜禽禁養區共有水井9眼。1-3號水井以地下水取水井為中心半徑30米區域和4-9號水井以自來水公司圍墻為界向外延伸30米的區域為一級保護區。劃定畜禽禁養區總面積為9.5公頃。
5.臺安縣農村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畜禽禁養區。以農村集中式供水的每眼水井為中心半徑30米范圍內為一級保護區。劃定禁養區總面積為52.7公頃。
6.遼河石油勘探局供水公司臺安水廠水源保護區畜禽禁養區。臺安水廠水源共有水井26眼,以該水源地30米半徑范圍內為一級保護區;以供水廠圍墻向外延伸30米范圍內為水源站一級保護區。劃定畜禽禁養區總面積為22.6公頃。
7.岫巖飲用水水源畜禽禁養區。岫巖滿族自治縣興隆辦事處樹地村共有水井3眼。以水井500米半徑范圍內為一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外圍2000米范圍內為二級保護區。劃定畜禽禁養區總面積為5911公頃。
(二)風景名勝區畜禽禁養區劃定及范圍。
1.千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畜禽禁養區。根據建設部文件《關于千山風景名勝區規劃的批復》(〔90〕建城字第502號)精神,劃定其畜禽禁養區面積為7200公頃。
2.藥山省級風景名勝區畜禽禁養區。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將藥山、五龍山、望兒山風景名勝區列為省級風景名勝區的批復》(遼政〔1996〕136號)精神,劃定其畜禽禁養區面積為5000公頃。
(三)自然保護區畜禽禁養區劃定及范圍。
1.海城九龍川省級自然保護區畜禽禁養區。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為3400公頃,劃定禁養區面積為1600公頃,其中核心區面積為600公頃,緩沖區面積為1000公頃。
2.海城白云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畜禽禁養區。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為13300公頃,劃定禁養區面積為7950公頃,其中核心區面積為3890公頃,緩沖區面積為4060公頃。
3.鞍山大麥科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畜禽禁養區。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為7190公頃,劃定禁養區面積為2890公頃,其中核心區面積為1530公頃,緩沖區面積為1360公頃。
4.臺安縣遼河保護區畜禽禁養區。遼河保護區總面積為9473.2公頃,境內河段長70公里,遼河保護區臺安縣段的全境為畜禽禁養區,總面積為9473.2公頃。
5.臺安縣西平林場市級自然保護區畜禽禁養區。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為4075公頃,劃定禁養區面積為3558公頃,其中核心區面積為1691公頃,緩沖區面積為1867公頃。
6.岫巖龍潭灣省級自然保護區畜禽禁養區。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為5463.8公頃,劃定禁養區面積為3035.8公頃,其中核心區面積為1113.8公頃,緩沖區面積為1922公頃。
7.岫巖清涼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畜禽禁養區。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為4300公頃,劃定禁養區面積為2300公頃,其中核心區面積為1200公頃,緩沖區面積為1100公頃。
(四)城鎮居民區畜禽禁養區劃定及范圍。
1.海城市城鎮居民區畜禽禁養區。海城市城區及所屬的南臺鎮、牛莊鎮、牌樓鎮、騰鰲鎮、西柳鎮政府所在中心村的建成區劃定為畜禽禁養區,總面積為10629公頃。
2.臺安縣城鎮居民區畜禽禁養區。臺安縣城區及所屬的13個鎮政府所在中心村的建成區劃定為畜禽禁養區,總面積為3567公頃。
3.岫巖縣城鎮居民區畜禽禁養區。岫巖縣城區及所屬的21個鄉鎮政府所在中心村的建成區劃定為畜禽禁養區,總面積為3707.59公頃。
(五)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畜禽禁養區。
1.依法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區,即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生態安全的底線區域為畜禽禁養區,待我市生態保護紅線區劃定完成后,畜禽禁養區的范圍將根據生態保護紅線區范圍進行及時調整。
2.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明確的需要保護的區域,屬于畜禽禁養區。
《鞍山市畜禽禁養區分布圖件》由市環保局、市農委另行聯合印發。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鞍山市畜禽禁養區劃定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負責全市畜禽禁養區劃定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禁養區內國家級和省級重點風景區名勝區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禁養區村、鎮規劃編制以及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市農委配合共同做好全市畜禽禁養區劃定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指導禁養區的衛生管理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指導禁養區土地規劃工作。
市水利局負責指導禁養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是畜禽禁養區劃定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本轄區的畜禽禁養區劃定工作,并適時開展畜禽限養區和適養區劃定工作。
二是嚴格監管,嚴防污染。畜禽禁養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劃定畜禽禁養區和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工作的通知》(遼政辦明電〔2015〕65號)要求,畜禽禁養區內現有畜禽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由所在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關停或責令搬遷,同時,要制定關閉、搬遷和整治工作方案,做到統一規劃,逐個落實,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的關閉或搬遷工作,并要明確禁養區畜禽養殖遺留污染治理的要求、任務和期限。
三是加強指導,穩步推進。各級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要制定畜牧發展規劃和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統籌考慮畜禽養殖生產布局與環境承載能力關系,合理規劃養殖布局,倡導生態養殖,不斷提升標準化規模養殖水平,推進種養生態平衡,提高糞污綜合利用率,促進畜牧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四是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等法律法規,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公開畜禽養殖場(戶)污染防治信息,依靠社會力量監督,進一步增強畜禽養殖業主開展畜禽糞污治理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附件:鞍山市畜禽禁養區劃定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鞍山市畜禽禁養區劃定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趙余富 副市長
副組長:王 偉 市環保局局長
陳毅菲 市農委主任
成 員:歐陽宏泰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吳建飛 市農委副主任
金大慶 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邊喜海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楊 野 市環保局副局長
孟 飛 市水利局副局長
孔 偉 海城市市長助理
高 偉 臺安縣副縣級干部
高海瑩 岫巖縣副縣長
周丹東 鐵東區城南新城管委會主任
金德建 鐵西區副區長
曹春雷 立山區副區長
周 繞 千山區副區長
范恩飛 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胡國華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張紅權 千山風景區管委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