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的意見》(遼政發〔2015〕55號)精神,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打通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通道,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先進技術轉移(以下簡稱科技成果轉化),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十三五”期間,在電子信息產業、先進裝備制造、原材料及深加工、新材料、節能環保與新能源、現代農業等領域,以及我省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篩選一批市場容量大、成長性好的重點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調整目錄管理方式。將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情況作為核定企業研發投入實際情況和申請各級科技類計劃的重要條件。通過事前事后補助、科技政策兌現、政府購買服務、“創新券”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力度。(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激發國有企業科技創新活力
加快推進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導地方所屬國有企業制定科技創新戰略發展規劃,穩步提升科技投入,放寬國有資產投入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權限,形成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考核機制。(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鼓勵企業參與科技合作交流
鼓勵和支持我市企業與國外大學、研發機構和高新技術企業合作交流,通過并購、引進技術等方式提高科技創新能力。鼓勵我市技術和產品細耕國內市場,開辟“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市場,示范推廣一批中短期盡快見效、能有力帶動產業結構優化和社會民生改善的重大成套集成技術裝備,提升企業科技成果吸納和應用能力。(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外經貿局、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五、支持企業開拓創新產品市場
鼓勵實施政府采購首購政策,通過訂購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促進我市創新產品的規模化應用。支持企業首臺(套)產品的研制,按照有關規定支持經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企業。(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六、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人員績效評價體系
市屬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技術開發和基礎研究的人員采取差異化的崗位評聘和考核評價標準。對于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技術研究開發的人員,要提高科技成果在本市轉化和產業化指標在職稱評定和考核中的權重,對論文不作硬性要求;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獲得的市內企業橫向課題經費,本單位或市內企業給予科研人員的股權和獎金獎勵,科技人員在市內創辦科技型企業所繳納的稅收等,均與政府部門委托的縱向課題同等對待,作為對其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的主要依據,對在市內科技成果轉化中貢獻突出的科研人員,可破格評定專業技術職稱,不受崗位職數限制。(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七、完善創新創業人員雙向流動機制
支持市屬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等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對攜帶科技成果或利用自身專業優勢離崗創業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勞動)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受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方面的權利。所在單位應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深入開展“科技特派”行動,探索在縣(市)區、高新區、經濟開發區開展“科技掛職”、“科技干部”等試點。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把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成果轉化為學分,在彈性學制下,支持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辦科技型企業。(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八、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
經所在單位同意,授予市屬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發團隊職務科技成果的使用權、經營權和處置權。由研發團隊自行在我市實施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其所得不得低于轉讓收益的70%。支持國有控股的院所轉制企業和國有科技型企業開展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份期權、分紅權、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激勵方式。市屬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市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給予科技人員股權或出資比例形式的獎勵時,可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待分紅、轉讓時一并繳納個人所得稅。(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地稅局;配合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對橫向課題經費采取有別于縱向課題的管理方式,允許市屬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團隊自行支配橫向課題經費。(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直相關部門)
九、探索科研干部分類管理
科技成果轉化后,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正職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以科研為主的副職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或股權激勵;其他以科研工作為主的領導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后,可以在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兼職,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或股權激勵,但不能領取其他報酬。對以科研為主的領導人員,在領導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上優先考慮。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和以科研工作為主的領導人員因公出國進行分類管理,對其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實行有別于其他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審批制度。(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外事辦)
十、加強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
充分發揮各類人才計劃作用,支持“兩院”院士、“ ”人選、“973”和“863”首席專家、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遼寧省“雙千計劃”人選、“遼寧省十百千工程”人才、科技創新杰出和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青年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等高層次人才在我市轉化科技成果或創新創業。對我市引進海外研發團隊、“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等高層次人才,按相關規定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十一、建立科技成果報告制度
建立和完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年度統計和報告制度。省、市、縣(市)區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國防、國家安全、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內未能轉讓的,可強制許可實施轉讓。(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十二、促進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壯大
加強產業技術創新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發揮科技類行業協會作用,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務機構和骨干企業。鼓勵支持科技服務機構和骨干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成果轉化、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科技金融等專業科技服務,打造市場化運行的新型研發組織和中介服務機構。對服務質量優良、服務效果顯著的機構,按有關規定通過后補助方式給予一定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金融辦、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十三、建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保障機制
引導各級政府、各部門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任務和政策的落實力度,細化落實方案,完善保障措施。全面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環境,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要求,清理和取消束縛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活力的行政審批事項。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把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切實做好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委、市外經貿局、市國資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金融辦、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十四、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
引導、鼓勵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參與設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天使、風投、創投等專業化基金,加大對我市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各個階段的扶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