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遼政發〔2015〕47號)精神,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農業普查是全面了解“三農”發展變化情況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對查清我國農業、農村、農民基本情況,掌握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生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規模化和產業化等新情況,反映農村發展新面貌和農民生活新變化,科學制定“三農”政策,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普查對象和范圍
普查對象是我市境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三、普查內容和時間
普查內容為農業從業者基本情況;農業土地利用與流轉情況;農業生產與結構情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情況;新農村建設情況;農村人居環境與農民生活方式變化情況。
普查標準時點為201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6年度資料。
四、普查組織和實施
農業普查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調查范圍廣、任務重,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地區、各部門要把農業普查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落實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鞍山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協調。各級政府(含各開發區管委會,下同)要高度重視本次農業普查工作,切實加強對農業普查的組織領導,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做好本地區農業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普查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建立普查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強對普查準備、普查布置及培訓、普查實施、數據處理與開發成果發布各階段主要工作進展情況的督導檢查。
(二)明確職責分工。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農業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能和任務分工,負責本系統與普查有關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其中,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普查設備購置保障;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保障;宣傳部門負責普查宣傳工作。
(三)落實普查人員。各級普查機構要組建高素質的普查工作隊伍。要充分發揮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從鄉、村干部中選調現場組織和調查人員,有關部門應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機構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并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穩定普查工作隊伍,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普查經費和物質設備保障
根據農業普查的任務量、工作進度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政府共同負擔普查所需經費。各地區要認真做好本級農業普查經費預算編制和設備購置申請立項工作,把普查經費和設備購置費用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和當年投資計劃,確保落實到位,按時撥付。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各級監察機關和統計執法機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普查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普查數據質量。普查取得的農戶和單位資料,嚴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單位和部門對普查對象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所獲取的普查對象個人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要做好普查資料管理、開發和共享,發布普查數據必須經上一級普查機構核準。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政府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主動向新聞單位提供情況。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報道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附件:鞍山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名單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鞍山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陳守義 副市長
副組長:梁 然 市政府副秘書長
馬長青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王成和 市農委黨委副書記
張曉強 市財政局副局長
陳 濤 市統計局副局長
年艷麗 國家統計局鞍山調查隊隊長
成 員:劉先穎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楊 坤 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劉 彥 市民政局副局長
王增剛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盛常順 市水利局副局長
溫 和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王東明 市統計局副局長
陳 松 市林業局副局長
祝麗蘋 國家統計局鞍山調查隊副隊長
卜慶祥 鞍山廣播電視臺副臺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辦公室主任:王東明(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