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鞍山市人民政府落實<關于加強水資源保護,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的議案>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8日
鞍山市人民政府落實《關于加強水資源
保護,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的議案》實施方案
為確保《關于加強水資源保護,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的議案》有效落實,按照《鞍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落實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議案的決定》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依法治水管水。以加大地下水壓采工作力度、建立統一的地熱水供給機制、提高中水利用率和加強水資源管理為核心,加強水資源保護,提高全社會水資源保護意識,加快實現從粗放用水向節約用水轉變,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我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15年,以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為抓手,以建設節水型社會為重點,全年用水總量控制在10.91億立方米以內。繼續加大地下水壓采工作力度,推進中水回用工作,在完成省政府壓采地下水考核指標的基礎上,再壓采地下水800萬立方米。
到2017年,超采區地下水位明顯回升,地表水水質得到改善,地熱水基本實現統一供水。
三、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加大地下水壓采力度,推進替代水源工程建設。
1.封閉鐵西水源地。(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2.推進石門嶺水庫前期工作。(責任單位:海城市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3.推進石湖水庫前期工作。(責任單位:岫巖縣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4.推進鞍山寶得鋼鐵有限公司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工程建設。(責任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水利局)
5.開工建設永寧污水處理廠的中水回用工程。(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6.把西郊水源地、首山水源地作為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加強保護和管理。(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7.完成鐵西地下水源的置換,加強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改造,加快鞍山市城市供水系統提標改造工程前期工作。(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二)整合地熱水資源,實行地熱水統一供水。
8.繼續加強地熱水統一供水工作,在千山、湯崗子地熱水保護區基本實現統一供水。(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9.封閉東四方臺地熱水保護區地熱水井30眼,啟動東四方臺地區地熱水統一供水工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10.繼續整合地熱水資源,探采新的地熱水源,日供水能力新增3000立方米。(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三)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推進污水處理管網改造。
11.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完成永寧污水處理廠建設,完成湯崗子污水處理廠前期工作。(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12.實施遼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一是進一步完善鞍山市污水處理系統,調整收水區域,對第二污水處理廠、達道灣污水處理廠、大孤山污水處理廠等污水處理廠的收水區域管網進行改造;二是對現有排污口實施改造,推進雨污分流,解決雨水對污水處理廠運行的沖擊;三是推進南沙河、運糧河下游人工濕地建設、河道清淤綜合整治等工程,解決南沙河、運糧河出市斷面超標問題。(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四)加快出臺相關法規,完善水資源保護法規體系。
13.推進出臺《鞍山市水土保持條例》、《鞍山市河道管理實施細則》、《鞍山市地熱水資源管理實施細則》等水資源保護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文件。(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五)扎實開展水資源保護基礎工作,摸清用水底數。
14.開展城區周邊礦山疏干排水監測與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15.開展地下水取用水情況摸底調查工作,對城區及周邊范圍內地下水取水戶進行全面調查登記,摸清取水、用水和節水情況。(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16.對已取得地熱水取水許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全面核查,重新登記,建立取水許可臺賬,核定取水量和取水用途。(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六)建立考核體系,完善管理機制。
17.將水資源管理指標(用水總量、削減城鎮地下水開采量、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上年下降率、主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績效考核體系。(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18.繼續嚴格執行地下水總量控制和區域禁采、限采制度。在地下水資源保護區及其以外的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的區域,可以利用地表水的區域以及無防止地下水資源污染措施和設施的區域,停止審批新的取水許可,不增加新的用水指標。(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19.加強隊伍建設,加大水資源管理力度。強化市縣兩級水資源監管機構建設,解決相關監管機構性質問題。(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市水利局)
20.穩步推進水價改革,實行城鎮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對高耗水行業實行限制性水價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21.建立長效、穩定的水資源保護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對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016—2017年主要工作任務:
繼續嚴格執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大力度打擊非法盜采行為。繼續開展地下水壓采工作。推進中水回用工作,到2017年,中水回用達到200萬立方米。完成對重點區域超過50年以上老舊供水管網的改造。充分利用大伙房水庫和湯河水庫的地表水資源取代地下水資源,使鞍山城市公共管網部分的地表水供水覆蓋面達95%以上。
四、實施步驟
(一)實施階段(2015年6月-11月)。按照2015年工作任務要求推進落實議案的各項措施,市水利局適時組織召開調度會。7月上旬,各責任單位將議案落實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水利局,匯總后上報市政府。11月中旬,市水利局將本年度議案落實工作情況報市政府。各責任單位要全面落實本實施方案中確定的目標任務,確保完成年度計劃。
(二)持續推進階段(2016-2017年)。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每年年初將本單位年度推進計劃報送市水利局,11月下旬將本單位年度推進工作總結報送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匯總后向市政府報告。通過議案辦理,進一步建立健全水資源保護工作體系和管理機制,推動我市水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
五、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鞍山市落實《關于加強水資源保護,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的議案》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名單詳見附件),負責落實議案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市水利局作為牽頭責任單位負責本實施方案推進情況的調度和匯總,制定2015年度工作方案和后續工作推進計劃,組織各責任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議案的落實工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牽頭責任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本實施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推動水資源保護工作有序開展。領導小組定期召開由各責任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研究議案落實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并將情況向市人大匯報。
(二)加強督辦。市政府將議案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當中,作為對各責任單位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未按期完成工作的部門和單位將予以通報。
(三)保障資金投入。積極引導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到水資源保護和節約型社會建設當中,形成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的投融資體制,確保資金落實。鼓勵相關部門用好、用足國家、省的相關政策,對有條件的項目都要向上爭取資金。
(四)強化執法監督。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厲打擊破壞水資源的違法行為并予以曝光。各級職能部門要以高耗水企業、城區周邊礦山、建筑工地、地下水超采地區為重點,開展集中執法檢查,綜合采用限期治理、掛牌督辦等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各類問題。
(五)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圍繞“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等主題,廣泛開展地下水保護、節約用水、文明用水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水資源保護知識,提高公眾水資源保護意識,動員全社會支持、參與、監督水資源保護和節約型社會建設,營造水資源保護的良好氛圍。
附件:鞍山市落實《關于加強水資源保護,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的議案》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鞍山市落實《關于加強水資源保護,促進節約型
社會建設的議案》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吳忠瓊 市長
副組長:陳守義 副市長
成 員:楊振業 市編委辦主任
馬長青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韓 宇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主任
韓 義 市財政局局長
王 偉 市環保局局長
張興東 市水利局局長
張敬軍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鄧延發 海城市市長
張 鑫 岫巖縣縣長
鄭繼中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辦公室主任:張興東(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