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鞍山市2015年進一步推進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鞍山市2015年進一步推進
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業保險工作的意見》(遼政辦發〔2015〕24號)精神,切實做好2015年進一步推進農業保險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在促進我市農業生產、補償農業風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1.總體思路。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基本原則,以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確保受災農戶迅速恢復生產、推動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推進農業保險創新為工作重點,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工作機制,規范農業保險經營行為,在全市建立起發展規范、覆蓋廣泛、保障到位、服務優良的農業保險體系,為全市現代農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2.工作目標。2015年全市完成大田作物保險面積252萬畝,覆蓋率達到80%以上;全市日光溫室保險規模達到1.5萬棟以上,食用菌保險試點規模達到5000萬段。
二、調整大田作物保險條款內容
1.重新界定保險責任。取消原有的凍災、旱災、病蟲草鼠害附加險,將其納入原主險責任,保險責任增加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病蟲草鼠害等。
2.提高風險保障水平。玉米旱災、凍災的保險金額從200元/畝提高至280元/畝,大豆旱災、凍災的保險金額從140元/畝提高至200元/畝,花生旱災、凍災的保險金額從280元/畝提高至400元/畝,小麥旱災、凍災的保險金額從170元/畝提高至240元/畝。保險金額相應提高,費率不變,保費略有增加。
3.取消絕對免賠條款。絕對免賠是指保險公司對保險事故的賠償金額免賠一定比例的損失金額。2015年起,農業保險條款將不再設置絕對免賠率,水稻、大豆、花生、小麥原主險10%和旱災、凍災、病蟲害險30%的絕對免賠率一律取消,玉米設置相對免賠。
4.設置不同保險農作物損失賠償表。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各自承擔的不同保險品種作物、不同損失率,確定賠償金額,并印制宣傳材料,廣泛進行宣傳,讓農戶一目了然,便于實際操作。
5.提高全部損失賠償標準。2015年起,全損認定標準下調10%,即大田作物保險中,投保作物損失率在80%及以上視為全部損失。
6.其他。一是維持不同生長期最高賠償標準,不同生長期最高賠償標準仍為70%、90%、100%;二是起賠點設置為30%。各級農業、財政部門和各保險公司要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政策,在組織投保、承保理賠等工作中切實維護投保農民合法權益。
三、保費補貼標準與區域劃分
1.保費補貼標準。一是種植業保險補貼比例:中央補貼35%,省級補貼30%,市級補貼10%,縣級補貼5%,農戶負擔20%;二是日光溫室保險補貼比例:省級補貼20%,市級補貼15%,縣級補貼15%,農戶負擔50%;三是對食用菌保險試點,省級補貼35%,市級補貼15%,縣級補貼20%,農戶負擔30%。
2.承保區域劃分。繼續選擇中國人保公司、中華聯合保險公司、安華農業保險公司、中航安盟保險公司4家保險公司作為承辦保險機構。承保公司必須在承保區域設立固定、合法的機構。
一是種植業保險。中國人保公司負責岫巖縣全部鄉鎮、海城市部分鄉鎮(不含安華農業保險公司負責的部分);中華聯合保險公司負責臺安縣、千山區及市區全部鄉鎮;安華保險公司負責海城市騰鰲溫泉管理區(東四方臺鎮)、海州管理區等鄉鎮。
二是設施保險。上述4家保險公司可以突破區域界線,實行雙向自由選擇,參保農戶也可以自愿選擇承保機構。
三是食用菌保險。由安華農業保險公司在試點地區岫巖縣承保。
上述4家保險公司須嚴格按規定的責任區域承保,除設施農業保險外,不得跨區域經營。
未經批準,縣(市)區不得隨意自行更換保險機構、區域、份額,不得安排其它保險機構承保,否則市財政局不予安排市以上的保費補貼。
四、規范農業保險經營行為
1.加強合規性建設。制定完善統一的農業保險承保、理賠工作流程和執行標準。建立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與農業保險機構數據共享機制。堅持承保理賠信息公示“入村到戶”、保險賠款支付“打卡到戶”、承保理賠回訪“逐村進戶”制度,防范侵占、挪用、截留農業保險賠款。規范防災防損費用支出,嚴禁濫用、挪用。
2.健全服務網絡。各保險機構要根據農業保險業務發展情況,通過自建、與政府合建、向政府租賃等方式,健全農業保險基層服務網絡,探索農業保險協辦(理)機制,支持保險機構通過(兼業)代理方式,委托農經、農業服務站等基層農業服務機構協助開展業務宣傳、業務代辦、災情查勘等工作。嚴格落實種植業保險協辦機構協辦經費,切實加強協辦工作經費管理。逐步提高全市農業保險信息化水平,打造農業保險信息管理平臺。完善農業保險統計報告制度。
五、完善農業保險工作機制
1.完善防災防損機制。建立災害預警信息定期發布制度,建立健全保險機構與災害預報部門的合作機制,探索建立氣象信息、災害預警信息、業務信息等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制定農業保險防災防損工作標準,鼓勵保險機構對農業新技術的推廣給予資金支持,探索保險機構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參與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2.建立大災風險防范機制。保險機構要認真執行大災風險準備金制度,按標準計提大災風險準備金,逐年滾存。支持保險機構通過購買商業再保險方式轉移超賠風險。探索建立以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再保險機制為核心的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落實責任。農業保險工作2015年已納入到省政府對各市政府績效考核任務中,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各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安排農業保險政策業務宣傳工作,進一步推進鞍山農業保險工作發展。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各部門要按照全省農業保險宣傳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明確職責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做到省、市、縣、鄉、村五級聯動,確保農業保險政策進村入戶、家喻戶曉。
2.落實資金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保費補貼資金的籌集、撥付和結算工作,規范補貼資金管理,建立農業保險預決算制度,按規定足額安排本級保費補貼資金。建立完善保費補貼績效評價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3.加大政策宣傳引導力度。一是每年4月第一周確定為農業保險宣傳周。今年農業保險條款變化較大,要對新變化、新突破、新內容做好政策宣傳和條款解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各保險機構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突出體現農業保險強農惠農富農的政策效果。二是要在5月份采取有效形式,重點圍繞《農業保險條例》、農業保險政策、承保理賠程序等內容進行廣泛宣傳,集中開展農業保險政策及有關業務宣傳,提高廣大農民參保意識,在全市營造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的良好氛圍。三是要對2014年大災之年保險理賠工作的經驗、成效及典型事例進行宣傳,提高農民對農業保險防災減災重大作用的認識。
4.強化監督檢查。各保險機構要依法合規開展農業保險業務,要做到“五公開”、“三到戶”。“五公開”即:惠農政策公開、承保條款公開、理賠結果公開、服務標準公開、監管要求公開。“三到戶”即:承保到戶、定損到戶、理賠到戶。農業、財政部門要加強對保險經辦機構農業保險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檢查,依法嚴肅查處虛構保險標的、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編造虛假賠案和擴大事故損失套取保險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高農業保險工作規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