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鞍山市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6日
鞍山市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全面查清我市城市地下管線現狀,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通過普查全面摸清我市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地下管線現狀,獲取準確的管線數據,掌握地下管線的基礎信息情況和存在的事故隱患,明確管線責任單位,限期消除事故隱患。在全面普查的基礎上,整合各行業和權屬單位的管線信息數據,建立全市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資源共享;各管線行業主管部門和權屬單位分別建立完善專業管線信息系統。通過建立綜合信息系統,提高地下管線建設和管理的科學化水平,保證城市運行“生命線”的安全穩定,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二、普查范圍和對象
本次地下管線普查范圍主要為2014年底城市建成區(不包括鞍鋼主廠區)范圍內的快速路、主次干道及城市支路等道路覆蓋的地下管線。普查區域面積約190平方公里,預計普查地下管線總長度約6000公里。機關事業單位、工廠、院校、小區內部等列為非普查區,但對穿越上述非普查區的主干管線(普查內容與級別另行確定)也要進行探測,以保持主干管線的連續性。普查范圍內給水、燃氣、熱力、工業管線的地上部分要同時進行探測,以保持管網的完整性。
普查對象包括城市范圍內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不包括油氣管線)等管線及附屬設施,各類綜合管廊。
三、普查內容
普查內容包括地下管線基礎信息普查和事故隱患排查。
基礎信息普查重點為:地下管線種類、數量、功能屬性、材質、管徑、平面位置、埋設方式、埋深、高程、走向、連接方式、權屬單位、建設時間、運行時間、管線特征、沿線地形以及相關場站等信息。
事故隱患排查重點為:管線結構性隱患和危險源,包括隱患地點、隱患類別、隱患部位、隱患描述、責任單位、責任人、是否有安全標識、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四、實施步驟
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分為前期準備、普查及建立系統、成果驗收和維護更新4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5年5月初)。
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參照《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指導手冊》,制定工作標準,通過招標,確定探查、監理、開發和維護等隊伍。
(二)普查及建立系統階段(2015年5——10月)。
全面開展地下管線普查及建立地下管線綜合信息系統的工作。
1.地下管線探查。按照制定的工作標準,探查單位和權屬單位進一步對未查明的地下管線進行全面探查和查找事故隱患點,并按標準形成規范的、符合要求的探查資料。
2.管線綜合圖測繪。探查單位經現場探查和測繪后,對探查資料進行數據錄入、成圖、處理,對已查明的地下管線資料進行復核、修測和利用,按標準形成規范的、符合要求的地下管線普查基礎資料。
3.工程監理。監理單位負責全程監督檢驗及成果檢查驗收工作。
4.建立系統。購置硬件設備并進行軟、硬件設備的系統集成,開展數據整理入庫工作,開發二、三維系統運行平臺軟件,建立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三)成果驗收階段(2015年11——12月)。
開展項目成果驗收工作,包括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鑒定。
(四)維護更新階段。
建立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更新機制,隨時接收、補充普查和補探所形成的地下管線成果,及時修改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圖,并更新地下管線信息系統。
五、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市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和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全面建立,市政府成立鞍山市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詳見附件),負責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職責分工。
1.市規劃局。
(1)負責全市地下管線普查和綜合信息系統建設的日常管理、協調、技術指導及成果質量驗收等工作;
(2)制定普查工作方案、普查工作技術規范,研究起草地下管線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文件;
(3)負責提供數字化地形圖和測量控制點成果;
(4)負責建立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并實施動態更新管理;
(5)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2.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設施管理處、市供暖辦、市自來水總公司、市燃氣總公司)、市環保局(污水處理廠)。
(1)負責本系統范圍內地下管線普查的配合與協調管理工作;
(2)負責提供全市城市道路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等地下管線資料,負責相關普查成果的檢查與審核工作;
(3)負責所屬地下管線隱患點排查工作;
(4)建立地下管線專業信息系統及其維護更新機制,定期向市級地下管線信息系統提供更新的數據資料。
3.其他管線權屬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北方廣電網絡鞍山分公司、鞍山供電公司、中國移動鞍山分公司、中國聯通鞍山分公司、中國電信鞍山分公司等)。(1)負責提供本行業、本系統城市范圍內地下管線資料數據;
(2)負責本行業、本系統城市范圍內相關普查成果的核對工作;
(3)負責所屬地下管線隱患點排查工作;
(4)建立各自地下管線專業信息系統及其維護更新機制,定期向市級地下管線信息系統提供更新的數據資料。
4.市公安局。
(1)負責提供所屬地下管線資料;
(2)負責所屬地下管線隱患點排查工作;
(3)負責地下管線探測過程中的交通組織和協調工作,收集本單位管理的地下管線現狀信息,負責相關普查成果的核對工作。
5.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此次普查的立項審查和批準等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普查所需資金的審核、撥付工作,負責落實普查后動態維護經費。
7.市保密局。負責地下管線普查保密手續及普查成果涉密審核工作。
8.市安全生產監管局。負責普查實施過程中安全生產及地下管線隱患點綜合監管工作。
9.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協調地下管線普查探測、開挖驗證工程中的監督工作。
10.鞍山軍分區。
(1)負責提供城市范圍內軍用地下管線資料數據;
(2)負責管轄范圍內相關普查成果的核對工作。
11.鞍山鋼鐵集團公司。
(1)負責提供本行業、本系統城市范圍內地下管線資料數據;
(2)負責管轄范圍內相關普查成果的核對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加強領導,確定專人,保證普查工作進度。
(二)建立技術保障機制,確保普查工作質量。地下管線普查工作要嚴格統一技術標準、統一數據格式、統一質量標準,確保普查成果質量。同時,各成員單位對地下管線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確保系統建成后,能有效指導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和運行。
(三)加強保密管理。普查成果管理機構、人員及使用單位必須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續,確保成果檔案安全。
(四)加強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嚴禁未批先施工或擅自更改規劃審批的空間位置等行為。建立動態更新機制,確保地下管線和城市基礎設施的安全,保障城市運行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附件:鞍山市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鞍山市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趙余富 副市長
副組長:張宸宮 市政府副秘書長
曹海峰 市規劃局局長
成 員:歐陽捍東 市國家保密局局長
郭春海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蘇豐秋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黨組副書記、市政府鞍鋼辦主任
劉恩浩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高升山 市交通委副主任
孫巨博 市公安局副局長
王敬雅 市財政局副局長
馬 立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市環保局副局長
劉延宏 市規劃局副局長
溫久毅 市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栗朝勝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戰玉民 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副局長
李長勝 市政設施管理處處長
于 軍 市供暖辦主任
呂志強 鞍山軍分區后勤部部長
王義棟 鞍山鋼鐵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鞍鋼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朝龍 鞍山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王 峰 中國聯通鞍山分公司副總經理
馬志剛 中國電信鞍山分公司副總經理
江永新 中國移動鞍山分公司副總經理
尚曉剛 北方廣電網絡鞍山分公司副總經理
左俊杰 市供熱總公司總經理
裴忠文 市自來水總公司總經理
趙宇飛 市燃氣總公司副總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局,辦公室主任:曹海峰(兼),副主任:劉延宏(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