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7日
關于貫徹落實
《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的實施方案
計量發展水平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之一,是支撐經濟社會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是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綜合實力的重要手段。為貫徹《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實施意見的通知》(遼政發〔2014〕1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大力推動計量應用科學研究,強化計量檢測平臺、量傳溯源體系、計量法制監管和誠實守信體系建設,全面提升鞍山老工業基地計量能力和水平,為促進經濟社會長期健康發展提供重要的技術手段和基礎保障。
(二)發展目標。
計量應用研究實現突破:為全市裝備制造、石油化工、生物醫藥、食品安全、節能減排、貿易結算、安全監測、環境監測、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領域提供先進的計量檢測技術手段,完成4項科研項目,完成20項設備能力提升和改造項目,完成2項在線計量檢測項目,完成10項遼寧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的制定工作。全市計量技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計量服務水平全面增強:提高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水平,健全各級計量標準,完善量傳溯源體系。新建30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達到170項以上。建立健全計量監管體系,計量管理水平、技術能力和服務質量普遍提高。
計量法制水平顯著提升:建立民生、能源、資源和安全等重點領域計量監管的長效機制。國家重點管理計量器具受檢率達到95%以上,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總體抽檢合格率達到90%以上,計量器具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重點用能單位進出用能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100%,受檢率達到100%。引導并培育400家誠信計量示范單位。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和諧市場計量環境基本形成,誠信計量體系基本建成。
二、加強計量新技術應用
加強計量技術的應用研究,在動態測量、在線測量等方面運用新技術,力求取得突破。開展量傳溯源方法研究,解決量傳溯源的關鍵技術問題,在遠程數據采集、微小量、多參數綜合參量等相關的量傳溯源技術和方法上進行應用研究,解決工業生產過程測量和影響產品質量的測量難題。運用自動化技術和信息化技術,加快計量標準儀器設備的更新改造,實現電能表、水表、燃氣和熱量表檢測自動化。加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和環境監測等方面計量器具檢測技術服務,為社會提供準確、可靠數據。根據鞍山地區經濟發展過程使用的新計量器具,及時做好計量技術規范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做好計量技術規范編制工作。
三、加強計量服務和保障能力建設
(一)提升量傳溯源體系服務與保障能力。
統籌規劃全市量傳溯源體系,結合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統籌社會計量資源,合理定位各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社會計量機構職能,積極發揮各自作用,分層級、分項目、分階段推進全市量值傳遞能力建設。重點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填補一批新興產業領域量傳溯源能力空白。加強企事業計量技術機構的管理和實驗室建設。全面構建量傳溯源公共信息平臺,實現計量管理網絡化。
(二)推進能源資源計量應用管理。
依托省級能效標識檢測中心及全省能源資源計量數據公共服務平臺,加強能源資源計量器具檢定工作。強化用能單位能源資源計量的主體責任,幫助用能單位解決能源資源計量中出現的技術問題。采集能源資源計量數據,全面強化數據綜合分析和應用,為政府節能監管提供客觀依據。
(三)夯實企業計量基礎。
加強企業計量技術能力的建設。引導企業加大計量投入,加強計量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符合要求的計量實驗室和計量控制中心。在生產加工、工藝控制、產品檢驗等關鍵環節和過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計量器具。積極采用先進的計量測試技術,為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品升級提供計量技術保障。幫助企業建立或完善計量管理體系或管理制度,開展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推動大、中型企業建立或完善計量管理體系,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
四、加強計量監督管理
(一)加強計量法規體系建設。
落實《計量法》、《計量法實施條例》及省人大、省政府制定的法規、規章和相關配套政策性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計量聯動、激勵政策、財政經費保障等具體政策,以適應鞍山計量事業的發展需要。
(二)完善計量監管體系,加強計量監管力度。
進一步完善計量監管體系,提高監管效率。明確市場主辦方的主體責任和使用單位對強檢計量器具的管理責任,科學確定監督管理的職責范圍,使計量監督管理適應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建立完善計量器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建立健全計量檢定機構及檢定人員的監管機制。開展計量比對活動,規范各類計量技術機構檢定、校準行為。強化計量監管手段,加強執法人員和執法裝備配備,提高計量監管和執法查處能力。健全投訴舉報監督機制。
(三)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
在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深入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培育誠信計量示范單位。建立健全誠信計量分類監管制度、誠信計量信用信息收集與發布制度、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制度以及誠信計量內外監督制度。推動經營者開展誠信計量自我承諾活動,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將誠信計量體系納入全市社會信用體系。
(四)強化民生計量監管。
加強對食品安全、貿易結算、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等與民生密切相關領域的計量監管。在服務業領域推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合格公示制度。重點監管民用四表、出租車計價器、加油機、電子計價秤等涉及民生領域的計量器具。開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專項抽查。加大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力度,開展計量專項檢查。深化“強計量、惠民生”行動,對鄉(鎮)、社區的公益性醫療衛生機構和集貿市場在用民生計量器具逐步實行免費檢定。
(五)加強能源資源計量監管。
完善能源資源計量監管制度,強化能源資源計量器具配備、強制檢定和碳排放交易計量監管。對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工作開展定期審查,加大能效標識計量檢測和執法力度,培育能源資源計量示范單位。強化用能單位能源資源計量的主體責任,加強對能源資源計量數據分析、使用和管理。
(六)加強安全計量監管。
加強與安全相關計量器具的監管和強制檢定,督促使用單位建立和完善計量管理制度,配備滿足要求并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強化使用單位主體責任。重點加強壓力表、燃氣表、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儀和易燃易爆氣體報警儀等安全用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監督抽查,提高安全用計量器具的受檢率和產品質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計量工作的組織領導,將計量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結合實際,逐年分解主要目標、重點任務,落實相關責任,形成動態實施機制。
(二)注重政策支持。
發展改革、財政、科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物價等部門要制定相應的投資、財政、科技、人才、價格等支持政策、措施。同等條件下,對計量科研項目優先支持,促進計量科研成果加快轉化。增加強制檢定所需計量檢定設備投入。建立以政府財政支持為主渠道的計量經費保障機制,對定量包裝商品和計量器具監督抽查所需經費要納入財政預算。支持開展計量惠民活動,把與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關的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所需費用逐步納入財政預算。各級政府要根據計量工作發展要求,不斷增加對計量工作所需經費的投入。
(三)抓好隊伍建設。
加大計量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分層級、分類別做好各地、各部門、各企業的計量技術人員培訓工作。計量技術機構應結合自身特點和發展定位,確定人才培養的重點和方向,著力建設一支結構優、素質好、活力強、水平高的計量技術隊伍。進一步完善計量行政管理人才培養機制,提升計量隊伍的業務水平和監管能力。
(四)加強計量文化建設。
加強計量基礎知識的普及和宣傳,倡導“度萬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計量文化。堅持開展“5·20世界計量日”活動,開展計量惠民活動,開放計量實驗室,宣傳計量在科技進步、經濟發展、民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強市民計量意識,形成公平交易、誠信計量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強化監督評估。
各地區、各部門要明確責任,定期開展檢查,建立規劃實施報告制度,分析進展情況,確保工作落實取得實效。2016年對貫徹落實本方案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對評估后需調整的方案內容提出具體修改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2020年對本方案最終實施情況進行總體評估,并向社會公布實施情況及成效。
附件:有關名詞術語
1.計量:實現單位統一、保證量值準確可靠的活動。
2.量傳溯源:是量值傳遞和量值溯源的簡稱。量值傳遞指通過對測量儀器的校準或檢定,將國家測量標準所實現的單位量值通過各等級的測量標準傳遞到工作測量儀器的活動,以保證測量所得的量值準確一致。量值溯源是量值傳遞的逆過程。
3.計量標準:指準確度低于計量基準、用于檢定或校準的實物量具、測量儀器、標準物質或者測量系統。
4.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建立的,作為統一本地區量值的依據,并對社會實施計量監督并具有公證作用的各項計量標準。
5.測量:通過實驗獲得并可合理地賦予某量一個或多個量值的過程。
6.計量技術規范:根據《計量法》的規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在其計量工作權限范圍內,按照規定程序制定、批準和頒布的,對計量技術工作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技術文件。
7.量值傳遞:通過對測量儀器的校準或檢定,將國家測量標準所實現的單位量值通過各等級的測量標準傳遞到工作測量儀器的活動,以保證測量所得的量值準確一致。
8.計量比對:在規定條件下,對相同準確度等級或指定不確定度范圍的同種測量儀器復現的量值之間比較的過程。
9.量值溯源:通過一條具有不確定度的不間斷的比較鏈,使測量結果或測量標準的值能夠與規定的參考標準,通常是與國家測量標準或國際測量標準聯系起來的特性。
10.計量檢定: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動,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
11.計量校準: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
12.強制檢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對規定為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實行的定點定期檢定。
13.定量包裝商品:以銷售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體積、長度、面積、計數標注等標識內容的批量預包裝商品。
14.過度包裝:超出適度的功能需求,其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超過必要程度的包裝。
15.能效標識產品:能效標識又稱能源效率標識,是附在耗能產品或其最小包裝物上,表示產品能源效率等級等性能指標的一種信息標簽,目的是為用戶和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導和幫助消費者選擇高能效節能產品。我國強制實施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產品即為能效標識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