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鞍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1日
鞍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
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時期是我市實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振興鞍山老工業基地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攻堅時期。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十三五”規劃對于我市保持經濟增長、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全面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做好全市“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十三五”規劃前期工作的通知》(發改規劃〔2014〕808號)精神和全省“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構想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總結我市“十二五”以來各方面建設取得的成就及經驗做法,科學分析“十三五”面臨的國內外發展環境,緊緊抓住新一輪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發展機遇,牢牢把握“穩中求進”總基調,以深化改革和自主創新為統領,以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為主線,進一步明確“十三五”時期工作的指導方針、主要任務、發展重點和保障措施,使其成為指導全市未來五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行動綱領。
(二)編制原則。
1.突出科學發展。緊緊圍繞振興老工業基地目標,加快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確保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科學確定目標,細化戰略任務,繼續做大經濟規模,不斷提升發展質量,大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形成產業新格局和競爭新優勢。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放在突出位置,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
2.突出改革創新。以改革的辦法有效解決發展中的各種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實現率先突破。加快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加強法制建設,打造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
3.突出民生優先。全面踐行“以人為本”的要求,把切實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為“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不斷完善,實現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環。
二、主要任務和分工
主要任務是研究提出我市“十三五”期間的戰略目標、發展思路、發展重點和對策措施,著重在以下幾個層面展開:
(一)編制1個總體規劃。總體規劃是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要突出地方特色,明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發展戰略目標、戰略任務、戰略布局,支柱產業、優勢產業的發展方向和目標,重大建設工程和重點項目布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鞍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直有關部門負責起草。
1.課題研究。充分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思路,借助權威機構開展前期課題研究,重點加強對“十三五”時期發展環境、思路目標、結構調整、產業布局、城鄉區域、科教文化、改革開放、人民生活和資源環境等重大問題開展前瞻研究,理清長遠發展思路,形成前期課題研究報告,為制定規劃思路提供充分的支撐和指導。
2.規劃思路。在前期研究基礎上,綜合分析“十三五”期間的發展背景、環境和階段,研究提出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形成“十三五”規劃基本思路。
3.規劃綱要。在規劃基本思路的基礎上,結合前期重大課題和最新規劃成果,深入分析“十三五”期間我市發展的有利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確定一批重大項目,對事關全局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措施,起草“十三五”規劃綱要,經市委、市政府審定后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二)編制35個專項規劃。專項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延伸和細化,是指導該領域發展和決定該領域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建設以及安排政府投資的重要依據。圍繞“十三五”總體規劃的編制與實施,市直有關部門按照規劃編制程序,組織編制產業發展、城鄉建設、社會事業等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市級重點專項規劃。專項規劃由市直有關部門負責起草。具體分工如下:
1.鞍山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市農委)
2.鞍山市工業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3.鞍山市服務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服務業委)
4.鞍山市民營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市中小企業局)
5.鞍山市固定資產投資“十三五”規劃(市發展改革委)
6.鞍山市基礎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市建委)
7.鞍山市城鎮化建設“十三五”規劃(市建委)
8.鞍山市對外經貿發展“十三五”規劃(市外經貿局)
9.鞍山市文化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10.鞍山市科學技術發展“十三五”規劃(市科技局)
11.鞍山市財政發展“十三五”規劃(市財政局)
12.鞍山市金融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金融辦)
13.鞍山市旅游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旅游發展委)
14.鞍山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教育局)
15.鞍山市衛生計生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衛生計生委)
16.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7.鞍山市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市安全生產監管局)
18.鞍山市能源交通“十三五”規劃(市發展改革委)
19.鞍山市交通發展“十三五”規劃(市交通委)
20.鞍山市水利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水利局)
21.鞍山市林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林業局)
22.鞍山市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市環保局)
23.鞍山市土地資源“十三五”規劃(市國土資源局)
24.鞍山市礦產資源“十三五”規劃(市國土資源局)
25.鞍山市民政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民政局)
26.鞍山市體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體育局)
27.鞍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市發展改革委)
28.鞍山市依法行政“十三五”規劃(市政府法制辦)
29.鞍山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市政府應急辦)
30.鞍山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殘聯)
31.鞍山市婦女和兒童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
32.鞍山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老齡辦)
33.鞍山市防震減災“十三五”規劃(市地震局)
34.鞍山市氣象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氣象局)
35.鞍山市檔案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市檔案局)
(三)編制11個地區規劃。
(四)地區規劃是以特定地域(一般指我市局部行政轄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省及我市總體規劃和即將批準實施的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積極處理好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關系,并在結合現有規劃成果的基礎上,編制好各地區規劃。具體分工如下:
1.鞍山市鞍海一體化“十三五”規劃(市發展改革委)
2.鞍山市千山文化旅游產業帶“十三五”規劃(市旅游發展委)
3.海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海城市政府)
4.臺安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臺安縣政府)
5.岫巖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岫巖縣政府)
6.鐵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鐵東區政府)
7.鐵西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鐵西區政府)
8.立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立山區政府)
9.千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千山區政府)
10.高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高新區管委會)
11.鞍山經濟開發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鞍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進度安排
“十三五”規劃編制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底。各縣(市)區、開發區、各有關部門開展重大問題和規劃思路研究,初步形成“十三五”規劃基本思路;組織召開座談會、專家咨詢會等,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納入國家和省規劃的重大項目等。
第二階段: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底。開展規劃綱要和專項規劃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確目標要求、戰略重點、重大項目以及保障措施等,形成規劃框架;做好征求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意見,廣泛開展咨詢論證,加強各方面的協調和銜接等工作。
第三階段:2015年7月至12月底。認真起草全市“十三五”總體規劃綱要草案;廣泛征求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綱要草案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專家開展咨詢論證工作;吸納各方面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對綱要草案進行修改完善,履行市委、市政府決策程序后,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規劃重點。科學界定規劃編制領域,重點突出政府履行公共職責的基礎設施、重要資源、生態環境、公共服務等領域。對一般的競爭性領域,規劃內容主要是規范市場秩序,制定政策導向,促進形成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
(二)提高規劃編制的質量和水平。編制“十三五”規劃要加強戰略思維,堅持與時俱進,增強規劃的戰略性、宏觀性、政策性和前瞻性。把科學制定發展規劃作為改革創新、推動發展的首要任務,強化調研論證,積極借用外腦,通過廣泛征求意見、赴外考察學習、聘請國內專業規劃編制機構及專家學者參與前期課題研究等方式,進一步科學地明確今后發展的方向、思路、目標和重點。
(三)加強對重大工程的研究和論證。要研究確定一批關系全局、意義深遠、帶動作用強的重大工程,特別是需要國家和省審批、平衡和協調的重大項目,盡早啟動新建項目的前期研究及論證工作,搞好與國家和省總體規劃的銜接,力爭納入國家和省總體規劃中。
(四)增強規劃編制的民主性和科學性。要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增強規劃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提高編制程序的科學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銜接制度、論證制度、公布制度和評估制度等。加強規劃評估論證工作,廣泛吸收本部門、本系統和其他相關部門的專家(五)加強組織領導。“十三五”規劃由市政府和相關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總責,具體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規劃編制中的組織協調工作。
(六)落實規劃經費。按照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的原則,編制鞍山市“十三五”規劃綱要、專項規劃以及由市直各部門負責編制的區域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各地編制規劃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列入本級財政預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