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保監會、公安部、衛生部和農業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加強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市政府決定成立鞍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協調小組。
協調小組主要職責是:協調、組織、開展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有關工作;擬訂基金管理辦法和操作規則;指導和監督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等。按照《辦法》要求,財政部門負責對同級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保險公司是否按照規定及時足額向救助基金管理機構繳納救助基金實施監督檢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搶救費用。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負責協助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向涉及農業機械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醫療機構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及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市財政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市公安局、市衛生計生委和市農委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辦法》,認真履行職責。
協調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楊 力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于真昕 市公安局副局長
王敬雅 市財政局副局長
成 員:張屹輝 市農委黨委常委、市農機局局長
崔艷君 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楊玉良 市民政局紀檢組長
趙 毓 市司法局副局長
王家驥 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
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范曉冰擔任。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