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17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遼政辦明電〔2012〕75號)精神,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市政府決定建立鞍山市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在市政府領導下,統籌協調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全市校車安全管理情況,分析校車安全形勢,研究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校車安全管理有關重要問題,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各開發區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組織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專項督查。
二、成員單位及職責
聯席會議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委宣傳部、市交通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城建局、市規劃局、市質監局、市政府法制辦、市保險行業協會、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關工委等有關單位組成,市教育局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市教育局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為副召集人。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例會,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集。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成員單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集會議。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會議,也可以邀請其他部門參加會議。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以會議紀要形式印發相關單位,同時抄報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校車安全管理有關問題,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會議議定事項,切實履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各項職責。要加強溝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附件:鞍山市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5月28日
附件
鞍山市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李 濤 市政府副秘書長
副召集人:李 季 市教育局局長
于真昕 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 員:叢 波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趙麗娟 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醫改辦專職副主任
張 力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文魁 市教育局副局級調研員
趙 毓 市司法局副局長
商大順 市財政局副局長
陳 晶 市城建局副局級調研員
于 濤 市規劃局副局長
胡恒月 市交通局副局長
戰玉民 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副局長
侯 斌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劉寶金 市工商局黨組成員
周興智 市質監局副局長
王安偉 市物價局副局長
秦長安 市國稅局副局長
于 群 市地稅局總會計師
遲愛民 鞍山市教育財貿工會主席
趙洪霞 團市委副書記
于曉麗 市婦聯副主席
王家驥 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
姚振宇 市關工委副主任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文魁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