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鞍山市委辦公廳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市公共行政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鞍委辦發〔2014〕10號)精神,按照全市“五大系統”建設的要求,市政府決定將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服務大廳等7個單位確定為市級公共行政服務分中心。
各市級公共行政服務分中心要按照“便民、高效、廉潔、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服務)行為、優化審批(服務)流程,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市級公共行政服務分中心在運行模式、工作效能、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指導、監督和考核,推動市級公共行政服務分中心規范有序運行。
附件:市級公共行政服務分中心名單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3月14日
附件
市級公共行政服務分中心名單
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服務大廳
2.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服務大廳
3.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勞動就業服務大廳
4.市房產局房地產交易中心鐵西交易大廳
5.市房產局房地產交易中心立山交易大廳
6.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分中心
7.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