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3年度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5月30日
2013年度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
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
及有關單位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大力推進我市政府績效管理工作,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度省政府對各市政府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3〕1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市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的總體部署以及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目標任務,落實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扎實促進文化繁榮發展,全面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全面振興鞍山老工業基地和提前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提供有力保障。
二、績效管理主要內容
(一)主體與對象。
1.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的績效管理主體為負責考評的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管理對象為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不含玉佛山風景區管委會)。
2.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的績效管理主體為市政府績效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績效辦);管理對象為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二)考評分組。
按照被考評單位的實際情況,將被考評單位分為4個組:
第一組:海城市政府、臺安縣政府、岫巖縣政府;
第二組:鐵東區政府、鐵西區政府、立山區政府、千山區政府;
第三組: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千山風景區管委會;
第四組: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宗教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市房產局、市交通局、市中小企業局、市農委、市水利局、市外經貿局、市服務業委、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局、市人口計生委、市審計局、市環保局、市體育局、市統計局、市旅游局、市糧食局、市外事辦、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辦、市畜牧獸醫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國資委、市貿促會、市金融辦、市人防辦、市協作辦、市鞍鋼辦、市老齡辦、市接待辦、市仲裁辦、市職教城管委會、市林業局、市物價局、市檔案局、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市地震局、市供銷總社、市農墾局、市農機局、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市殘聯、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臺辦、市社會經濟調查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氣象局、市信訪局、市史志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遼河保護區管理局、市公立醫院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玉佛山風景區管委會。
(三)考評內容。
考評內容分為內部考評、公眾評議、領導評價三個方面。其中,內部考評指標主要包括: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承擔的省政府對市政府績效考評指標、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各部門主要職能工作,具體考評內容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評分辦法
(一)內部考評。實行半年、第三季度和年終考評。各項指標嚴格依據實際工作完成情況和考評辦法評分。指標年度總分=半年得分×10%+第三季度得分×10%+年終得分×80%(對于不進行第三季度考評的指標,指標年度總分=半年得分×20%+年終得分×80%;對于不進行半年和第三季度考評的指標,年終得分即為年度總分)。
第一、二、三組考評對象滿分1000分,第四組考評對象滿分100分。第一、二、三組考評對象的考評由市政府各考評部門及有關單位下達指標任務、制定考評辦法;第四組考評對象的考評由市政府績效辦會同有關單位下達指標任務、制定考評辦法。考評辦法經市政府績效辦審核,報市政府績效評估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審定后實施(考評細則由市政府績效辦另行下發)。
(二)公眾評議。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管理和服務相對人、基層單位、城鄉居民等參與公眾評議,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等進行評價。第一、二、三組考評對象滿分100分,第四組考評對象滿分10分。
(三)領導評價。由市政府領導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年度工作績效進行綜合評價。第一、二、三組考評對象滿分100分,第四組考評對象滿分10分。
四、績效管理工作步驟
(一)遴選考評指標。由市政府績效辦會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從省政府對市政府績效考評指標、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各部門主要職能工作中遴選考評指標。
(二)形成指標體系。由市政府績效辦設計指標體系架構,擬訂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的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和細則,經向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征求意見后,報市領導小組審定下發。
(三)開展半年、第三季度、年終考評工作。2013年7月、10月、12月,由市政府績效辦組織實施3次考評工作。第一、二、三組考評對象,各單位上報自評材料及數據,市考評部門確定完成情況與得分,市政府績效辦負責復核上報數據和得分,并將考評結果報市領導小組審定。第四組考評對象采取自檢、申報,市政府績效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審核,報市領導小組審定。同時,市政府績效辦組織有關部門認真分析研究,總結考評情況,及時提出反饋意見。
(四)開展公眾評議工作。2013年10月至12月,由市政府績效辦組織開展公眾評議并評分。
(五)開展領導評價工作。2013年12月,由市政府領導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并評分。
(六)通報反饋考評結果。2014年1月,市政府績效辦匯總內部考評(半年、第三季度、年終)、公眾評議、領導評價得分得出年度總分,并將年度考評結果報市領導小組審定。適時召開全市政府績效管理工作會議,通報考評結果與表彰決定。市政府績效辦根據年度績效考評報告,分析問題,總結經驗,提出改進建議,并向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反饋。
五、結果使用
(一)把績效考評結果作為獎懲的依據。一是按照《2013年度鞍山市目標管理績效考評實施意見》(鞍委辦發〔2013〕7號)的規定,把指標完成情況作為承擔省政府績效管理工作指標的責任部門(含數據采集部門)目標管理績效考評獎懲的重要依據。二是設立政府績效綜合考評獎、政府績效考評工作先進單位、政府重點工作優勝獎等獎項,由市政府表彰獎勵。對中省直單位年度考評結果同時送達其上級主管部門,并提出相關意見。
(二)把績效考評結果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依據。市委、市政府將年度績效考評結果作為對各縣(市)區、開發區領導班子政績考核和市直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把績效考評結果作為行政問責的依據。對在完成指標工作中有重大失誤、因主觀原因未能完成重點工作、違規決策、行政不作為等問題,要責令相關單位和人員限期改正并追究責任;對不按時上報情況,嚴重影響績效考評工作或被省考核部門扣分的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六、組織領導
市政府績效評估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是負責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秘書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統計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等單位。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負責擬定政府績效考評內容、方法和指標體系并組織實施。
七、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實施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專門機構負責、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和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的工作機制。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均要建立健全績效管理工作機構,選優配強工作人員,落實相關保障經費,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二)扎實開展績效管理。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市政府下達的任務,盡快制定對工作部門與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一體化考評的績效管理方案,明確目標責任與完成時限,將任務層層分解,做到目標到人、責任到位。市考評部門要在深入學習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科學制定考評細則,認真履行考核職責,繼續落實察訪核驗,深入現場查證實效、核驗數據,保證績效考評權威性。
(三)加強績效管理隊伍建設。要積極開展績效管理培訓,促進績效管理工作人員能力提升。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績效管理人員要積極參加和組織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理論素養,及時進行經驗總結。要通過內刊、報紙、網絡、電視等多種媒體,向公眾展示政府績效管理工作的成果和先進典型。
(四)嚴格績效管理工作紀律。要嚴格工作紀律,堅持政府績效考評工作公開、公示、公議,對被考核單位做出客觀、全面、公正的評價,堅決防止濫用職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發生。要嚴肅統計工作紀律,確保績效考評各項數據客觀真實。要強化責任落實,對在考評過程中違反紀律的予以通報,對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努力奪取好的工作成績。要堅決完成省政府下達的指標任務。省政府績效考評指標涉及多個部門合作的指標任務,第一責任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加強與省考核部門溝通協調,建立有效的協商機制,及時發現妨礙指標完成的因素,攻堅克難,整體推進,確保綜合考評取得較好位次,單項指標取得領先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