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鞍山市推進工業產業集群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1年8月9日
鞍山市推進工業產業集群發展實施方案
大力發展工業產業集群是省委、省政府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實現全面振興的重大戰略決策。為切實推進工業產業集群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十二五”期間,鞍山重點發展鋼鐵深加工、裝備制造、菱鎂新材料、化工新材料、光電光伏、農產品深加工、紡織服裝7個產業集群。到“十二五”末,產業集群要實現銷售收入6200億元。
(一)鋼鐵深加工產業集群。重點發展精特鋼、板材加工、線材加工、管材加工、型材加工、鋼結構和鈑金加工等,實現銷售收入2400億元(含鞍鋼)。其中:達道灣鋼鐵深加工產業集群1000億元,靈山鋼鐵深加工產業集群150億元,海城鋼鐵深加工產業集群200億元。
(二)裝備制造產業集群。重點發展工業自動化裝備、電力裝備、冶金礦山裝備等,實現銷售收入1200億元。其中:工業自動化裝備產業集群200億元(高新區150億元、鐵西區50億元),電力裝備產業集群200億元(鞍山經濟開發區100億元、高新區50億元、立山區50億元),冶金礦山裝備產業集群100億元(鞍山經濟開發區60億元、立山區40億元)。
(三)菱鎂新材料產業集群。重點發展鎂合金、鎂建材、鎂化工、鎂耐材,實現銷售收入1100億元。其中:海城菱鎂新材料產業集群1000億元,岫巖菱鎂新材料產業集群100億元。
(四)化工新材料產業集群。重點發展煤焦油集中加工、石油化工、碳素材料、染(顏)料、工程塑料、涂料等,實現銷售收入500億元。其中:達道灣煤焦油深加工產業集群200億元,臺安石油化工產業集群200億元,騰鰲精細化工產業集群50億元。
(五)光電光伏產業集群。重點發展新能源、新熱源、新光源、新動力等,實現銷售收入300億元。其中:達道灣光電光伏產業集群100億元,鐵西光電產業集群100億元,高新區光電產業集群100億元。
(六)農產品深加工產業集群。重點圍繞臺安畜禽、岫巖蘑菇等特色農產品,發展農產品深加工產業集群,實現銷售收入500億元。其中:臺安畜禽深加工產業集群100億元,岫巖蘑菇深加工產業集群100億元。
(七)海城紡織服裝產業集群。重點發展紡織、印染、服裝和紡織品商貿,實現銷售收入200億元。
二、工作機制
(一)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實行條塊結合的工作機制,產業集群建設以所在縣(市)區和開發區為主體,負責本區域內的產業集群規劃、園區建設、招商引資、項目落地等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抓總,重點負責指導、協調、統計、信息、指標考核等工作。市直相關部門配合: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幫助園區重點項目落地工作;市鞍鋼辦負責與鞍鋼合作項目的協調工作;市外經貿局、市協作辦負責內外資項目招商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產業集群發展中的人才引進和培訓工作;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等市直相關部門依據職能幫助各縣(市)區、開發區推進產業集群建設。
(二)明確責任分工。市直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百億元以上重點產業集群推進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鋼鐵深加工產業集群和裝備制造產業集群推進工作;市科技局、國資委負責菱鎂新材料產業集群推進工作;市重點項目辦負責化工新材料產業集群推進工作;市科技局負責光電光伏產業集群推進工作;市中小企業局負責海城紡織服裝產業集群推進工作;市農委負責農產品深加工產業集群推進工作。
(三)建立產業集群指標考評制度。市政府將產業集群建設納入到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和相關部門的績效考核體系中。市政府每年制訂全市重點產業集群發展目標和考核辦法,下達到各縣(市)區、開發區和相關部門,對產業集群發展的主要經濟指標實行季度通報、年度考核。
三、政策支持
(一)鼓勵園區集約用地。土地資源向集約程度高、規模效益好的產業聚集區傾斜。鼓勵建設高容積率的創業基地(孵化器)、多層標準廠房和生產性服務功能區。對主體園區工業建筑容積率大于08、單位土地平均投資強度和產值均在4000萬元/公頃以上、年銷售收入超500億元的工業園區用地和投資強度超過6000萬元/公頃的產業集群新增項目用地給予重點保障。
(二)支持盤活低效率工業用地。對通過實施中小企業兼并、重組,盤活用好現有效率低下工業用地的縣(市)區、開發區,市政府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三)支持產業集群項目建設。市政府項目貼息、關鍵設備補貼、企業并購補貼、科技三項費用等支持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原則上全部用于園區內重點產業集群項目,促進重點產業集群迅速發展壯大。
(四)支持建設公共服務平臺。鼓勵縣(市)區、開發區建設產業集群公共研發和公共檢測服務平臺,對列為省重點支持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的,在省政府補貼的基礎上,市政府給予一定的配套補貼。
(五)支持創建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和示范產業集群。鼓勵開發區(工業園區)創建國家、省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和省示范產業集群。對被評為國家、省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或省示范產業集群的,市政府對其所在開發區(工業園區)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六)支持舉辦產業集群展銷會。鼓勵縣(市)區、開發區舉辦旨在擴大產業集群影響的展洽會活動,市政府有關部門幫助承辦單位爭取省政府資金支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鞍山市工業產業集群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工業產業集群工作的組織和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市產業集群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產業集群工作聯絡員,負責產業集群日常的溝通協調工作。
(二)做好集群和園區規劃。各縣(市)區、開發區要抓好集群發展規劃和園區規劃,做好規劃環評,優化功能配套,實現節約集約用地。
(三)拓展發展空間。采取傾斜用地指標、增減掛鉤等措施,全力拓展重點產業集群所在工業園區發展空間;通過盤活低效率工業用地,緩解產業集群工業用地不足問題。
(四)壯大骨干企業。支持現有骨干企業上船重組、上市融資、上檔改造,發展壯大集群龍頭企業。
(五)強化招商引資。通過引進世界500強企業、央企和龍頭民營企業到鞍山投資上項目,為集群建設提供支撐。
(六)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加快市、縣兩級工業園區融資平臺、公共研發服務平臺、公共檢測服務平臺、物流平臺、人才平臺建設,完善集群功能配套。
(七)加強軟環境建設。通過加強項目服務,營造尊商、親商、安商、富商的社會環境,吸引更多客商來鞍投資興業,提高產業集群的發展后勁。
(八)加強統計和宣傳。建立完善產業集群綜合評價和統計監測體系,將產業集群統計納入到全市統計工作之中。各相關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產業集群統計工作,定期報表;要做好集群宣傳工作,及時將有關集群建設進展情況報送到市產業集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至少1條。市產業集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發布相關信息,展示產業集群發展成果,營造產業集群發展氛圍。
附件:鞍山市工業產業集群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鞍山市工業產業集群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市長
副組長:副市長
成 員:楊 凱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王衛國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 鋒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張生燦 市科技局局長
孫慧芳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姜全芳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王 偉 市環保局局長
徐德明 市建委副主任
楊 君 市規劃局局長
聞 然 市農委主任
呂金秋 市國資委主任
程 凱 市重點項目辦副主任
王廣彥 市中小企業局局長
靳洪利 市協作辦主任
王丹群 市鞍鋼辦主任
張海寬 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單德峰 鞍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項世偉 海城市市長
陳 兵 臺安縣縣長
鄧延發 岫巖縣縣長
李樹凡 鐵東區代區長
張立有 鐵西區區長
孫巨先 立山區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王衛國(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