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并對所得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對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完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集中解決國有企業發展中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具有重要意義。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意見》(遼政發〔2007〕50號),市政府決定在全市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通過對國有資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完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促進國有資本的合理配置,推動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
(二)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統籌兼顧,適度集中。統籌兼顧企業自身積累、自身發展和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及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需要,適度集中國有資本收益,合理確定預算收支規模。
相對獨立,相互銜接。既保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完整性和相對獨立性,又保持與政府公共預算(指一般預算)的相互銜接。
分級編制,逐步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行分級管理、分級編制,根據條件逐步實施。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收支范圍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收入是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下同)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主要包括:
1、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按規定上交的利潤。
2、國有控股、參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分配的稅后凈利潤中,國有股份應分享的股息和股利。
3、轉讓國有企業產權和國有獨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國有股權所得收入。
4、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實施清算所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實施清算,由國有股東應分享的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
5、其他按規定屬于國有資本收益和資產處置收益。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支出范圍主要包括:
1、資本性支出。根據產業發展規劃、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國有企業發展要求等安排的資本性支出。
2、費用性支出。用于彌補國有企業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費用性支出。
3、其他支出。
具體支出范圍依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以及不同時期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任務,統籌安排確定。必要時,可部分用于社會保障等項支出。
(五)各縣(市)、區收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具體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等有關部門制定,報本級政府批準后施行。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和審批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單獨編制,預算支出按照當年預算收入規模安排,不列赤字。
(七)各級財政部門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管部門,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監督部門,具有國有企業監管職能的部門和單位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單位(以下統稱預算單位)。各級財政部門商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報經本級政府批準后下達各預算單位。各預算單位具體下達所監管(或所屬)企業的預算,抄送同級財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備案。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由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收取、組織上交。企業按規定應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應及時、足額直接上交同級財政專戶。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支出,由企業在經批準的預算范圍內提出申請,報經財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審核后,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直接撥付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管理預算資金,并依法接受監督。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中如需調整,須按規定程序報批。年度預算確定后,企業改變財務隸屬關系引起預算級次和關系變化的,應當同時辦理預算劃轉。
(十一)年度終了后,財政部門應當編制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報本級政府批準。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職責分工
(十二)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制(修)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各項管理制度、預算編制辦法和預算收支科目;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月報,報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匯總編報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辦法;收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市財政局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
(十三)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主要職責是:配合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負責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審核,依據《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三項制度的意見》(鞍政發〔2010〕2號)精神,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指標列為企業經營者統計評價、業績考核和薪酬分配的重要內容;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指標審核,對預算支出資金使用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十四)各預算單位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制訂本單位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參與制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提出本單位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編報本單位年度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或所屬)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
六、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組織實施
(十五)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從2011年開始實施,2011年收取實施范圍內企業2010年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各縣(市)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時間、范圍、步驟,由各縣(市)區政府確定。
(十六)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大制度建設,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積極穩妥地做好此項工作。各預算單位和有關企業要認真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各項制度和辦法。有關部門、單位和企業要加強溝通,積極配合,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