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遼寧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的通知》(遼政辦發〔2009〕94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研究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和措施,確保《遼寧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的各項規定得到全面落實;同時要抓緊做好全省貫徹實施《遼寧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宣傳周活動的準備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9年8月31日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
貫徹實施《遼寧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的通知
遼政辦發〔2009〕94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遼寧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遼寧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的公布實施,是我省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對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更好地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遼寧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切實加強對《條例》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條例》的貫徹執行,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抓好《條例》的宣傳、學習和培訓
《條例》是我省第一部規范應急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各地區、各部門的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條例》,認真組織本地區、本系統的學習活動。各級行政學院舉辦的領導干部研討班、進修班,要將《條例》納入教學和研討內容。各級行政機關組織的公務員培訓,要增加《條例》的內容。各地區要對鄉鎮、街道等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負責同志和從事應急管理工作的人員,加大《條例》學習和培訓力度,推動相關規定和要求在基層得到全面落實。新聞媒體要圍繞《條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制度和貫徹實施情況開展宣傳,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正面引導。各級普法主管部門要將《條例》列入普法重要內容,廣泛宣傳,使大家樹立依法應對突發事件觀念,自覺履行《條例》規定的責任和義務,配合、支持政府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共同創建安全、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省政府將于9月份組織開展一次全省范圍的貫徹實施《條例》宣傳周活動,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二、抓緊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工作抓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制度和措施,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得到全面落實。
(一)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調整和理順政府應急管理指揮機構、辦事機構、工作機構及其職責,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制定、修訂和完善符合實際、簡明實用的各類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
(二)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照《條例》,對現行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規定認真進行清理。凡與《條例》不一致的,要進行重新修訂、完善或廢止。要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三)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條例》規定,制定相關具體實施辦法,有效整合各類應急資源,推動建立應急物資和應急隊伍保障制度。要加強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報告工作,切實做好應急處置、救援和事后恢復重建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造成的損失。
三、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各級政府是《條例》的實施主體,要切實發揮主導作用,統籌安排,全面推動《條例》實施工作。縣級以上政府要切實做好對下級政府的督導檢查工作,確保《條例》各項規定得到落實。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應急管理任務和責任。各級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要加強對實施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保障《條例》實施所需經費,加強對基層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指導,幫助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善于總結和推廣成功經驗,扎實有效地做好《條例》的實施工作。對不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的,要依法予以糾正。對實施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