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遼政辦〔2009〕26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各廳委、直屬機構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向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提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規定,確保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時、完整、準確地送交到政府信息查閱場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現就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責任單位
(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是政府信息生成(包括制作、保存,下同)單位的職責。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直屬特設機構、議事協調辦事機構是向省政府在省檔案館、省圖書館設置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責任單位。
(二)由兩個以上單位聯合印發的文件類政府信息,由該政府信息制作的主辦單位負責送交。
(三)國家機關駐省直屬機構可比照省政府部門,作為向省政府設置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責任單位。
二、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
(一)各責任單位應主動送交本單位生成的、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
(二)責任單位送交政府信息前,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規定,進行嚴格的保密審查,不得送交非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也不得以保密為托辭不送交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修改或者廢止時,責任單位應及時送交修改后的政府信息,或者廢止信息的目錄。
三、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方式
(一)各責任單位應向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由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轉省檔案館和省圖書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送交采取現場送交或者機要、信函方式報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機要或信函方式送交時,須標明主送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送交”。
(三)送交的政府信息為紙質文本原件,一式5份。2008年1月1日之前生成且無原件的政府信息,可送交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四、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手續
(一)責任單位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明細表》一式2份,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政府信息一起送交。
(二)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責任單位送交的政府信息,應核對簽收,并向送交部門反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明細表》。
(三)責任單位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實行零送交制度。沒有需要送交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時,仍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明細表》,相關數據填“0”。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時限
(一)各責任單位生成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于生成、變更或者廢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公開。為使送交工作規范有序,各責任單位應于每月10日前向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送交本單位上月生成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每月的10日(遇節假日、公休日順延)為現場送交時間。
(二)2009年1月1日以來生成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于今年5月10日前送交,2008年生成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于今年6月10日前送交,2003年到2007年生成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是文件類)于今年8月10日前送交。
(三)省檔案館、省圖書館應于每月12日(遇節假日、公休日順延)到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各責任單位送交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六、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監督保障
(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把送交工作納入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程序,明確專人負責辦理送交的具體事宜,并于今年4月10日前將責任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傳真)等報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及傳真:86893881),責任人變更時應及時告知。
(二)省檔案館和省圖書館要明確專人負責政府信息的接收、整理工作,及時向公眾提供查閱服務。
(三)要將政府信息的送交工作和提供查閱服務工作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內容。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政府信息送交工作和提供查閱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通報情況。對不按規定送交政府信息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
各市政府辦公廳(室)可參照本通知,結合各自實際,確定責任單位,明確送交內容、方式、手續、時限和監督保障措施,確保責任單位及時向市政府設置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滿足人民群眾查閱的需要。
附件: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明細表(點擊下載)
二00九年四月三日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遼政辦〔2009〕26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各廳委、直屬機構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向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提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規定,確保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時、完整、準確地送交到政府信息查閱場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現就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責任單位
(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是政府信息生成(包括制作、保存,下同)單位的職責。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直屬特設機構、議事協調辦事機構是向省政府在省檔案館、省圖書館設置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責任單位。
(二)由兩個以上單位聯合印發的文件類政府信息,由該政府信息制作的主辦單位負責送交。
(三)國家機關駐省直屬機構可比照省政府部門,作為向省政府設置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責任單位。
二、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
(一)各責任單位應主動送交本單位生成的、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
(二)責任單位送交政府信息前,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規定,進行嚴格的保密審查,不得送交非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也不得以保密為托辭不送交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修改或者廢止時,責任單位應及時送交修改后的政府信息,或者廢止信息的目錄。
三、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方式
(一)各責任單位應向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由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轉省檔案館和省圖書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送交采取現場送交或者機要、信函方式報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機要或信函方式送交時,須標明主送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送交”。
(三)送交的政府信息為紙質文本原件,一式5份。2008年1月1日之前生成且無原件的政府信息,可送交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四、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手續
(一)責任單位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明細表》一式2份,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政府信息一起送交。
(二)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責任單位送交的政府信息,應核對簽收,并向送交部門反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明細表》。
(三)責任單位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實行零送交制度。沒有需要送交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時,仍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明細表》,相關數據填“0”。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時限
(一)各責任單位生成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于生成、變更或者廢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公開。為使送交工作規范有序,各責任單位應于每月10日前向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送交本單位上月生成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每月的10日(遇節假日、公休日順延)為現場送交時間。
(二)2009年1月1日以來生成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于今年5月10日前送交,2008年生成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于今年6月10日前送交,2003年到2007年生成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是文件類)于今年8月10日前送交。
(三)省檔案館、省圖書館應于每月12日(遇節假日、公休日順延)到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各責任單位送交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六、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監督保障
(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把送交工作納入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程序,明確專人負責辦理送交的具體事宜,并于今年4月10日前將責任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傳真)等報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及傳真:86893881),責任人變更時應及時告知。
(二)省檔案館和省圖書館要明確專人負責政府信息的接收、整理工作,及時向公眾提供查閱服務。
(三)要將政府信息的送交工作和提供查閱服務工作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內容。省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政府信息送交工作和提供查閱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通報情況。對不按規定送交政府信息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
各市政府辦公廳(室)可參照本通知,結合各自實際,確定責任單位,明確送交內容、方式、手續、時限和監督保障措施,確保責任單位及時向市政府設置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滿足人民群眾查閱的需要。
附件: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明細表(點擊下載)
二00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