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計生委制定的《鞍山市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工作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9年1月14日
鞍山市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等法律法規,落實《鞍山市婦女、兒童發展規劃(2001-2010年)》及《鞍山市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行動計劃(2007—2012年)》,提高婚檢率,構筑預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關口,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提高我市人口素質,建設和諧、文明鞍山,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實行免費婚前醫學檢查(以下簡稱“免費婚檢”)。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實施和享受免費婚檢的范圍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有關規定,男女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市,并在本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當事人。
二、享受免費婚檢的時限
婚姻登記前3個月及婚姻登記后1個月內。
三、免費婚檢的原則和要求
(一)自愿原則。任何單位不得強迫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參加婚檢,除有《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第五款規定情況外,不得將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作為婚姻登記的前置條件。
(二)方便群眾原則。各相關部門要緊密配合,一切從方便群眾的角度出發,確保免費婚檢順利進行并取得預期效果。
(三)婚檢結果保密原則。免費婚檢機構要充分尊重免費婚檢當事人的個人隱私和知情權,除法律法規有規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免費婚檢當事人的檢查結果。
(四)免費婚檢機構不得向婚檢當事人收取免費婚檢項目的費用,不得搭車收費和亂收費。
四、免費婚檢的程序
免費婚檢當事人應攜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材料)、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社區(村)或婚姻登記部門或免費婚檢機構領取《免費婚檢申請登記卡》,憑《免費婚檢申請登記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免費婚檢機構或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檢。
軍婚和其他特殊人群由指定的市婦幼保健所進行免費婚檢。
五、免費婚檢的項目
(一)體檢和實驗室檢查項目
1.體格檢查(包括身高、體重、血壓、五官、胸部、第二性征、生殖器等檢查);
2.血常規檢查;
3.尿常規檢查;
4.胸透檢查;
5.轉氨酶及乙肝表面抗原檢查;
6.梅毒篩查;
7.淋菌篩查;
8.女性婦科檢查及陰道分泌物滴蟲、霉菌檢查。
(二)婚前衛生咨詢、指導
(三)專案登記及追蹤隨訪管理
除上述項目外的其他檢查,費用由個人自付。特殊情況或需要時,婚檢部門可動員作遺傳病或艾滋病等檢測。
六、免費婚檢經費來源、標準及結算支付辦法
(一)經費來源。免費婚檢所需經費由市和縣(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每年由市和各縣(市)區衛生局做出預算,經批準后,納入市和縣(市)區兩級財政預算。
(二)免費婚檢結算標準:100元/對。
(三)經費結算及支付辦法。市和縣(市)區兩級財政每半年將全年經費的50%預撥到市和各縣(市)區衛生局?;闄z機構每季度憑《免費婚檢結算表》向縣(市)區衛生局申辦費用結算,經縣(市)區衛生局審核、匯總并報市衛生局審批后,由市和縣(市)區衛生局按實際發生額和各自承擔比例進行結算。年終進行決算,預撥資金結余部分結轉下年使用,缺額部分由市和縣(市)區兩級財政按各自承擔比例予以結算。
(四)市財政每年撥付5萬元免費婚檢宣傳培訓費,宣傳培訓工作由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七、各部門工作職責
免費婚檢工作由市和縣(市)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同級衛生、財政、民政、人口和計劃生育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婦兒工委辦公室
1.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宣傳工作,增強群眾婚檢意識,引導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自愿參加免費婚檢。負責印制發放《免費婚檢申請登記卡》、免費婚檢宣傳資料及相關統計報表等。
2.負責婚檢相關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3.會同有關單位對免費婚檢工作進行動態跟蹤管理,協調相關部門及時研究解決免費婚檢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二)衛生部門
1.負責制定免費婚檢機構的準入標準,指定婚檢機構并對其進行監督和管理。
2.嚴格把好婚檢人員審批關,培訓婚檢專業技術人員。
3.規范婚檢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編制免費婚檢費用預算,對免費婚檢人數及費用進行審核、匯總和審批。
(三)財政部門
1.負責將免費婚檢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確保經費落實。
2.根據衛生部門核實的免費婚檢人數,支付免費婚檢經費,并對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四)民政部門
1.在婚姻登記處為婚檢機構提供開展婚檢咨詢的宣傳平臺,引導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自覺參加免費婚檢。
2.為婚檢機構提供檢查室和辦公室,實現婚姻登記和免費婚檢一站式服務。
3.配合衛生部門發放《免費婚檢申請登記卡》,協助衛生部門核實免費婚檢人數。
(五)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
1.利用計劃生育宣傳網廣泛進行免費婚檢的宣傳動員,做好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2.將婚檢工作與優生優育結合起來,在發放生育登記單前,查驗婚檢資料,對未進行婚檢的要開展宣傳,動員其進行孕前健康檢查。
八、本方案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并隨國家和省對婚前醫學檢查的新方案或新規定而修訂。
九、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鞍山市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
鞍山市衛生局
鞍山市財政局
鞍山市民政局
鞍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09年1月7日